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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次会议
发布时间:2014-04-09 来源: 作者:管理中心
      3月28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志明在县人大一号会议室主持召开濮阳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副主任翟伟、宋留宝、王艳华及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共31人出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2014年度工作要点(草案)、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办理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建议的办法(修订稿)。
      会议经讨论后表决通过了《濮阳县人大常委会2014年度工作要点(草案)》,修订了《濮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关于办理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法(修订稿)》。
  王志明主任指出,工作要点,是县人大常委会全年行使权利的总议程,是常委会的重大决策,具有很强的法律性、政策性、针对性。人大机关各委、科、室和各位委员要按照工作要点安排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使人大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密切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联系,增强人大工作活力的重要措施。常委会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更加有效的代表建议办理方法和督办机制,不断提高办理质量,以最大的努力,让代表满意,群众受益。
      今年,县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加强代表视察和调研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项目建设,多层次开展代表视察、调研活动,扩大代表参与的覆盖面,力争使每位市、县代表参加一次视察、调研活动。
      最后,王主任要求:今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县站在新起点、实现新跨越的重要一年,县人大常委会要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和县十四届人大四次大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团结一心,不畏困难,努力拼搏,再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县政府副县长梅永德,县法院副院长陈良学,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郭宝训;部分市、县人大代表、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及人大机关有关科、委、室等有关同志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