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12-08-31 来源:
作者:管理中心
2012年8月22日,濮阳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濮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暂行办法》,目的是为维护法制统一、确保政令畅通;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贯彻落实监督法,维护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也是濮阳县人大常委会落实省人大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会议精神的具体行动。 《暂行办法》明确了规范性文件审查领导机构及有关工作部门的工作职责、报备的时限、备案机关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范围及对存在问题的规范性文件的处理方式。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暂行办法的出台,为濮阳县人大常委会更好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真正做到防止规范性文件超越法定权限、纠正与法律法规相抵触情况,对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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