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一)
任命:
郭循利同志为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董会平同志为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周培勋同志为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
高明献同志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邓舒同志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陈忠生同志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孙立新同志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李瑞坤同志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审判员;
许广慧同志为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崔欣欣同志为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
高洪光、贺艳丽同志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审判员;
刘兵同志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
李凌燕同志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
苏章臣同志为市中级人民法院驻高新区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王永红同志为市中级人民法院驻高新区综合审判庭刑事审判庭庭长;
张东亚同志为市中级人民法院驻高新区综合审判庭民事审判庭庭长;
王鑫蕊、冯利强、吕雪平、王瑞锋、李瑞玲、田宇、赵洪波七名同志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郭循利同志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邓舒同志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职务;
陈忠生同志的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孙立新同志的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许广慧同志的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职务;
刘兵同志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副庭长职务;
李凌燕同志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苏章臣同志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王永红同志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张东亚同志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杨庆安同志的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赵敏同志的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张林安同志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钟振江同志的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杨朝庆同志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二)
任命:
韩德岗、扶新为濮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殷成华的濮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