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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二次会议
发布时间:2014-06-04 来源: 作者:管理中心
    5月27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志明在县人大一号会议室主持召开濮阳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副主任翟伟、宋留宝、王艳华、张宏江及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共31人出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土地流转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交通事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规范执法行为的报告。
    经过分组讨论,与会人员都充分肯定了有关部门所取得成绩,但是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指出了不足。最后,王主任要求:在土地流转方面,县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在今后的工作中,一要加强宣传引导力度,消除农民疑虑,注重调查研究,通过典型引领推动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二要创新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有形市场,加强土地流转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土地规模流转的风险防范机制。三要加大扶持推动力度,加大政策扶持和财政扶持奖补力度,完善各类扶持政策,加强农村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加大整合各类支农项目资金,有效解决土地流转大户融资难、贷款难问题;在交通事业发展方面,一要完善投、融资机制。交通事业的发展,需要大量资金作为保障,要充分利用上级部门扶持欠发达地区基本建设的有利机遇,积极争取建设项目资金,同时要利用土地、人力等资源优势,引导企业家投资,拓宽投融资渠道,保证建设资金的需求。二要加强技术队伍建设。要引进和培养一批目前急需的管理技术人才,通过请进来和走出去的方法,破除传统的人才观和用人观,切实解决全县交通人才紧缺的问题。三要加强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无证运营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保护合法经营者和群众的权益;在规范执法行为方面,一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坚持以公正执法为核心,以专业化建设为方向,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不断提高检察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为规范执法行为提供人才保障。做好对现有规章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依法构建一套程序严密、标准具体、责任明确、考评科学的检察业务规范体系,在此基础上,抓好执行和落实,为规范执法行为提供制度保障。二要在依法办案的前提下,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为地方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的新途径和新举措,不断改进执法方式,讲求执法效果,既严格依法办案,又不生搬教条,做到合情、合理、合法,让每个案件都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县政府副县长王洪波,县政府党组成员李顺军,县法院院长张勇,县检察院检察长韩德岗;市、县人大代表:崔亚冰、王志锋、王贵粉、张海军;胡状镇人大主席刘晓振、梨园乡人大主席田忠民、子岸镇人大主席吉庆彬、五星乡人大主席翟浩;县交通局局长杨世虎、公路局局长李建国、国土资源局副局长闫相义、农业局局长李文铭;县人大机关有关委、科、室有关同志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