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3-12-17 来源: 作者:管理中心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市2013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新成效
      2013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濮阳市政府以“一创双优”活动为动力,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努力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了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水平,推进政府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主要表现为:
      ——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变。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全面履行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职能,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公共服务。市、县(区)政府之间,政府各部门之间的职能和权限逐步得到明确。
      ——政府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及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重大民商事合同,均严格进行了必要性调研、可行性论证、合法性审查,实现了决策的法制化、科学化和民主化。
      ——政府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年初印发了2013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确定了一批濮阳发展急需、人民群众期盼的规范性文件项目。出台了《濮阳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强化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合法性审查、发布、备案和清理程序,确保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符合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
      ——行政监督效能进一步增强。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和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形成了行政监督的有效合力。出台了《濮阳市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备案管理办法》和《濮阳市行政执法投诉管理办法》,切实加强政府层级监督。
      ——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取得新成绩。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引导行政相对人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20件,依法受理案件率、法定期限办结率均为100%。
      ——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全面加强。市政府坚持常务会议学法,坚持依法行政知识宣传常态化,坚持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和专业知识培训。市、县(区)政府常务会议全年安排学习法律知识80余次,举办“服务型行政执法”等依法行政专题讲座30余期。
      二、主要做法和措施
      (一)抓基础工作,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一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在继续加强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职能的同时,更加注重完善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和公共服务职能,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市财政对公共项目投入大幅提高。
      二是依法规范行政审批。进一步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充分发挥“阳光大厦”的服务平台作用,依托阳光大厦建立了网上审批系统、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系统和电子监察系统。受理各类行政许可、审批和服务事项70余万件,办结率99.9%,群众满意率100%。
      三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开展了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公开,抓好保障性住房、食品安全、环境保护、招投标、征地拆迁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完善了新闻发布制度和突发公共事件向社会公开制度,确保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抓工作创新,打造依法行政工作亮点
      一是健全行政决策体制,提高决策执行力。科学界定本地、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范围,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建立了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是创新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方法,提高制度推动力。先后就30余件重大规范性文件草案召开座谈会、论证会80余次,切实做到问政于民、问计于民。规范性文件出台后,均按程序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备案率、合法率均处于全省前列。
      三是创新行政复议工作,提高政府公信力。坚持“复议为民”,设立便民行政复议庭,最大限度地降低人民群众的复议成本。通过案源地审理行政复议案件,以案说法、审后释法,客观上达到了“审理一案、宣传一法、教育一片”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抓行政监督,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一是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市政府主动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对社会保险法、河南省供用电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协助市人大常委会做好了省人大常委会对行政复议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的执法检查。认真落实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责任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98件,切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
      二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扎实开展了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市政府常务会议对服务型行政执法宣传月活动进行了专题研究。认真开展了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自查活动,对省政府确定的8个重点执法部门和3个县(区)进行了集中检查,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梳理,责成有关部门迅速整改。审查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263件。深化行政执法监督企业“直通车”制度,受理来电来人咨询、投诉270余次,办理行政执法投诉案件35件,纠正了一批违法行政行为,个案监督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
      三是加强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监察部门以推进行政效能建设为重点,通过政风行风评议、明察暗访等多种监督手段,积极受理群众投诉咨询,强化责任追究,集中办理并通报了一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典型案例。审计部门重点围绕公共财政资金、濮阳新区建设、重点民生工程等开展审计,开展财政预算执行审计项目11个,并对市中医院等19个单位开展财务收支或资产负债损益审计,对城市综合提升、新区道路及配套设施等11个建设项目开展跟踪审计。
      四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利用《市长信箱》和市长热线畅通民意反映渠道,积极组织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同志定期走进濮阳人民广播电台《阳光热线》栏目直播间,接受社会公众咨询。深入开展了依法行政工作民主评议活动,共征求意见建议和反映问题3210条。在濮阳日报设立了“政风行风热线”专栏和“督查在线”,对新闻媒体曝光、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均认真进行了调查处理。
      (四)抓考核评议,推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
      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深入到各县(区)、各部门,对完成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目标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特别是将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执行情况作为重点考核项目纳入考核体系,深入开展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共抽查案卷300余件,提出整改意见800余条,针对评查中发现的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不当,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未经法制审核、行政处罚决定执行不到位、未严格执行罚缴分离等问题,逐单位、逐案卷进行了反馈,限期落实整改措施。
      (五)抓法制宣传,营造依法行政良好氛围
      市政府把依法行政信息宣传工作纳入了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全市公安、工商、税务、卫生、城管、安监、消协等部门分别在税法宣传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安全生产宣传月、“3.15”消费者权益日、“12.4”法制宣传日期间大力开展相关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在全市61个社区开展了“送法进社区、进家庭”专项宣传活动,共发放《六五普法读本》2万余本,《社区居民常用法律知识问答》5万余份,举办专场讲座30场。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濮阳政府法制网站刊登依法行政工作信息2400余篇,营造了良好的法制宣传氛围。
      三、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
      我市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是:一是依法行政意识仍需进一步加强;二是行政执法工作与人民群众对政府社会服务和管理方面的要求存在着一定差距;三是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方面,资源整合、协同防范的工作机制还有待完善;四是法制机构的力量需要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整体推进方面存在一定薄弱环节。下一步,市政府将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安排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一)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认真做好依法行政制度建设的规划,分解任务,落实部门,分阶段、分层次、有步骤地组织实施,逐步建立起推进市、县(区)政府依法行政的制度体系。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特别是对投资项目审批要依法建立起并联审批、联合许可制度。继续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从源头上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缺位问题。
      (三)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工作。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加强政府层级监督,监察和审计专门监督,高度重视新闻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
      (四)规范行政机关处理群众行政诉求行为。积极拓宽和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积极运用调解、和解手段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严格依法行政责任目标考核。进一步明确标准,细化考核办法,进一步加大奖惩和责任追究力度,充分发挥依法行政责任目标考核制度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