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重要发布 >> 通知公告
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召开濮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1-14 来源: 作者:管理中心

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开发区人大工委,市委各部、委,市人民政府及所属委、办、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濮阳军分区、预备役防化团、市武警支队、市消防支队,中央、省驻濮各单位,市属企、事业单位,市直各群众团体:
      濮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定于2013年1月12日在濮阳举行,会期预定5天。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代表团的组成
      本次代表大会共组成八个代表团。即:六县(区)各组成一个代表团;军分区、预备役防化团、武警支队、消防支队、各县(区)武装部的代表组成解放军代表团;驻濮阳开发区(包括中原乙烯、中原大化等大型企业)的代表组成开发区代表团;市直单位、中原油田等单位的代表分别参加各选举单位即各县(区)代表团的活动。
      二、会议列席人员
      下列人员列席本次代表大会:(1)不是市六届人大代表的市政府组成人员;(2)不是市六届人大代表的驻濮全国、省十二届人大代表;(3)市委各部委及市直其它正县级单位领导班子中没有市六届人大代表的,各列席一名主要负责同志;(4)不是市六届人大代表的市委副秘书长和市政府副秘书长;(5)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6)中央、省驻濮单位领导班子中没有市六届人大代表的,列席一名主要负责同志;(7)不是市六届人大代表的各县区人大主任、县区长;(8)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不是市人大代表的副秘书长,各委办室主任、副主任;(9)不是市人大代表的大会秘书处副秘书长及各组负责人。
      会议还将邀请在濮的往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中原油田、中原大化、中原乙烯、濮阳职业技术学院、濮阳黄河河务局的主要负责同志列席本次大会开、闭幕式。
      出席市政协六届六次会议的政协委员和列席政协会议的人员,列席市六届人大七次会议的第一次、第二次全体会议。
      三、代表团及大会秘书处驻地安排
      濮阳宾馆驻濮阳县、清丰县、台前县、华龙区、开发区、解放军代表团。
      聚源酒店驻南乐县、范县代表团。
      大会秘书处设在濮阳宾馆。
      四、报到时间和通知办法
      各县(区)的代表和列席人员以代表团为单位集中来濮,到驻地报到;市直和中央、省驻濮单位的代表、列席人员请直接到本人所在代表团驻地报到。代表、列席人员应于1月12日下午2时前报到完毕。下午2时,召开各代表团召集人会议;下午2时30分,以代表团为单位活动;下午4时,召开大会预备会议。
      请各代表团认真组织代表和列席人员按时报到。居住在县(区)的代表,请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通知;市直机关和中央、省驻濮单位的代表、列席人员,请所在单位负责通知;军分区、预备役防化团、武警支队、消防支队和县(区)武装部的代表,请军分区政治部负责通知,并组织报到。
      凡应出席、列席的人员,如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确需请假的,需书面报请大会秘书处批准(电话:6666955)。
      五、关于代表团工作人员
      各代表团工作人员负责本团大会期间的组织、会务、简报、议案等工作。具体名额(不含司机)如下:濮阳县4人,解放军2人,其他代表团均为3人。代表勿带随员,特殊情况确需带随员的,需报经大会秘书处同意。
      六、其他事项
      1、代表、列席人员及随团工作人员中的中共党员,需带党员临时关系,由各代表团临时党支部管理。
      2、请各代表团选派2名负责会务、组织、生活的工作人员,于1月11日下午到大会秘书处(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行政科)报到,负责安排本团的会务、生活等有关事宜。
      3、市直机关的代表、列席人员,一般不在会上安排食宿。
      4、为方便工作,各代表团可自带工作用车一部。超此规定,大会不予安排。
      5、代表团来濮报到时,请各县(区)认真做好组织工作,确保代表安全。
           


                                                                                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3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