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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5-10-29 来源: 作者:管理中心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1)承担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常委会主任会议、常委会党组会议的筹备和服务工作;负责省人代会濮阳代表团的服务工作。
(2)受主任会议委托,拟订有关议案草案。
(3)承担市人大常委会向省人大常委会请示报告,负责联系各县(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统一答复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和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有关部门对有关问题的询问。
(4)负责与市委、市政府、市政协办公室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5)承办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行政规章的备案工作。
(6)负责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文电、档案、文印工作及图书、资料管理工作。
(7)负责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的人事管理、后勤保障、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8)负责市人大常委会的新闻发布工作。
(9)办理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活动的具体事务。
(10)完成上级人大常委会和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濮阳市人大常委会调查研究室主要职责
(1)承担市人大常委会重要报告、领导讲话和有关文件及综合材料的起草工作。
(2)研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主法制建设和人大工作理论;向领导提供省内外人大工作的先进经验,以及国(境)外议会政治和法治建设方面的信息、资料。
(3)承担全市人大工作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工作;负责拟定调研计划,协调组织调研活动,提供调研报告。
(4)组织指导宪法、法律、地方性法规及人大工作的宣传工作。
(5)编发人大工作研究,编写市人大常委会大事记。
(6)办理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3、濮阳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室主要职责
(1)负责受理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工作人员的批评和意见,受理对市人民代表大会的相关建议及批评、意见,受理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失职、渎职行为的检举、控告工作。
(2)负责受理对市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规范性文件的意见、建议工作。
(3)负责接待、审阅、受理来信来访,并向上访人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的工作。
(4)负责向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及有关部门和县(区)人大常委会转办、交办、督办信访事项,并检查、指导、督促、调查、协调处理工作。
(5)负责分析、研究有关信访情况的信息,与上下级人大信访部门和党委、政府信访工作机构的联系,向常委会领导及有关部门提供重大、难点、热点和带有倾向性问题的信访信息工作。
(6)负责安排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的相关接访工作。
(7)负责对全市人大系统、市“一府两院”信访工作人员的信访及法律知识培训工作。
(8)负责建立、管理信访档案。
4、濮阳市人大常委会设立正县级工作委员会8个。其主要职责:
(1)在常委会和主任会议领导下开展工作,对口联系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对口联系省人大有关工委。
(2)围绕人代会、常委会及主任会议议题进行调查研究,或对有关报告草案进行初审,起草初审报告、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草案,为人代会、常委会和主任会议服务。
(3)联系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对口办理或督办代表议案、建议和批评意见。
(4)受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听取有关部门工作报告,进行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
(5)负责选举任免、人大换届、代表视察、执法检查、民主评议等工作的有关备案、具体组织和服务工作。
(6)做好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人大制度的宣传工作,完成有关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
(7)对口联系县(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工委、协调指导有关工作的开展。
(8)承办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工委、市人大常委会及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市人大常委会下设办公室、调研室、信访室共2个正县级、1个副县级办事机构,法制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农村工作委员会、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财政预算工作委员会等8个工作机构。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现有编制62名,止2014年10月31日在职人数8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