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十三次会议
发布时间:2012-04-23 来源:
作者:管理中心
4月10日,清丰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十三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相俊主持会议。会议经过表决,决定接受戚士杰辞去清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决定任命常利强、王淑娟为清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钱长林、张聚洪、程清彰、乔社巧及委员共16人出席了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冯海民、副书记王克献,县政府副县长聂培彦,县法院代理院长石文英,县检察院代理检察长裴大伟及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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