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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六届人大七次会议三件一类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2013-12-17 来源: 作者:管理中心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7月16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礼杰听取了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和中原油田公安局四个承办单位关于一类建议办理情况的汇报。11月13日至14日,张礼杰副主任又带领部分常委会委员和市人大代表,在有关承办单位负责人的陪同下先后深入到西水坡水源地周围、城区濮水河和马颊河部分河段、市城区部分交通管理路段实地察看,并听取汇报和召开座谈会,对一类建议办理情况进行了督办和调研。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议办理情况
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主任会议,把关系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关于实施饮用水源地综合整治的建议”等3件建议确定为一类建议,并进行专门交办。市政府及相关各部门高度重视,针对建议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重点办理。
  (一)市环保局承办的“关于实施饮用水源地综合整治的建议”(第14号)。投入230万元,在西水坡水源地安装了水质自动监测设备,对5项重点水质因子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对在保护区范围内的同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一律实施禁批。每年6月5日环境保护日宣传周期间,将饮用水源地保护列入宣传工作重点,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强水源地保护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的爱水、护水意识。
  (二)市住建局承办的“关于综合提升城区河道景观的建议”(第33号)。城区河道治理从2013年开始,到2015年底结束,分三个阶段推进综合治理任务。截至目前,濮水河段:花岗岩压顶安装4366米;路侧石铺设11089米;面层铺装8045平方米;栏杆安装650米;片石挡墙砌筑已全部完成;坡道完成9个;完成沥青混凝土面层11060平方米。马颊河段:完成路床开挖43321平方米;水泥土底基层23993平方米;混凝土基层8458平方米;面层铺装4600平方米;片石挡墙436.36立方米;台阶9个;自然石驳岸47个;亲水平台15个;完成雨水管线1325米;水泥石灰土基层12000平方米。老马颊河段:油田段清淤完成1000余米;河道由20米拓宽到40米的拓宽放线工作已经完成,施工图设计正在进行。景观建设全面铺开,预计年底完成50%的治理工程量,争取两年完成治理任务。
  (三)市公安局和中原油田公安局承办的“关于完善市辖区内道路交通信号设施的建议”(第68号)。市公安局:新增、更新交通标志467面,累计施划冷喷漆交通标线2遍40万平方米,停车泊位11000余个,安装交通护栏10000米,新建、改造红绿灯路口50个。对绿城路、开德路、五一路等10条新建道路增设信号灯37个、交通标志98面,施划交通标线22万平方米。对中原路、开州路、京开大道等3条主干道路交通基础设施进行了改造提升,新增、改造信号灯13个,更换、新增交通标志79面,安装交通护栏6000米,施划冷喷漆交通标线2遍5万平方米,有效提升了我市交通管理形象。油田公安局:安装减速带14条、测速限速监控设备2套、交通警示提示标志6块,更新8个路口的红绿灯,在油田二中、三中等5所学校路口安装警示灯8个、警示标志10块。重新渠化了中原路、大庆路、胜利路等30多个路口的交通标线,共10000余平方米。完善了新增路口指路标志32面。更换了电缆2000余米,更换信号机55台次,更换太阳能电池140余块,更换信号灯数字显示器39个,及时维修调整30多个路口的信号灯。在中原路、长庆路等24个路口安装了电子警察。
  二、办理工作的主要特点
  (一)领导重视,办理力度大。各承办单位都能够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起了主要领导挂帅,分管人员具体抓的办理工作网络,做到了任务、目标、责任三落实。在城区河道综合治理工作上,市委、市政府成立了以申延平常务副市长为指挥长的城区河道综合治理指挥部,办公室设在住建局,吴新普副市长任办公室主任,市住建局局长冯勇任办公室副主任,内设11个工作组,具体负责城区河道综合治理的组织实施。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也都成立了相应机构,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领导保落实的组织体系,有力地推进了城区河道综合治理的顺利实施。市公安局由局长牵头,抽调精干力量成立工作专班,明确任务目标,建立工作台帐,强力推进建议办理工作。
  (二)措施得力,办理质量高。在代表建议办理过程中,承办单位能够严格规范办理程序,注重提高办理质量。承办单位都能够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规定,建立行之有效的办理制度和工作程序,强化办理责任,提高了办理实效。如市住建局采取“属地管理,分级治理”的措施,对多个部门和单位明确责任分工,办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三)沟通及时,代表满意度高。承办单位在办理工作中,注重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办理方式,加强与代表的沟通与联系,拓宽征求意见的渠道。通过电话征求意见、上门走访、现场办公等方式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和沟通,尽量准确、全面领会代表所提意见的意图,认真征求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有效地提高了办理效率和水平。
  三、存在问题和不足
  承办单位在代表建议办理过程中做了大量工作,办理质量有了明显提高,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重视和落实程度还有待于提高。个别承办单位对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做的还不够。缺乏深入细致的调研,办理针对性不强,没有认真研究有效的解决办法。饮用水源地周围村庄的旱厕污物及垃圾依然存在,承办单位既没有按时清理,也没有制定出有效的措施制止村民的这一行为,而是放任自流,对水源地安全构成了威胁。
  (二)政府协调力度还不够。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大多涉及政府许多职能部门,需要政府统一协调督导有关方面共同办理。由于指定的承办单位不准确或政府督导协调不够,把本该由政府协调解决的建议交一两个部门去办,致使承办部门无力承办。如“关于实施饮用水源地综合整治的建议”,承办单位是市环保局,饮用水源地在濮阳县界内,由市自来水公司负责管理。在这种情况下,市环保局办理难度就很大,效果也不明显。
  (三)资金短缺,承办难度大。建议的办理落实要有资金保障。城区河道治理的阶段性成效是在施工单位垫付资金情况下取得的,交通设施维护和更新也需要大量资金。没有专项资金的扶持,承办单位在办理工作中受到了一定的限制。
  四、建议和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领导。深化对办理工作的认识,强化办理工作责任,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把办理代表建议与年度实际工作更好地结合,增强办理实效。
  (二)要切实落实办理措施。办理一类建议是一项比较复杂的系统工程,从制订办理计划、开展调查研究,到制定办理方案、实施办理步骤;从内部协调到与其他单位配合;从办文到办事等等,都需要制定一套完整的实施办法。各承办单位要把办理措施落到实处,办理工作才能真正取得实效。
  (三)政府要加大协调力度。有的代表建议涉及多个部门分管的工作,需要几个承办单位共同办理,有的代表建议属于市、县(区)两级的问题,也需市、县(区)两级共同努力。对于重要的涉及面广的建议,政府要出面协调。由政府统一安排,统一协调,统一办理,明确各部门的具体职责,督促各承办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落到实处。如市住建局在办理建议上由政府牵头,成立了城区河道综合治理指挥部,具体负责城区河道综合治理的组织实施,有力地推进了城区河道综合治理的顺利实施。市环保局在饮用水源地的综合整治中尽管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环保部门受职权限制,工作很难推动。应由市政府牵头,组织市环保局、市公用事业局、濮阳县政府制定出可行性方案,共同解决问题。
  (四)建立长效机制,长抓不懈。各承办单位要摆正位置、明确责任,把办理工作的重心,放到解决代表反映的实际问题上来。对正在解决的建议,要持之以恒地抓好落实,办出成效;对列入计划的建议,要立足实际,制定详细可行的实施方案,抓紧办理,直到把代表反映的问题彻底解决好。饮用水源地存在的安全隐患是群众时刻关注的问题,城区河道综合治理是一项长期工作,交通信号设施要及时维护和更新,市人大常委会将对三件一类建议的后续办理过程进行跟踪监督,承办单位要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