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所提一类建议办理情况满意度测评结果
根据《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办理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法》规定,2015年12月18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对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所提一类建议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进行了审议和满意度测评,现将测评结果通报如下:
建议名称:关于加强城区交通秩序管理,提高道路通过效率的建议(7-2-B-002号)
领衔代表:吕兆德
承办单位:市公安局、中原油田公安局
满 意 率:100 %
建议名称:关于推动我市电子商务发展的建议(7-2-B-026号)
领衔代表:胡衍军
承办单位:市商务局
满 意 率:96%
建议名称:关于加快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建议(7-2-B-189号)
领衔代表:岳璞生
承办单位:市民政局
满 意 率:77%
建议名称: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建议(7-2-C-011号)
领衔代表:刘 翠
承办单位:市教育局
满 意 率:96 %
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