濮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任命唐利娟同志为濮阳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理主任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4-04-28 来源:濮阳人大 作者:濮阳人大

濮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任命唐利娟同志为濮阳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理主任的决定

(2024年4月26日濮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濮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任命唐利娟同志为濮阳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理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