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何广博辞去濮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3-01-08 来源: 作者:管理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濮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接受何广博辞去濮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报濮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