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一)
免去:
刘德义同志的濮阳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二)
任命:
张鸿斌同志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濮阳经济开发区综合审判庭庭长、审判员;
马英杰同志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刘勇同志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侯胜昔同志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石文英同志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马鸿斌同志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张衍春同志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