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完善多元司法手段、化解社会矛盾工作情况专项工作报告的安排意见
发布时间:2012-05-03 来源:
作者:管理中心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2年工作要点安排,4月份,市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完善多元司法手段、化解社会矛盾工作情况专项工作报告。为了做好这项工作,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及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和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监督法》及《河南省实施<监督法>办法》,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收集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督促人民法院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促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作用。 二、报告内容 重点报告2008年以来,我市人民法院围绕社会矛盾化解,完善多元司法手段,推进工作机制改革情况,包括诉前与其他矛盾化解组织衔接配合,开展委托调解;审判过程中借鉴马锡五审判方式,促进当事人和解;判后释法答疑,解决当事人实际困难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三、工作安排 1、3月初,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安排意见印发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相关部门及负责人会议,安排部署调研事宜。 2、3月中旬,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书面汇报材料提交到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征求意见。 3、3月下旬,组织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对该项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并将收集到的相关意见和建议汇总,交由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并在工作报告中作出回应。 4、4月底,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该项工作报告时,市中级人民法院派有关负责人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四、几点要求 市中级人民法院报告的内容要全面客观,实事求是地肯定成绩,找准问题,分析原因,增强针对性。对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人民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研究处理。 濮阳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2012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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