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人常〔2011〕11号 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纪要
发布时间:2012-04-20 来源: 作者:管理中心

      2011年5月25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室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朝聘主持会议。会议共进行了五项议程,现纪要如下:
      一、关于中心城市综合提升工程进展情况
      会议听取了市住建局局长芦平代表市政府所作的关于中心城市综合提升工程进展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城工委提交的中心城市综合提升工程进展情况的调研报告(书面)。会议认为,中心城市综合提升工程是市委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加快城镇化进程、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全力推进城市创建工作、打造城市品牌、优化招商引资环境的必然要求,也是提高中心城市辐射带动能力、实现濮阳经济社会新跨越的现实需要;对于促进我市资源型城市转型、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加快富裕和谐美丽新濮阳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中心城市综合提升工程启动以来,全市上下大力弘扬“六超”精神,坚持综合提升与城市创建相结合、建设管理与素质教育相结合、政府主导与全民参与相结合,通过建设、改造、管理、教育等途径,组织实施了城市综合提升、新区建设等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城市面貌发生了可喜变化。不可否认,在濮阳的发展已经呈现出好的趋势、好的态势、好的气势之下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城中村的改建步伐有待加快,市场设置不合理和市场缺失的问题并存,长途汽车客运站亟待搬迁等。市政府要树立“大城建”理念,以对人民负责、对城市负责的态度,以科学的方法、开阔的视野、先进的理念做好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要加快濮阳新区建设步伐,全面实现建设提升;要建立健全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和精细化管理,从细处用功,向深处着手;要拓宽城市建设管理资金投入渠道,充分调动市、区两级投入城市建设和管理的积极性,切实巩固中心城市综合提升已经取得的成果;要大力抓好宣传教育,把中心城市提升、卫生城复检、文明城创建三项工程变成广泛参与、人人支持的全员工程、民心工程,把提升和创建的过程,变成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提高市民幸福指数的过程,以增强工作的推动力。
      二、关于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工作
      会议听取了教工委主任张淑英所作的市人大执法检查组关于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和市政府提交的的关于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书面)。会议认为,食品安全是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民生问题,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市各级政府围绕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食品安全状况不容乐观,目前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一是生产加工领域安全基础薄弱;二是食品流通环节经营秩序有待进一步规范;三是餐饮消费环节安全隐患突出;四是私屠滥宰问题严重,生鲜肉品难以让人放心;五是种植养殖过程中还存在许多食品安全隐患。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执法人员、食品生产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的意识和能力。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职业道德意识、诚信意识、社会责任意识。采取多种形式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及时发布食品安全信息,提高公众科学消费、自我保护意识和识假辩假、防范风险的能力。要创新监管机制,实现从农田到餐桌各个环节的无缝隙监管。依法严惩犯罪,保持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打击的高压态势。加强源头控制,积极发展现代农牧业,大力推进农牧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放心、安全的食品环境。
      三、关于河南省信息化条例贯彻实施工作
      会议听取了财工委主任赵金泉所作的市人大执法检查组关于河南省信息化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和市政府提交的关于河南省信息化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书面)。会议认为,河南省信息化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市政府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大力推进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了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发展。但是我市信息化建设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仍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如信息化意识淡薄,没有充分发挥信息化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信息化建设、管理、运行体制不完善;信息化建设投入不足,城乡发展还不平衡;信息化建设缺乏统一管理,重复建设问题比较突出;信息化人才缺乏,信息技术应用总体水平不高等。各级政府要从思想观念、管理方式等方面适应加快信息化建设发展的要求,促进信息化建设顺利推进。要加大资金投入,加强人才培训。加快实施数字电视工程,加强基础网络建设,构建“数字濮阳”框架。加强信息技术应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加强信息化法规体系建设,保障信息化安全健康发展。
      四、关于《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专题视察办法》和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实施意见
      会议听取了调研室主任王胜英所作的《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专题视察办法》和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实施意见起草情况说明。会议经过审议,通过了两个规范性文件。会议认为,两个文件是依据《监督法》和省实施监督法办法,结合濮阳实际,借鉴外地经验,经反复讨论、征求意见才出台的,目的是为了规范我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和专题视察,提高监督工作实效。希望全市各级人大工作者,各级人大代表和“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的同志都要认真学习好这两个规范性文件,按照文件的有关规定,切实组织实施好有关工作,努力实现人大工作新突破,为建设富裕、和谐、美丽新濮阳做出更大贡献。
      五、关于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郭建新提请的人事任职案。拟提请任命人员陈冬作了供职发言,并接受了委员们的任前询问。经过表决,会议决定任命:陈冬为濮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出席:李朝聘 何广博 郑大文 谷 红 成定伟 
         赵国强 吴长庆 田德雨 王文泽 王其霞
         王培强 毛乾民 付香娥 伊 波 刘百宽
         齐秀芳 杨久林 李连成 张广森 张淑英
         邵中超 赵金泉 徐贞月 胡玉敏 徐德海
         高尚功 崔旭光 董青竹 谢世伟
      缺席:张悦华 李举亮 张礼杰 刘爱良
      列席:市 人 民 政 府 邹东波
         市 中 级 法 院 马长虹
         市人民检察院 郭建新
         市 人 大 机 关 周元增 王胜英 张海录 赵桂清
                 张瑞芬 秦强淑 徐德良 李延臣             
                                       刘建生 刘志军 张红军 毛海林
                 安新建 李贵重 卢玉军 周元方
                               李美云 侯圣贤 王洪广 李可真
             市 发 改 委    王光献
             市 教 育 局    朱世泽
             市 公 安 局    范玉龙
             市 财 政 局    宋献普
             市 人 社 局    田自岭
             市 住 建 局    芦  平
             市 交 通 局    黄守信
             市 水 利 局    邵永胜
             市 农 业 局    周长存
             市 林 业 局    毛兰军
             市 商 务 局    王海山
             市 卫 生 局    张来顺
             市 畜 牧 局    刘国相
             市 规 划 局    蔡惠军
             市 工 商 局    雷生云
             市 质 监 局    张建庄
             市 爱 卫 会    钤敬安
             市 药 监 局    郝利民
             市 政 园 林 局   王向道
               市场发展研究中心  王天昌
               市 移 动 公 司   王秀花
         高 新 区    郭奎立
         华 龙 区    崔凤坤
         县区人大    边延松 靳铁良 张聚洪 张自钦
                 郭朝立 张子印 徐景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