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的报告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报告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2011年以来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总体情况
2011年以来,全市法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公正与效率”司法主题,以“一创双优”为动力,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严格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公开公正高效,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2011年1月至2014年4月,共受理各类案件90703件,审结83868件,审限内结案率99.7%,一审服判息诉率90.8%。
一、规范司法业务,保障诉讼权利
两级法院从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等方面制定了46项相关制度,从细节出发,建立覆盖立、审、执各项司法行为标准。
(一)规范立案行为,有效解决立案难问题。采用开放式、面对面的接待模式,在平等亲和的氛围下沟通交流。实现立案受理、案件查询、诉前调解“一站式”服务,当日立案率为99.8%。规范诉讼收费,建立投诉制度,坚决查处违规收费和乱收费行为。重视对弱势群体诉讼权利的保护,努力保证困难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共缓、减、免交诉讼费317万余元。
(二)规范审判行为,确保司法公正。制定规范开庭审理、规范法官行为等多项制度,充分保障当事人的人格尊严和主体地位,保障其公平的享有各项诉讼权利;充分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益,公平合理地分配诉讼各方的陈述及辩论时间;合理分配举证责任,必要时依法主动调查证据,最大限度地查清案件事实。推行量刑规范化改革,做到量刑均衡,充分体现同罪同罚、罪刑相适应的量刑理念。严格遵守“疑罪从无”原则和非法证据排除规定,加强和规范证据审核,积极推行侦查人员和证人出庭作证制度,有效杜绝冤错案件。推行指导案例制度,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避免同案不同判。规定案件只能发回重审一次,有效解决随意发回重审、来回“翻烧饼”的问题。
(三)规范执行行为,缓解“执行难”问题。出台《执行工作程序管理规定》等制度,规范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范围;严格限制中止执行的条件,明确终结执行的标准,防止随意中止、终结执行。规范评估、拍卖程序,随机选取评估、拍卖机构,有效杜绝暗箱操作。建立执行款专用账户,健全执行款物发放制度,防止违法使用、截留、挪用执行款物。建立联动制约机制,通过限制融资贷款、限制购房置业、限制高消费等措施,压缩“老赖”的生存空间。建立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曝光338名“赖账户”。对阻挠、抗拒执行的“老赖”进行罚款、拘留或追究刑事责任。成立执行指挥中心,完善执行案件信息管理,提高执行效率。2011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6598件,执结15248件,执结率达91.9%,执行标的12.4亿元。
(四)规范接访行为,推动涉诉信访难题解决。制定信访接待、案件督办相关制度。坚持院领导天天接访、带案下访和约期接谈制度,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加强信访窗口建设,建立健全接待、审查、复查和研究解决机制,强化接访复查人员责任意识,注重解决实际问题。目前,共有涉诉信访案件84件,办结68件(息诉罢访56件),未结16件。其中,中央巡视组交办31件,办结30件(息诉罢访27件),未结1件。为解决信访难题,院领导亲自带队包案,采取一案一套人员、一案一项对策,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多种手段,依法、按政策将问题处理到位。全市法院涉诉信访案件数量已明显下降,总量保持在全省后三位。今年第一季度进京访案件25件,比去年同期下降34%,是全省唯一实现下降突破30%的法院。
二、规范审判管理,提升审判质效
(一)规范案件流程管理。将所有案件纳入信息化流程,实现随机分案,防止人为操作。案件从立案、审判、执行到归档全程监控,所有审判节点跟踪管理,确保审理程序合法、及时、高效。严格执行审限警示和超审限冻结制度,根据每个审判环节工作要求和强度,设定具体的时间限制。规范审限审批标准,减少审限延长、扣减的随意性,保证结案均衡,避免突击结案,影响办案质量。
(二)规范审委会、合议庭职能。制定《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明确审委会讨论案件种类及会议程序,确保程序合法、裁判公正。强化合议庭功能,形成合议庭成员相互制约、民主评议的机制。强调主审法官和合议庭成员都要形成书面阅卷意见,各自发表评议意见,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多数尊重少数的原则,有效解决合而不议、议而不决的问题。
(三)建立审判质量评查体系。出台《案件质量审判效率综合评定标准》等制度,对发还改判率、结案均衡度、服判息诉率、调解撤诉率等26项评估指标进行量化分解,实现精细化管理。定期开展庭审、裁判文书“两评查”活动,专项评查和重点评查相结合,全面促进法官的法律适用能力、庭审驾驭能力和裁判文书制作能力。通过集中评查、随机抽查、观摩庭审等专项评查,深入查找、整改存在的问题。对发回改判、当事人重复上访等案件进行重点评查,按规定对错案进行终身责任追究。共对12900余件案件进行抽查,对全部发改案件进行重点评查。
三、规范司法公开,增进司法公信力
(一)公开审判工作运行环节,切实保障当事人程序权。一是在立案阶段,将立案条件、诉讼费标准等公布上墙,为当事人提供诉讼须知、诉讼风险提示等资料,方便群众诉讼。二是在审理阶段,推行以庭审公开、证据采信公开、判决结果公开等为内容的公开制度,强化审判程序公开。全面推行裁判文书上网,对庭审过程实行“三同步、两公开”,大力推进庭审网络视频直播,广泛接受公众评判和监督,共上网裁判文书28900余份,直播案件2100余件。三是在执行阶段,推行执行听证、见证执行等制度,推进鉴定、评估、拍卖活动公开。积极开展“执行开放月”、“倡导诚信、见证执行”活动,广泛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人士全程参与执行,增强执行透明度,监督执行全过程。今年,全市法院全面开展诉讼资产网络司法拍卖工作,借助网络公开透明,保证拍卖公平、公正。已成功拍卖3件拍品,其中1件以12万元起拍,历经37轮轮番竞价,最终以拍出16.6万元,溢价率为18.4%,节省拍卖佣金8300元。
(二)公开重要审判事务工作,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一是通过官方网站公开立案流程、收费标准、诉讼程序等审务信息和组织机构、工作职责、重大举措等政务信息,实现各类司法活动的阳光运行。在立案大厅安装案件信息触摸查询大屏,当事人可随时查询所涉案件审判进程。二是积极建立政务网站和官方微博、微信平台,第一时间公布重要工作动态、重大案件审理情况和热点案件信息,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及时了解法院情况。三是推行自由旁听制度,公民凭有效身份证件可以旁听任何依法公开审理的案件。四是扎实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参观法院,增进对法院工作的理解、信任和支持,三年来,6000余名群众走进法院,参与庭审,座谈交流。
四、规范基层基础建设,保障司法廉洁高效
一是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 “一创双优”活动,澄清模糊认识,牢记服务宗旨,激发干警争先创优的工作热情,凝心聚力,开拓创新。二是坚持开展岗位培训、经验交流、专题研讨等活动,先后选派530人(次)参加法官学院等培训,提高干警司法执业能力。三是认真开展“五除”专项活动,深入整改司法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公布举报电话,凡因冷横硬推、吃拿卡要被举报的,一律先停职,再核查。三年来,先后查处违法违纪干警21人,其中,党纪处分3人、政纪处分17人、追究刑事责任1人。四是深入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活动,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审判执行岗位风险防控和人财物规范管理。对易产生腐败问题的关键部门和风险岗位,设置“隔离墙”、通上“高压电”,坚决清除害群之马。五是选任540名人民陪审员,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理案件21300余件。六是两级法院均建成高标准立案大厅,满足一站式立案工作需要。设置专门视频信访接待室,年均接待来访群众1200余次。共配备61个标准化审判庭,其中,18个同步录音录像审判庭,努力为信息化审判提供必需场地。建成29个标准化人民法庭,方便农民群众诉讼。建成执行死刑固定刑场,解决无固定场所难题。
通过司法规范化管理,全市法院公正高效文明司法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审判质效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在全省政法机关执法满意度调查中,三年来,市中院两年位居全省中院第一名。
当然,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确实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少数干警严格司法的意识还不够强。个别法官还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观念;审理案件随意性较大,自由裁量权使用不当;二是司法能力有待提高。有的裁判文书制作粗糙,繁简不当,重证据罗列,轻证据和法理分析,当事人不信服;三是司法作风不佳。个别法官责任心不强,工作效率不高,案件久拖不决、久拖不执,不给好处就压案不判、不执行等。四是涉诉信访问题一定程度影响规范司法行为。还存在“花钱买平安”,甚至滥用裁量权、再审权等情形。五是案多人少矛盾突出,法官职级待遇较低,基层装备落后,办公条件差,不能满足审判需要。
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解决。同时,也希望市人大常委会继续给予监督、重视和支持。
下一步做好规范司法行为的打算和工作措施
一、狠抓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规范司法意识
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持续开展“一创双优”活动为契机,不断增强规范司法理念,强化法官职业操守,增强干警的大局意识、为民意识、服务意识。加强专业化建设,提高法官司法能力,努力造就高素质、职业化的法官队伍。同时,加强对不规范行为督查和惩戒力度,建立规范司法长效工作机制。
二、加强审判管理,进一步规范审判权运行
健全以审判管理为核心,与人事管理、政务管理相融合的“三位一体”管理模式,以强化管理促进司法规范。充分发挥审判流程信息化管理的作用,以信息化促进管理规范化。完善案件质量评查体系,切实提高审判质量。推动司法改革,逐步推行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努力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改革目标。
三、坚持司法为民,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
建立微博、微信、微视“三微一体”便民互动平台,为群众预约立案、案件查询、投诉举报提供网上全程服务。完善法官接待当事人、庭审行为规范,切实保障诉讼权利。开展系统的司法礼仪教育培训活动,把文明服务体现在点滴细节,树立司法为民良好形象。
四、主动接受监督,进一步规范司法公开
积极主动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努力实现从立案、审判、执行到管理监督全方位公开,积极拓展司法公开的深度和广度,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在司法权运行中得到充分尊重和有效落实。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规范司法行为是促进司法公正的关键所在,是服务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全市法院将以这次市人大常委会议审议规范司法行为工作为契机,务实重干,开拓进取,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为建设富裕和谐美丽新濮阳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