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在我市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在我市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宣贯情况
“一法一条例”自颁布实施以来,我市交通运输系统在组织内部职工认真学习的同时,积极向农村公路沿线群众进行深入宣传,有效增强了全民爱路护路意识,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
(一)加强领导,建立组织,为宣贯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一是市交通运输局下发了《关于宣传贯彻<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的实施方案》,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宣贯领导小组,明确了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活动时间和宣传措施等内容,为《条例》的宣贯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二是市交通运输局召开了由分管局长主持,机关有关科室长,市农村公路管理处中层以上干部,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局长、分管局长和农村公路管理所所长参加的专题会议,对《条例》宣贯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部署并提出了具体要求,制定了宣传贯彻落实措施。
(二)载体丰富,形式多样,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一是把学习、宣传“一法一条例”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常抓不懈,每周二、五组织干部职工专题学习讨论,领导干部尤其带头学好《条例》、学懂《条例》、用好《条例》,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学法用法执行力,先后开展法制知识考试20余次,法制竞赛15场次。二是通过专题访谈、集中报道等多种形式,在电视台、电台等各新闻媒体、网站以不同的形式宣传《公路法》、《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采取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到乡镇集市、企业、公路沿线村庄等人流密集的地方进行巡回宣传,增强了全民爱路护路意识。共发放各类宣传单、小册子等5万余份,制作散发《条例》宣传小扇子2万个,出动宣传车120余台次,悬挂宣传横幅百余幅,粉刷路政治超墙体标语3万余平方米,印刷张贴《条例》全文1万份,呈现了全社会了解、关心、重视、参与公路建设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三是每年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沿线群众、施工企业和运输企业有关人员进行座谈,充分征求他们对农村公路发展的意见和建议,赠送“一法一条例”单行本和宣传材料;同时,市、县交通运输部门还把《条例》单行本送给市、县四大班子领导,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各乡(镇)主要负责人,全市上下形成了“政府主导、行业监管、各部门参与”的农村公路发展局面。
二、抢抓机遇,全面推进农村公路事业发展
近年来,尤其是《条例》实施以来,我市根据《公路法》的有关规定,紧紧抓住中原经济区建设和建设富裕和谐美丽新濮阳的大好机遇,遵循“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确保质量、建养并重”的原则,继续将农村公路列为为民要办的实事之一,加大投资力度,在“十二五”期间大力开展农村公路提升改造工程,全市农村公路建设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快速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 全面加快农村公路建设。
由于近年来我市农村公路建设势头迅猛,全市所有行政村实现了“村村通”水泥(油)路,乡(镇)政府所在地都有了二级路出口,全市农村公路总里程已达到5677公里,占全市公路总里程的88.6%。其中,县道584公里,乡道1896公里,村道2963公里,油田专用公路234公里。县、乡、村之间相互通达的阶段性目标任务基本完成,农村公路为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方便群众出行做出了积极贡献,已成为了连接城乡、活跃经济、便捷交通的富民之路。
尤其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农村公路工作,审时度势决定在“十二五”期间在全市开展农村公路提升改造工程。5月份,市政府出台《关于“十二五”农村公路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濮政文〔2012〕130号),明确指出“十二五”期间把加快农村交通运输发展作为全市发展的重点领域,市政府每年列支财政补助资金,县区以1:3比例足额配套,集中四年时间,按照“重点打造年”、“亮点工程年”、“联网辐射年”和“综合提升年”四个步骤,大力开展我市农村公路的改建提升,进一步构建覆盖城乡、外通内联、安全高效、网状循环的农村公路网络体系。市、县交通运输部门均以开展全市农村公路提升改造工程为契机,以“一创双优”活动为动力,以开展三项重点工作百日攻坚行动为载体,积极开展农村公路“十、百、千”示范工程创建活动,以实现“县县畅、乡乡联、骨干路网等级化”目标,努力打造农民群众幸福路、平安路、致富路。
(二)管养责任主体进一步明确。
近年来,我市根据“一法一条例”的规定,进一步深化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完善了“责任以县级政府为主体,投入以公共财政为主体,养护以市场为主体”的农村公路管养新机制,落实了政府的管养主体责任、交通运输部门的监管职责和乡(镇)政府及村委的管养职责,实现了机构、编制和人员三到位。市、县(区)政府每年都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纳入政府年度考核目标,市政府与县(区)政府、县(区)政府与乡(镇)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养护责任主体,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我市农村公路建、管、养工作正逐步由“部门行为”向“政府行为”转变。
(三)多种措施筹集建养资金。
1、加大建设资金投入,全面加快建设步伐。
按照“一法一条例”相关规定,市、县(区)政府均安排一定数额的财政性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今年,农村公路建设计划新改建道路458公里,改造危桥501延米,计划投资3.38亿元,其中,国省补助0.55亿元,市财政补助0.3亿元,县(区)自筹资金达2.53亿元,为历年来建设规模和投资最大的一年。截至目前,全市农村公路建设进展顺利,累计完成投资1.94亿元,道路完成238.7公里,桥梁完成3座/109延米。预计所有道路建设项目将于11月底前全面完工,危桥改造项目将于12月底前完成。
2、养护资金列入预算,未能足额配套到位。
养护资金能否足额落实到位是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的关键问题。虽然,市、县(区)均将养护资金列入了财政预算,但未达到《条例》明确的“不低于本级本年度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1.5%”标准。今年,市财政列支养护资金800万元,目前到位400万元。各县(区)财政列支养护资金2770万元,目前到位1270万元。
(四)建设质量稳步提高。
全市交通运输部门按照“一法一条例”的要求,始终严格按照公路基本建设程序实施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管理,做到依法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选择信誉好、实力强的施工单位进行建设,做到了招投标公开阳光、规范有序。同时把质量监管作为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来抓,明确主要质量指标和要求,从原材料、标准试验到成品验收一律采取台账式管理,落实施工许可、质量监督、工程监理和质量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质量监督管理体制,实行路基、路面基层、路面面层“三阶段”和交竣工验收,全市农村公路建设质量水平稳步提升。根据2011年底抽检情况,农村公路项目质量抽检合格率100%,优良率达86.5%。
(五)管养工作扎实推进。
以开展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好路杯”竞赛活动、“集中管养活动”、“养护工职业技能竞赛”、“文明示范路”和“文明示范乡”创建等专项活动,健全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各项规章制度,有效提高了道路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在2010—2011年度全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好路杯”竞赛活中,我市荣获银杯奖。
近两年,我们还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以“以奖代补”形式,先后为农村公路管养购置了自卸车、道路清扫车、小型养护车、压路机、划线机等养护机械设备63台(套),大大提高了我市农村公路养护机械化水平。目前,全市农村公路经常养护率县道达到100%,乡道达到60%,村道达到40%,中等以上公路达到了54%。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建设资金匮乏。
近年来,交通项目实行“先修后验再补贴”的政策,上级补助资金大多在工程竣工后到位,政府虽然对资金缺口进行了承诺,但由于在实施过程中,施工单位处于垫资状态,而工程项目投资额较大,受造价及民间信贷利息等因素影响,资金回笼周期较长,致使部分标段在招投标时出现流拍。
二是责任主体意识不强。
按照《濮阳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濮政办〔2007〕80号)和《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有关规定,县乡政府是农村公路建管养工作的责任主体。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县乡政府虽然明确了责任主体,但对管理权限、管理责任如何划分不明确,该怎么管、管到什么程度均没有具体的标准。特别是一些村道,基本处于无养护机构、无固定养护人员、五无养护经费、无养护机具的“四无”状态。在农村公路上打场晒粮、堆积物料、占道经营等现象仍然普遍存在,浇地、排涝挖路现象时有发生,建议进一步落实县乡政府为责任主体的农村公路管养工作运行机制,实现农村公路“有路必养、有路必管”目标。
三是养护资金缺口大。
我市各级政府虽然按照《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规定列支了养护资金,但未达到《条例》明确的“不低于本级本年度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1.5%”标准,养护资金严重不足,实际到位率低。建议市人大进一步加强对各级政府主体责任落实的监督,确保按照《条例》要求比例足额列支、落实农村公路养护资金。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做好“十二五”全市农村公路提升改造工作。根据《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十二五”农村公路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濮政文〔2012〕130号)要求,围绕扩大通达深度、实现上档升级,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思路,扎实推进农村公路提升改造工作,大力支持濮范台试验区建设,不断提高我市农村公路技术等级和网络化服务水平。
(二)《条例》宣贯工作常抓不懈。贯彻执行农村公路“一法一条例”,关键在认识,关键在做,关键在实,认识的高度就是工作的力度、落实的程度。因此,全市交通运输部门将进一步深入学习和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采取措施,切实加大《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力度,营造良好环境,抓好《条例》的贯彻实施。
(三)推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规范化。逐步推行专业化养护,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新设备,不断提高管理养护水平,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检查考评体系,完善检查和考核方式方法,将检查考核结果与项目安排、资金拨付挂钩,充分调动县区积极性,形成社会关心养护、重视养护、强化养护的新局面。
(四)强化农村公路路政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公路路政管理的监督、检查和协调机制,以维护路产路权为根本,以行政审批为抓手,以公路巡查、群众举报为手段,加大巡查力度,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坚决查处超限运输、占道经营、损坏公路及附属设施的违法行为, 保护好农村公路发展成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一法一条例”明确了发展公路事业的基本原则和重要方针,为我市农村公路建设和管理提供了坚强的法律保障。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以及各级人大代表的监督和关心下,按照 “科学发展,交通先行;中原崛起,交通先行;‘三化’协调,交通先行”的总要求,以服务民生为核心,以农村公路建设为重点,以农村公路“一法一条例”的贯彻执行为保障,认真负责,依法履职,不断开创农村公路工作“建养并重、养管结合、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为实现我市“二三五”奋斗目标,建设富裕美丽和谐新濮阳,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