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濮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问题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4-02-20 来源:
作者:管理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现就濮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问题决定如下: 一、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濮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为378名。 二、根据新修改的选举法规定和省人大有关文件要求,这次市人大代表选举是首次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进行选举,需要对各县(区)的市人大代表名额重新进行分配,以更好地体现人人平等、地区平等、民族平等。 三、各选举单位应在2014年2月底前选出濮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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