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农业科技体系建设和设施农业发展情况专项工作报告的安排意见
发布时间:2012-05-03 来源:
作者:管理中心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2年工作要点安排,4月份,市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市政府关于农业科技体系建设和设施农业发展情况专项工作报告。为了做好这项工作,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和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监督法》及《河南省实施<监督法>办法》,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收集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督促我市农业科技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设施农业健康、快速发展,为我市农业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和农民增收提供有力支撑。 二、报告内容 重点报告我市农业科技体系建设和设施农业发展的基本情况,当前农业科技体系建设和设施农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今后的工作任务、目标和具体工作思路。 三、工作安排 1、3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将安排意见印发市政府及农业部门,召开相关部门及负责人会议,安排部署调研事宜。 2、3月下旬,市政府农业部门将书面汇报材料提交到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征求意见。 3、4月上旬,组织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对该项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将收集到的相关意见和建议汇总,交由市政府农业部门研究,并在专项工作报告中作出回应。 4、4月中旬,市政府农业部门将专项工作报告交市人大农工委征求意见。 5、4月底,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该项工作报告时,市政府及农业部门负责人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6、常委会会议后,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根据要求,对审议意见进行汇总整理,交市政府农业部门研究处理。 四、要求 专项工作报告的内容要全面客观,实事求是地肯定成绩,找准问题,分析原因;今后的工作目标和思路要具体明确。对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人民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研究处理。 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 2012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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