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文化事业发展情况报告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各县区人大常委会、高新区人大工委:
现将《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文化事业发展情况报告的实施方案》发给你们,请按照实施方案做好各项工作。
附件: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文化事业发展情况报告的实施方案
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2年4月26日
附件
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
关于文化事业发展情况报告的实施方案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拟于2012年6月份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文化事业发展情况的报告。为做好这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通过听取和审议我市文化事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强化政府依法履行发展文化事业的责任,形成文化软实力,提高文化影响力,推动文化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报告内容
(一)全市文化事业发展的总体情况。
(二)全市文化事业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三)市政府加强文化事业发展的措施和打算。
三、组织领导
这项工作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统一领导下进行,组织调研组对文化事业发展情况进行调研,办公室、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做好服务工作。调研组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悦华任组长,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和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参加。
四、工作安排
(一)4月下旬,组成调研组。
(二)5月15日前,市政府将关于我市文化事业发展情况的报告送交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征求意见。
(三)5月下旬,调研组就全市文化事业发展情况,在市城区和濮阳县、范县进行专题调研。通过听取汇报、实地察看、组织座谈等形式,深入了解我市文化事业发展情况。
(四)6月10日前,市政府将文化事业发展情况报告送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五)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工作报告时,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派人到会听取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回答询问。
五、几点要求
(一)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办事机构要高度重视,依据监督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本实施方案的安排和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努力提高工作实效。
(二)工作报告的内容要客观全面,具有针对性,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分析,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
(三)各新闻媒体要及时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四)请各县、区人大常委会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做好相关工作,广泛收集整理有关意见建议,并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反映。
联系人:赵庆军 6666962 13903936271
电子邮箱:py0016@163.com
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2年4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