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和《河南省烟草专卖管理条例》在我市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2-07-06 来源:
作者:管理中心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人大常委会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和《河南省烟草专卖管理条例》在我市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贯彻实施法律法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和《河南省烟草专卖管理条例》在我市的实施单位为濮阳市烟草专卖局(公司)。该单位组建于1985年,1987年上划垂直管理,下辖城区、濮阳、清丰、南乐、范县、台前6个县级局(分公司)和卷烟营销中心、配送中心,机关内设12个职能部门,在册员工340余人,卷烟零售户13000余个。近年来,在市人大的依法监督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密切配合下,我市烟草行业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依法治烟、文明执法,依法经营、热情服务,全市卷烟市场整治成效明显,经济运行质量快速增长。上交税收大幅增长,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回顾过去,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大法律宣传,营造烟草行政执法氛围。为了强化烟草专卖管理,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烟草法律法规,及时报道市场动态以及大要案的处理情况,做到广播有声、电视有影、报纸有文。全市各级专卖部门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12.4”法制宣传日、“6.29”烟草专卖法纪念日,设立宣传台、印发法律知识宣传单、展示打私打假成果、销毁罚没烟草专卖品等,向社会和群众宣传烟草专卖法。在农村、乡镇印刷了墙体广告,全年发放《濮阳烟草报》5万余份、《烟草法规宣传册》2000余册,介绍行业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增强了社会公众对烟草专卖的法制观点和法制意识。积极参加“阳光热线”栏目,与广大商户和消费者沟通交流,让大家理解支持烟草专卖工作。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单、发放公开信等形式上门对卷烟零售户进行不间断宣传。对重点商户开展警示谈话,约法三章,劝其停止违法违规经营。 (二)保持高压整治,改善卷烟销售市场环境。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对烟草专卖品的主要管理方式是许可管理。在卷烟零售许可证管理方面,按照法律授权,广泛征求相对人和社会各界意见,召开了听证会,修订完善了《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标准》。多次简化许可证申请材料,规范审批手续,积极推行网上行政审批监督,不断优化审批程序,精简工作流程,缩短单项审批时限,便利申请人。认真落实公示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开展一站式服务,为残疾人边远农村上门服务,坚持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对有疑问的申请人作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办证窗口多次受到的表彰。在卷烟销售市场治理方面,始终保持打击假冒卷烟高压态势,不断加大源头打假力度,坚持露头就打,在全市开展定期不定期地烟草市场打假、整治活动,公安、工商、交通、质监、烟草等部门和检察院、法院通力合作,建立了综合治理、联合执法的长效协作机制。认真落实“三级巡查,两层考核,一个联合”的“321”工作模式,建立完善规范化的市场监管体系,实现了对日常卷烟市场的高效监管。组织开展高低档卷烟市场治理、城乡市场治理、重点区域市场治理、节日市场治理,以及打击利用互联网非法经营专卖品行为、专项治理无证经营烟草专卖品行为,有力震慑了违法分子,为卷烟销售创造了良好市场环境。2011年共查处各类违法卷烟案件1050起,其中假烟案件594起,查获真品卷烟31.72万支,假冒国产卷烟2191.68万支,烟丝4吨,上交罚没款6.46万元,拘留35人,逮捕25人,劳教2人,判刑4人。办理涉案金额百万元以上的网络案件3起,正在办理的“9.27”案件涉案金额已超过3000万元,被列为部级督办案件。有效地净化了卷烟市场,切实维护了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 (三)提高服务质量,大力开展卷烟销售工作。着重抓好了“元旦—春节”、“农民工麦收返乡”“中秋—国庆”等节庆、特殊时期市场供应;严格执行订单供货流程,预测指导购进,积极组织适销对路货源;为客户发放“货源明白卡”、“业态知晓卡”,强化货源分配公平、公正、公开。着力引导主销品牌向“532”“461”知名品牌、低焦油卷烟品牌、优势品牌、盈利品牌置换。全面推广“135”工作法,及时开展考察和培训,不断优化市场、品牌、客户经理工作流程;持续推进《客户经理星级评定 末位淘汰实施办法》,以“建功立业”活动为依托,树立“双卡”推广标兵、“客户服务”标兵,“卷烟销售”标兵,努力形成以点代面的良好工作氛围。着力提升客户服务质量,分区分时在全市范围内召开零售客户座谈会,倾听客户意见建议,聘请第三方(省统计局调查队)对我市卷烟零售客户满意度进行测评,查找问题,认真整改,持续提升客户满意度。为近3000个零售客户制作“卷烟品牌展示架”,提升客户门店形象。大力推广电子商务,着力提升电子结算率和在线划拨率,以城市零售客户为重点,加强引导鼓励,稳步提升网上订货率。2011年,销售卷烟110200箱,同比增加2195箱,增长2.03%。占政府目标105000箱的104.95%。实现销售收入15亿元,同比增加1.47亿元,增长10.86%,占政府目标13亿元的115.38%。实现税利3亿元,同比增加1600万元,增长5.63%,占政府目标2.6亿元的115.38%。实现利润1.6亿元,同比增加800万元,增长5.26%,占政府目标1.3亿元的123%。超额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2011年,缴纳消费税8949万元,缴纳所得税6461万元,缴纳增值税6258万元,缴纳城建税974万元,缴纳个人所得税665万元;缴纳教育费附加453万元,缴纳地方教育费附加310万元,缴纳房产税35万元,缴纳土地使用税57万元。 (四)坚持依法行政,着力提升干部职工素质。认真贯彻“重心下移、着眼基层、突出服务、加强基础”的工作方针,按照“五个统一”的要求,切实加强基层专卖队所的标准化建设,使工作向市场靠近、力量向基层下沉、保障向一线倾斜,不断提高基层稽查队的管理水平。大力开展优秀基层稽查队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强专卖队伍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一线人员的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好专卖人员技能鉴定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专卖人员的业务技能和整体素质。以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审活动为载体,着力增强专卖人员依法办案能力。定期组织一次案卷评审活动,对优秀案卷给予奖励,对排名靠后的通报批评,责令整改。通过扎实工作,所作案卷多次受到市政府和省局的通报表彰。烟草专卖执法队伍始终坚持依法行政、执政为民,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烟草专卖管理得到了社会群众广泛的认知认同,多个稽查队被评为“全省满意的基层站所”。结合濮阳地域文化特点,市烟草专卖局(公司)把“智龙•阳光”作为濮阳烟草服务品牌,并完成了服务品牌手册、实施规划手册、运行管理与维护手册、龙乡智慧、“智龙•阳光”故事集的编撰审核工作。开展了“威龙-1号”市场净化行动;组建了“智龙•阳光”志愿者服务队;举办了“智龙•阳光”企业文化故事演讲比赛。在全市烟草行业开展领导干部“进百家门,知百家事,暖百家心”走访零售客户活动,在一线人员中开展“我行动,我动员为客户办实事做好事”活动,不断提高客户满意度、提升行业形象。以创建“五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五带头”优秀党员为目标,深入开展了“创先争优”活动,在全市行业各级党组织开展“三亮三创三评”活动,健全公开承诺机制、先进典型选树机制和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形成了“比、学、赶、帮”的“创先争优”氛围。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看到,当前卷烟打假市场整治形势依然严峻,由于卷烟市场整治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和反复性,还有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烟草专卖法制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在当前的市场经济环境下,还有少数人把烟草专卖的国家垄断与一般行业的垄断经营相混淆,对非法经营烟草制品偷逃国家税收行为不以为然,因此,在执法的理念和力度上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是卷烟市场净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由于一些客观原因,造成对无证经营管理的力度不够。不法烟贩从事卷烟违法经营活动的手段更加隐蔽,卷烟市场上贩假售假活动时有发生,打假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是服务商户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烟草专卖人员执法素质与依法行政的标准存在差距,烟草营销人员市场把握能力、政策宣传能力等方面存在不足,因此,服务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要进一步严格履行政府职责,加大“一法一条例”的贯彻落实,以实现“卷烟上水平”为重点,以深入开展“一创双优”教育活动为动力,继续解放思想,深化改革,不断加快我市经济建设步伐,助推濮阳赶超发展。 一是切实抓好卷烟销售。进一步优化配送模式,降低运输成本,继续开展“示范县(乡、村、户)”建设工程。通过客户座谈会、货源明白卡、手机短信、客户终端机等方式,加强与客户间的交流互动,及时受理、迅速处理、及时反馈客户投诉,建立更加良好的客户关系。 二是切实抓好市场治理。深入开展打击假冒卷烟和规范烟草市场专项行动,加大烟丝案件打击力度,严防利用烟丝制假行为的出现。加强与周边省市烟草专卖局(公司)的联合协作,互通情报,协助打假,进一步形成跨部门跨地区的打击合力,切实促进卷烟打假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与公安、司法部门协作配合,发挥联合打假机制作用,加大案件督办力度,做好抓捕追刑工作,提高案件查办成功率。 三是切实抓好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队伍素质。大力加强企业文化建设。通过“智龙•阳光”靓化示范店建设、“智龙•阳光”品牌之星评比、“智龙•阳光”服务品牌社区行等一系列活动的开展,让广大客户和消费者感受、认知、认同服务品牌。继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积极开展“智龙•先锋”党建品牌建设,不断增强党组的凝聚力和党员的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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