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三次会议
发布时间:2014-07-23 来源:
作者:刘利伟
7月17日,清丰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三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冯海民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优化城区规划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相应的决议;经过投票表决,通过了县法院提请的53名人民陪审员任免案。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清彰、贾建岭、左海义、韩晓东和委员共计22人出席了会议。县政府副县长杨理宏、县法院院长石文英、县检察院检察长裴大伟及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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