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校安工程实施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4-06-11 来源: 作者:管理中心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将我市校安工程实施情况报告如下,请审议。
   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简称校安工程),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任务。学校危房多、鉴定难度大、资金投入不足。面对困难,市政府坚持把校安工程当作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纳入向全市人民公开承诺要办的大事、实事之一,列入全市重点建设工程,精心部署,合理安排,科学规划,稳步实施,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校安工程实施背景
    2008年汶川地震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校舍安全工作。在2009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温家宝总理向全国人民作出庄重承诺,实施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用三年时间,把学校建成最安全、家长最放心的地方。之后,国务院、省政府分别召开校舍安全工程动员部署会,要求从2009年开始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对各级各类城乡中小学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进行抗震加固、拆除重建、迁移避险,切实提高各级各类中小学校综合防灾能力。国务院、省政府先后印发了《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国办发(2009)34号)、《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细则》、《河南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豫政办〔2009〕105号)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明确了工程实施的目标任务、实施范围、管理体制及责任分工、资金筹措与管理、以及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等。
  校安工程实行国务院统一领导,省级政府统一组织,市、县级政府负责实施的领导和管理体制。逐级实行目标管理,并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教育部门主要负责工程规划、组织协调、工程实施、监管和督促检查。发展改革部门主要负责把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制订和完善相关政策等。财政部门主要负责落实好财政预算内应承担的工程资金和资金监管。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主要负责工程勘察、设计、校舍鉴定、工程质量监管等方面工作。公安、国土资源、水利、地震、气象等部门主要负责发挥专业指导、监督作用,为工程实施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监察、审计、安全监管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工程实施工作进行监督。
  二、我市校安工程组织实施情况
  按照上级要求,我市校安工程分市、县(区)两级按照财政管理体制分别展开,实施时间是2009年至2013年五年,前三年重点是国家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七度以上地震高烈度区(简称“两区”)拆除重建,后两年重点是“两区”加固和非“两区”工作。我市所有县(区)全部处于“两区”之内。为顺利推进我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工作,2009年7月,市政府成立了濮阳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分管教育的副市长任组长,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13家单位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
  校安工程实施五年来,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市、县(区)政府积极配合上级相关部门,组织协调本级职能部门,科学制定建设规划、积极筹措建设资金、严格执行建设程序、不断加强质量监管、全力推进校安工程顺利实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五年来,全市共筹集资金14.4亿元(其中中央和省级资金7.6亿元、市级资金3.2亿元、县级资金3.6亿元),改造项目学校641个,新建校舍面积107.3万平方米,消除危房面积80万平方米,完成的任务量大大超出预期任务。其中,完成投资量超出与省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6.85亿元,完成拆除重建面积超出目标任务38.97万平方米,分别占目标任务的190%和157%。
  按责任区划分:市政府直属学校共实施校安工程项目34个,投入资金3.36亿元,新建校舍17.3万平方米。濮阳县投资3.16亿元,实施校安工程项目197个,新建校舍26.26万平方米;清丰县投资1.62亿元,实施校安工程项目95个,新建校舍14万平方米;南乐县投资1.38亿元,实施校安工程项目101个,新建校舍11.4万平方米;范县投资1.7亿元,实施校安工程项目74个,新建校舍13.5万平方米;台前县投资1.06亿元,实施校安工程项目50个,新建校舍8.9万平方米;华龙区投资1.43亿元,实施校安工程项目35个,新建校舍10.3万平方米;高新区投资0.7亿元,实施校安工程项目55个,新建校舍5.6万平方米。
  按年度划分:2009年投资1.64亿元,改造项目学校87所,新建校舍15.88万平方米;2010年投资2.76亿元,改造项目学校124所,新建校舍22.28万平方米;2011年投资3.84亿元,改造项目学校236所,新建校舍31.7万平方米;2012年投资2.64亿元,改造项目学校47所,新建校舍15.3万平方米;2013年投资3.52亿元,改造项目学校147所,新建校舍22万平方米。
  为顺利推进校安工程实施,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一是对全市所有校舍进行了拉网式排查,以便摸清底数,了解现状,制定相应改造方案。全市共排查各级各类中小学校1555所,共排查校舍建筑面积398.8万平方米,占当时校安工程覆盖范围内建筑总面积的100%,经排查鉴定为D级危房的,立即封存,限期拆除;对存在一定危险性的校舍,提前安排安全鉴定,加固改造。二是制定改造规划,明确改造任务。根据省政府要求,以能够筹措的资金规模确定改造规划任务,我们对能够争取到的资金进行了仔细预测,最后以7.55亿元的资金量,规划改造校舍79.17万平方米,其中新建校舍面积68.33万平方米,加固改造校舍面积10.84万平方米,并与省政府签订了目标责任书。三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格项目监管。校安工程启动以来,市、县政府领导非常重视校安工程,多次深入施工现场察看工程建设情况,及时解决工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级校安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校安办工作人员经常组织督导检查,对校舍排查、校舍鉴定、工程进度等工作顺利完成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促进作用。建立了校舍安全工程责任追究制度和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新建校舍抗震设防达到现行标准,使用寿命50年以上。
  市政府对市直学校校安工程建设项目实行了“建设项目工程代建制”和“重点工程台帐集中管理制”。所有市直学校校安工程建设项目全部交给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管理。统一设计、统一招标、统一建设、统一监管、统一验收。所有项目纳入市重点工程台帐集中管理,市委市政府督察局定期或不定期对工程项目进度开展督导检查,遇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解决。
  三、校安工程实施成效
  校安工程实施以来,市、县政府坚持把校安工程建设纳入全市教育发展大局,统筹考虑,统筹规划,集中财力办大事,全面提升我市整体办学水平和管理水平。在实施校安工程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四个结合:校安工程必须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中小学布局调整相结合、与标准化学校建设相结合、与薄弱学校改造相结合等,教育资源得到整合,社会效益日益显现。截至目前,市直学校校安工程基本结束,农村学校校安工程攻坚阶段也告一段落,随后我们将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建立健全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确保校舍安全常抓不懈。
  通过实施校安工程,学校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学校布局更加合理、薄弱学校得到改造、校容校貌全面提升,在此基础上,全市成功创建标准化学校371所。目前,以红白相间为主色调的标准化学校已成为濮阳城乡一道亮丽风景,在农村初步实现了最好的建筑是学校、最安全的房子是校舍、最美的地方是校园。这些学校在办学条件、师资配备和教育管理等软硬件方面都完全达到了省定办学标准,不仅变漂亮了,而且提升了内涵和品位,使农村学生在家门口就能接受优质教育,不少地方出现了学生从城市学校回流现象。全市教育迈入了小学基础牢、初中腰杆硬、高中质量高的良性循环轨道,为濮阳普通高考成绩持续攀升打下了坚实基础。近三年,我市本科上线率以较高比例持续上升,2011年为54.46%,2012年为59.5%,2013年为61.65%。
  借助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2014至2015年我市还要创建新的标准化学校380所。为配合市委市政府黄河滩区扶贫开发五年攻坚行动,市教育局制订了《濮范台扶贫开发综合试验区滩区学校迁建与发展规划》,计划从2014年起用五年时间,在滩外新建、改扩建30所标准化学校,有计划地将滩区现有78所中小学搬迁到滩外,促进滩区土地流转和人口流动。届时,贫困滩区学校将成为又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四、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经过五年校安工程,已消除部分中小学危旧校舍,但我市是国家级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七度以上地震高烈度区、洪涝灾害易发地区,加上原有校舍多为上世纪80年代建造,根据国家最新抗震设防标准,我市大部分校舍需要抗震加固,部分校舍需拆除重建,每年新增危房数量较大,校舍改造任务仍然很大。
  (二)校安工程实施要求与学校布局调整相结合、与学校标准化建设相结合、与学校中长期发展相结合。但在实施过程中,部分农村学校由于校园占地较小或者不能办理相关土地使用手续,形成学校发展瓶颈。
  (三)校安工程实施以来,上级资金重点支持农村地区中小学,市城区学校的改造只能依靠地方投入,市、区财政压力较大。
  五、下步工作打算
  (一)建立濮阳市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根据2013年11月7日《国务院关于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3)103号),在全市城镇和农村、公立和民办、教育系统和非教育系统的所有中小学(含幼儿园)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建立校舍安全年检制度和校舍安全预警机制,继续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对现存抗震不达标的校舍以及新增危房进行排查、登记,完善校舍信息管理系统,制定改造规划,分类分步组织实施,实现城乡中小学校舍安全达标。
    (二)积极协调职能部门,帮助解决校安工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土地问题,要在尊重历史、注重现实、依法依规的基础上,尽快处理有关学校用地的土地权利归属问题,为学校用地的土地登记创造条件。对教育部门认定的历史遗留的学校用地,界线清楚、四邻无争议的,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土地登记。
  (三)进一步加大市城区学校改造和建设力度。财政部门要在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的同时,努力调整支出结构,集中财力支持市城区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奖惩机制,提高区级政府建设学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城区范围内每新建一所幼儿园市政府奖励300万元、建一所小学奖励500万元、建一所初中奖励800万元;对已改造的学校,增加专项投资,解决学校操场、围墙、大门、厕所、路面、绿化、美化以及教学仪器设备装备等方面的问题,最终实现“改造一所、完善一所、达标一所、提升一所”的目标,全力打造我市教育工作新名片。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