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检查我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公路交通事业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城工委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3月份,城工委对检查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制订印发了检查方案,各县(区)组织了自查。8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谷红带领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省、市人大代表,深入到清丰县、范县实地查看县、乡、村道路建设和养护情况,认真听取了市交通局,清丰县和范县人民政府的工作汇报,较为全面地了解了我市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情况。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公路交通建设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牢牢把握中原经济区建设重大历史机遇,紧紧围绕我市在中原经济区的战略定位,创新思想观念,加强对外通道建设,加速建设高速公路网络,积极推进干线公路升级改造,努力完善农村公路网络布局,公路交通建设取得了跨越式的发展。目前,全市公路总里程达到6406公里,其中,高速公路143公里,国省干线公路586公里,农村公路5677公里。
高速公路建设方面,先后建成濮鹤高速、大广高速濮阳段、濮范高速、南林高速濮阳段,开工在建德商高速范县段、南林高速豫鲁界至南乐段。范台梁高速、濮阳至湖北阳新高速公路已经列入了《河南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我市正积极开展前期工作,濮阳境内“井”字型高速公路网络已成雏型,这些项目全部建成后,将大大提升濮阳与环勃海经济圈、山东沿海发达地区连接融入能力。
干线公路建设方面,去年争取上级公路建设资金3.7亿元,完成了濮清快速通道、清渠线濮阳县金堤河桥至庆祖段等项目的公路升级改造。今年,争取到建设资金7.1亿元,占全省总资金的13.1%。正在建设的市重点项目西北环、国道106一级公路改建工程,省重点项目范辉高速公路至台前县城一级公路改建工程等项目,共计166公里,总投资达21亿元,一级公路建设取得历史性突破。
农村公路建设方面,全市农村公路中,有县道20条584公里,乡道319条1896公里,村道2963公里,中原油田专用公路234公里。农村公路总里程5677公里,公路密度为每百平方公里136公里,高于全省平均水平3个百分点。今年,农村公路建设计划新改建道路458公里,改造危桥501延米,计划投资3.38亿元,其中,国省补助0.55亿元,市财政补助0.3亿元,县(区)自筹资金2.53亿元,为历年来建设规模和投资最大的一年。
我市初步形成了以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公路为骨架,以农村公路为基础,以快速通道为补充的干支相连、布局合理、四通八达、方便快捷的公路网络。
二、“一法一条例” 宣传贯彻落实情况
“一法一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实施,积极履行法定职责,多方筹措资金,强化质量监督,坚持建设、管理和养护并重,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一)“一法一条例”宣传成效明显。“一法一条例”为公路建设和管理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和保障,我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宣传工作,采取开展宣传咨询日、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共发放各类宣传单、小册子等5万余份,散发宣传小扇子20万份,出动宣传车120余台次。南乐县政府把每年3月份定为“一法一条例”宣传月,在公路沿线大力宣传公路法律、法规,接受人民群众咨询,将宣传深入到乡村农户、田间地头。通过开展载体丰富的宣传活动,增强了各级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对“一法一条例”的认知度,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公路建设事业发展的氛围有所增强。
(二)农村公路建设力度不断加大。今年,市政府出台《关于“十二五”农村公路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市政府每年列支财政补助资金,县区以1:3比例足额配套,县(区)政府将农村公路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内容,并与乡(镇)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促进了农村公路的快速发展。各县(区)在财政比较困难的情况下,不断加大投资建设力度,清丰县今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总里程为233公里,桥梁3座195延米,总投资1.4亿元,相当于前十年投资的总和,占到全市总投资的42%,极大地改善了农民的出行条件。
(三)农村公路建设质量逐步提高。为切实抓好工程招标工作,我市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全面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制,项目业主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廉政合同和安全生产合同,严格合同管理,实行了“企业自检、监理监管、部门监督、业主负责”的质量保证体系,不断提升农村公路建设质量水平。2011年,我市农村公路质量抽检合格率为100%,优良率为86.5%。
(四)农村公路管养机制基本建立。我市基本建立起了“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以县为主、乡村配合”的管理和养护机制。市交通运输局相继出台了《濮阳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好路杯”竞赛办法》、《濮阳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检查考核办法》等一系列管理文件。大部分县(区)政府根据“一法一条例”的要求,相继制定下发了有关养护的政策和措施,范县政府制定了《范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和《范县农村公路养护办法》,加大了对农村公路养护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力度,范县交通运输局去年获得了全省农村公路养护先进单位和全市农村公路养护工作第一名。
三、存在主要问题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对农村公路建设投入力度,农村公路得到快速发展,通达深度逐步提高,但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农村公路建设任务依然较重。虽然我市所有行政村实现了“村村通”水泥(油)路,农民的出行条件得到很大程度的改善,但是农村公路设计标准较低,随着过往车辆的增加,损坏需要改建或大修的道路共2611公里,所占比例42.1%,其中县道281公里,乡道843公里,村道1550公里,原来修建路面已不适应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农村公路的排水、安保等附属设施配套不到位,警示标志缺失,安全防护能力还处于较低水平,安保设施建设和应急保障能力需要加强。
(二)农村公路管理体制不健全。县级政府虽然明确了责任主体,全市公路管理还存在管理体制不顺和重建轻养等问题,部分县(区)对管理权限、管理责任如何划分还不明确。在一些地方出现在公路两侧控制红线内兴建餐馆、商店、停车场,在公路上随意堆放杂物、建材等现象,威胁着公路的畅通和安全。
(三)资金投入不足。由于开工项目多,资金需求量大,县乡财政比较困难,能列支的公路建设专项资金非常有限,资金投入不足严重制约了公路建设的质量提高。按照《河南省公路条例》的规定,用于农村公路的养护资金不低于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5%,存在养护资金投入不足,实际到位率低的现象。今年,市财政列支养护资金800万元,目前到位400万元,各县(区)财政列支养护资金2770万元,目前到位1270万元,部分已建成的农村公路得不到及时有效养护,缩短了农村公路的使用寿命。
四、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一法一条例”宣传力度。我市作为中原经济区重要出海通道、中原经济区与环渤海经济圈衔接融合的前沿,应该树立“发展交通就是发展经济”的理念,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一法一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坚持交通先行,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加大对超限、超载车辆的治理力度,保障农村公路的安全和畅通,使“一法一条例”在我市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二)科学编制建设规划,更好服务经济发展。目前,我市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制定和完善农村公路建设规划,要立足于农村公路的长远发展,着力结合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土地整理项目、农田水利建设等项目的规划,扩大通达深度,不断提高我市农村公路技术等级和网络化服务水平,为我市经济社会的赶超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三)建立建养并重的长效机制。强化县级政府落实农村公路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资金投入,通过市场化运作等多种形式筹措资金,完善考核监督办法,建立规范科学的养护体系,形成长效的管养机制,使农村公路的管养工作能够更好地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