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濮阳市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5-04-29 来源:
作者:管理中心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濮阳市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士提出意见。
一、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财政部门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一创双优”活动开展为动力,坚持“4321”发展战略和“1234”工作思路,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总体要求,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扎实推进财税改革,全年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圆满完成了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
(一)2014年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14年全市一般公共收入预算合计689014万元,实际完成704000万元,为预算的102.2%,增长16.4%,增幅高于省辖市平均水平2.3个百分点,位居全省第7位。其中,税收收入完成548078万元,为预算的97.5%,增长13.4%,税收比重达到77.9%,位居全省第2位。一般公共支出预算合计1284733万元,执行中,加上上级补助、动用上年结余结转、调入资金、发行政府债券等因素,调整后的一般公共支出预算为1893665万元,实际完成186668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8.6%,增长7.4%。
●市级。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2014年市级一般公共收入预算为275000万元,实际完成279529万元,为预算的101.6%,增长14.8%。一般公共支出预算为371104万元,执行中,加上上级补助、动用上年结余结转、发行政府债券、补助县区等因素,调整后的一般公共支出预算为516105万元,实际完成50615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8.1%,增长11.2%。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14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合计536899万元,实际完成665328万元,为预算的123.9%,增长28.0%。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合计581900万元,执行中,加上上级补助、上年结转等因素,调整后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759103万元,实际完成67019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8.3%,增长22.8%。
●市级。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2014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335810万元,实际完成332652万元,为预算的99.1%,下降0.5%。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379864万元,执行中,由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短收等原因,调整后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282917万元,实际完成26436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3.4%,下降2.8%。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全市各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合计240470万元,实际完成253483万元,为预算的105.4%,增长5.6%。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合计201099万元,实际完成226565万元,为预算的112.7%,增长22.6%。当年收支结余26918万元,滚存结余260676万元。
●市级。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2014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37548万元,实际完成55111万元,为预算的146.8%,增长24.9%。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为26325万元,实际完成34845万元,为预算的132.4%,增长14.6%。当年收支结余20266万元,滚存结余104787万元。需要说明的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筹,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由省财政厅报省人大审议。
预计全市财政可实现收支平衡。上述收支数目均为快报数,目前正在汇编2014年财政收支决算,待省与市、县结算后,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情况。
(二)财政支持经济社会建设及财政改革情况
各级财政部门积极研判经济财政形势,主动适应新常态,努力抓好关键点,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促进了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提高,保障了事关经济社会全局的大事要事支出需要。
1.支持经济平稳发展
●支持城市建设。筹措资金19.8亿元,支持建成区综合提升和示范区基础设施、城市道路以及市文化宫、图书馆、濮阳卫校新校区、濮阳技师学院、濮阳杂技学校、市一高新校区等重点项目建设。筹措资金10.5亿元,支持城中村、集贸市场改造。筹措资金1.8亿元,支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在城乡建设和农民市民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方面实践示范。
●支持企业发展。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配合相关部门,争取支持企业自主创新、市场开拓、专利权质押融资等专项资金3780万元。筹措资金4029万元,支持企业改革改制。筹措资金5600万元,支持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落实县域小微企业融资扶持政策。筹措资金1000万元,支持民营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支持服务业发展。全面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及时解决存在问题,为服务业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税制环境。落实资金1150万元,推动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务区建设,支撑服务业发展。
●支持产业发展载体建设。筹措资金6809万元,落实财政激励政策,支持链条完整、集群突出的产业集聚区建设,促进集聚区提升载体功能,形成示范效应。
●支持科技创新。筹措资金5858万元,支持重大科技专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筹措资金2000万元,支持国家农业科技示范区建设。筹措资金1000万元,支持政府门户网站、电子商务、企业客户资源管理和质量管理体系等信息化建设。
●支持生态建设。筹措资金5306万元,支持林业生态建设。筹措资金7991万元,支持城乡和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管网建设。筹措资金1729万元,支持环境监测系统和监测能力建设。
●支持招商引资。筹措资金1150万元,支持做好重大项目的谋划包装工作。筹措资金700万元,支持我市参加省投洽会、中博会、赴港台交流等大型招商活动。
2.坚持为民惠农
立足“三化”协调发展,全面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有效促进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呈现平稳发展态势。筹措资金4.9亿元,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支农惠农政策全面落实。筹措资金1156万元,政策性农业保险扎实推进。筹措资金1.1亿元,支持解决农村居民和在校师生安全饮水问题。筹措资金2.2亿元,支持新建改建农村公路1528.5公里。筹措资金5.1亿元,支持中低产田土地整治。筹措资金2.1亿元,支持农田水利建设。筹措资金4314万元,实施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281个。财政扶贫支出1.7亿元,以实施黄河滩区扶贫开发五年攻坚行动为重点,加大扶贫开发力度。筹措资金1亿元,支持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筹措资金1亿元,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粮田建设面积达到9万亩。筹措资金337万元,支持大中型水库移民生活和生产发展。兑现14家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1587万元。
3.切实保障改善民生
统筹做好保障改善民生各项工作,支持构建改善民生长效机制,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全市财政民生支出达到149.6亿元,增长4.4%,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的80.1%,高于省辖市平均水平5个百分点,位居全省第2位,确保了十项重点民生工程年度任务完成,促进了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全市财政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6.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4.1%。筹措资金3.7亿元,26万名城乡低保对象、五保供养对象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筹措资金2.8亿元,支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顺利实施。及时足额发放各类优抚补助1亿元。自2014年10月份起,为全市80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津贴320万元。筹措财政贴息资金4429万元,支持发放小额担保贷款3.6亿元。筹措资金1.2亿元,支持城镇新增就业7.28万人。
●全市财政教育支出42.0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2.5%。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年度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持续提高,小学、初中分别达到600元、800元,生均取暖补助达到30元。筹措资金4.7亿元,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全面落实,城乡学生学杂费及教科书费全部免除。筹措资金2434万元,及时发放高职中职国家奖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普高学生1万余名。筹措资金960万元,支持县级高中实施改造。
●全市财政医疗卫生支出22.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1.8%。筹措资金10.2亿元,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均由280元提高到320元。筹措资金3433万元,对12万人实施医疗救助。基本公共卫生项目人均经费标准由30元提高到35元。协同公安部门举办全市首次小型客车号码竞拍,拍得价款232万元,全部用于补充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
●全市财政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5%。筹措资金175万元,支持市杂技团、豫剧团送戏下乡468场。筹措资金816万元,支持文化体育场馆免费开放。
●全市财政住房保障支出8.4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4.5%。筹措资金4.8亿元,支持廉租房、公共租赁房建设及棚户区改造。为4860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廉租住房补贴1258万元。
●全市财政公共安全支出8.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4.6%。继续深化政法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改善基层政法机关执法办案条件,加强弱势群体法律援助,支持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4.深化财政管理改革
进一步提高财政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着力强化财政监管,增强财政发展的动力活力。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预算支出管理改革向纵深推进,成效显著。继续深化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市、县、乡实现了公务卡制度改革全覆盖,全市纳入改革范围的1116家预算单位全部实现公务卡支出。出台市级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等管理办法,为加强公务支出管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提供了制度保障。认真贯彻实施《河南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全面推进新的非税收入征管系统建设,非税收入征管质量迈上新台阶。试编2013年度市本级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严格按照《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规程》规定的公开主体、公开时限、公开形式和公开内容等,全面公开市级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支出。圆满完成“营改增”各项目标任务,减税面达到97%。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3083户企业受益。
●着力强化财政监管。对市直单位公务卡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乡镇财政收支、全市会计信息质量、土地流转资金、“阳光工程”培训资金等进行检查。配合市纪检、审计部门和省财政厅对扶贫资金、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资金进行专项检查。对农技推广、小农水重点县、现代农业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审核、监管政府投资项目1069个,评审金额140亿元,审减金额24.8亿元,审减率17.7%。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6亿元,合同金额13.9亿元,节约率13.1%。创新税收大检查方式方法,密切部门协调配合,查补入库税款9566万元。
2014年财政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市委科学决策、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依法监督、悉心指导的结果,是市政协民主监督、积极帮助的结果,是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扎实工作的结果。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市财政运行和管理工作中仍然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财政收入结构不尽合理,持续增长的动力不足,财政收入增速换挡与支出刚性增长的矛盾突出;财政扶助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还需优化,财政资金的杠杆和引导作用仍有进一步提升空间;财政管理水平与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要求相比仍有较大差距,财政改革亟需进一步深化等等。对此,各级财政部门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总结经验,采取有效措施,逐步改进解决,也恳请各位代表、委员一如既往地给予指导和支持。
二、2015年预算(草案)情况
2015年是全面贯彻落实新《预算法》的第一年,是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关键一年。编制好2015年预算,对于深化财税改革,做好2015年财政工作,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如期实现“二三五”赶超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15年全市经济发展仍存在较多的不确定因素,财政形势依然严峻,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纵观省内各地市,我市比较优势依然存在,产业集聚区一批重大项目已初步具备纳税能力,对财政收入形成有力拉动;一批重点企业投产或达产,大批重点建设项目的实施,也为财政增收奠定了基础。但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财政收入由高速增长转为中低速增长趋势已经明朗。我市经济规模小,三产占比低,工业集群化水平不高,自主创新能力不强等问题依然存在;国际原油价格下跌,石油化工行业受到冲击,推行“营改增”等税制改革,落实各类税收优惠政策,继续清理收费、基金等,都将减少一部分收入。保障重点项目的支出,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与基层人员收入水平,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等民生补助标准等,加之2015年市、县将进入偿债高峰期,各方面对财政资金需求大、刚性支出多。
根据面临的形势,2015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将坚持调中求进、改中激活、转中促好、变中取胜,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入推进财税改革,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围绕“收管用”三个着力点,加快推动转方式调结构,强化风险防控;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有保有压,确保重点领域特别是民生支出;坚持依法理财,加强财政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2015年财税改革重点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和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健全财政资金监管机制,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健全预算标准体系。在进一步完善人员、公用等基本支出定额标准体系的基础上,重点加快推进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支出标准在预算编制和管理中的基础支撑作用。严格机关运行经费管理。加强人员编制管理和资产管理,完善人员编制、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机制。
●加大专项资金整合力度。推进专项资金整合,特别是要以涉企资金的整合为重点,集中财力支持重点项目、重点行业投资建设。进一步清理专项资金,形成目录清单。
●调整重点支出安排办法。从今年起对教育、科技、农业、环境保护、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七项重点支出,不再采取先确定支出总额再安排具体项目的办法,根据事业发展改革的需要,结合一般公共保障范围及财力可能,统筹安排,优先保障。同时,清理规范其他财政收支挂钩事项,统一改为按实际需求和财力可能统筹安排。
●创新财政资金分配使用机制。以教育、科技、卫生经费等为重点,推进财政资金分配使用机制改革,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开展财政科技经费分配和文化经费机制改革试点。
●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按省统一安排,尽快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争取在编制2016年预算时,同步编制2016—2018年财政规划。
●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建立健全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和审核机制。对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形成的结转项目,结转年度超过一年的,一律收回同级财政总预算统筹安排。对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安排形成的结转项目,连续结转两年及以上的,一律收回资金使用方本级财政总预算统筹安排。通过清理单位结余结转,将1.2亿元资金统筹安排2015年财政预算。
●完善政府预算体系。认真落实国务院批准的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方案,做好地方教育附加、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等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工作。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安排使用,避免交叉重复;对政府性基金项目结转资金规模较大的,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2015年,将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水、气、暖配套部分)结余资金各5000万元统筹安排使用。完善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制度,明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范围。
●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健全债务扎口管理机制,公益性项目融资必须经债务风险评定和规范性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积极化解存量债务。将新增债务、债务风险等指标列入发展成果评价体系,实行债务风险预警提示制度。继续试编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全面推进预决算公开。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除涉密信息外,所有涉及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单位)均应公开预决算。进一步细化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主动应对预决算公开的社会舆情,加强预决算公开工作考核。
●推进税制改革。按照中央和省统一部署,将“营改增”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等领域,并将新购入不动产和租入不动产的租金纳入进项税额抵扣,相应简并增值税税率。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环节、税率,把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及部分高档消费品纳入征收范围。推进资源税改革。
●做好其他重大改革工作。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提高政府购买服务占公共服务项目资金的比例。做好项目筛选、推介和示范等工作,确保推广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实现新突破。结合政府机构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企业国有资本授权经营改革,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研究推进国有资源资产收入管理改革。支持推进公务用车改革。
●推进预算监督试点工作。启动预算监督试点工作,推动财政监督工作重点从以合规性检查为主向以预算绩效监督为主转变,强化财政监督部门的监督与制衡功能,将监督工作嵌入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以监督促进预算管理绩效的全面提升。
(二)2015年收支预算
按照统筹兼顾、勤俭节约、精细透明、收支平衡、突出重点、注重绩效的原则,对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统筹安排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
(1)收入安排
2015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财力收入总计401908万元,增长11.2%。其中: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7900万元,增长10.1%;上级补助收入82008万元(返还性收入14317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67691万元),清理结转结余12000万元。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具体项目情况:
●税收收入228625万元,增长11.3%。其中:增值税43066万元,增长11.0%;营业税42220万元,增长10.7%;企业所得税8666万元,增长13.7%。
●非税收入79275万元,增长7.0%。
需要说明的是,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精神,收入预算从约束性转向预期性,由收入任务数变为收入预计数。
(2)支出安排
2015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401908万元,增长13.3%。其中: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2498万元,增长14.9%;上解上级支出19410万元,增长6.9%。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基本支出159335万元,占41.7%;项目支出223163万元,占58.3%。重点支出安排情况:
●教育支出96658万元,增长10.1%。
●科学技术支出6779万元,增长9.7%。
●农林水支出19864万元,增长28.6%。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359万元,增长13.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563万元,增长13.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541万元,增长26.3%。
●预备费10300万元,按照《预算法》有关规定安排。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5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结合实际安排。2015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321430万元,下降3.4%,主要是部分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
按照“以收定支、专款专用、集中财力、确保重点”的原则,全部安排支出。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根据2014年市级国有企业经营状况,2015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164万元,主要用于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相关改革成本支出、对国有企业的资本金注入和政策性补贴等。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5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8559万元,其中:财政补贴收入6242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6821万元,预计当年收支结余11738万元。主要项目情况:
●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6086万元,支出8975万元。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0281万元,支出17951万元。
●工伤保险基金收入3236万元,支出2385万元。
●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716万元,支出1310万元。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7240万元,支出6200万元。
以上预算安排的具体情况详见《濮阳市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15年市级财政预算(草案)》。
(三)2015年财政工作重点
1.服务经济发展,促进经济平稳增长
●支持发挥城镇化的综合性作用。落实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建立健全以居住证为载体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支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创新保障性安居工程支持机制,逐步以实物保障为主转向建设和租赁补贴并举。依托省设立的新型城镇化发展母基金,积极创造条件,科学运作,探索建立子基金,建立多元化城镇化筹资机制。围绕实施城市基础设施扩能增效工程,积极推广运用PPP模式,建设一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示范项目,提升城镇承载能力。
●支持发挥投资的关键作用。按照积极的财政政策部署,积极争取上级补助和政府债券发行额度,保障城市综合提升、水系建设、生态环境和交通体系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创新财政引导机制,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公共服务、资源环境、生态建设、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释放社会资本的潜力和活力。
●支持发挥消费的基础作用。支持扩大就业,多渠道促进城乡居民增收。继续按照10%的幅度提高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水平。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水平。增加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临时救助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补助资金。调整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和基层人员收入水平。推进在县以下机关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
●支持发挥要素的保障作用。落实金融业发展奖补、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等政策。吸引保险资金参与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建设。支持实施职教攻坚计划二期工程、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和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支持开展土地整治。
●支持产业集聚区建设。落实财政扶持政策,加快集聚区各类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平台、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提高承载和服务能力,促进产业集聚区持续健康发展。积极支持产业集群发展,以产业链整合提升为重点,强力推进延链、补链、强链,努力形成龙头企业和配套企业相互依存、互动发展的完整产业链,形成集群效应。落实对产业集聚区实施财政收入增量奖励和发展奖励政策。
●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用足用好“营改增”政策机遇,减轻服务业税收负担,吸引更多资源特别是民间资本向服务业聚集。推动现代物流、研发创意、电子商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和旅游文化、健康养老等生活性服务业发展。落实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建设扶持政策,促进服务业快速发展。
●支持产业转型升级。探索推进涉企资金基金化改革,放大财政资金使用效应,重点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先进制造业和改造提升传统产业。
●支持创新驱动发展。加强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建立适应不同类型科研项目特点的支持机制。完善支持创新的政府采购政策措施,支持创新产品采购。
●支持对外开放。支持实施开放带动战略,着力提升对外开放招商工作的层次和水平,鼓励引进一批规模大、层次高的重大项目。
●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完善财政保障机制,以治理大气雾霾为重点,支持林业生态提升工程和垃圾、污水处理工程建设,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落实加快生态城市建设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统筹做好自然生态、文化生态、产业生态“三大体系”建设。支持做好卫生城市复检工作。
2.加大财政支农力度,推动农业发展方式转变
●支持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等相关资金的统筹使用,集中财力实施高标准粮田建设。支持水利建设,实施一批引黄调蓄、中小水源及水系连通工程。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和重大技术推广,加强良种培育和推广,构建新型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
●支持完善农业生产激励机制。健全农业补贴政策体系,实行普惠制和精准补贴相结合,逐步加大精准补贴力度。
●支持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研究探索农业涉企资金基金化改革,采取基金引导、股权投资、担保风险补偿等方式,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化集群培育工程和都市生态农业发展工程建设。加强农业生态治理,发展生态循环农业,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促进农业生产持续稳定发展。
●支持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落实支持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发展的财政政策,总结推广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组织发展创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风险补偿等试点经验,培育壮大一批新型经营主体。
●支持农村综合改革和新农村建设。支持稳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善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做好美丽乡村和建制镇示范试点建设工作。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生态文明示范村创建工作。
●支持推进农村扶贫开发。推进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改革,提升财政支持群众脱贫工程资金使用效益。支持开展黄河滩区居民迁建试点。继续支持黄河滩区扶贫开发五年攻坚行动,加强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
3.完善保障改善民生机制,促进社会事业发展
●支持落实就业优先战略。支持完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完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政策,重点加大对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等群体就业帮扶力度。落实大学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深入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提高职业培训质量。落实好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等政策措施,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统一城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继续实施全面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计划、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扩充城镇义务教育资源五年计划、普通高中改造计划、职业教育攻坚二期工程。建立连片特困县、乡、村义务教育教师生活补助制度。健全国家资助政策体系,提高普通高中和中职学生助学金标准。进一步完善落实促进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的政策措施。
●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320元提高到380元。研究建立稳定可持续的筹资机制,落实完善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和异地就医结算相关制度。做好城乡医疗救助与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慈善救助之间的衔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标准从人均35元提高到40元。全面实施居民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支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层卫生人才培养和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加快推进社会办医。实施城乡一体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制度。
●支持做好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工作。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继续增加城乡低保、五保供养、临时救助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补助资金,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适时调整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政策。做好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工作。
●支持文化改革发展。支持农村文化建设,推进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和体育场馆低收费或免费开放,支持舞台艺术创作和县级数字影院建设,实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示范项目创建和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示范工程,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支持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文物保护。落实和完善支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文化经济政策。完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研究探索文化领域涉企资金基金化改革,支持文化传媒产业发展。
●支持提高困难地区公共服务能力。保障县级基本支出需求,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引导县区增加收入、优化支出、强化管理。落实革命老区、贫困地区扶助政策,促进各县区协调发展、协同发展、共同发展。
三、认真抓好2015年预算执行
(一)1—3月份预算执行情况
1—3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52618万元,下降13.6%。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17161万元,下降13.8%,税收比重为76.8%。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77911万元,下降23.5%。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6778万元,下降8.5%。其中,税收收入完成43237万元,下降14.2%,税收比重为76.2%。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0820万元,下降23.0%。
(二)抓好预算执行的主要措施
1.完善预算管理制度
以实施新《预算法》为契机,加强各类预算的统筹衔接,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公共预算力度,将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从地方土地出让收益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和教育资金、育林基金、森林植被恢复费、水利建设基金等列入一般公共预算。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完善支出定额标准,落实工资制度改革、公车改革等政策,市级部门文明奖列入支出预算。认真清理资金存量,按规定收回结余结转资金。改革非税收入支出安排办法,核定预算单位征收成本,列入支出预算;对超收部门安排适当经费补助。
2.加强预算执行管理
依法加强收入征管,做到应收尽收,严禁采取虚收空转等方式违规增加收入。硬化预算约束,年度执行中除救灾等应急支出通过动支预备费解决外,一般不出台新的增支政策,一些必须出台的政策,通过以后年度预算安排解决。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制度。全面清理整顿财政专户。全面清理已发生的财政借垫款。
3.加强重点支出保障力度
加大对十项民生工程、“131”工程等方面的投入力度。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和节能减排,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和工资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各类民生社保扩围提标政策。保障教育、科技、支农等重点支出,促进各项事业健康稳定发展。
4.推进内部控制建设
在财政系统全面加强内部控制建设,通过流程再造和信息化手段运用,建立对各类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机制,堵塞制度漏洞,清除管理隐患,实现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离、相互制约,提升财政运行效率,保障财税改革任务完成。
5.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
结合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加强财政资金整合和统筹使用,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监管,积极配合强化审计监督,严格执行《预算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中央和省统一部署,清理规范税费优惠政策。提高政策信息透明度,各类财政资金都要阳光运行,主动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监督。
各位代表,今年全市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而繁重,各级财政部门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凝心聚力、攻坚克难,确保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濮阳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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