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16-02-14 来源:
作者:管理中心
12月31日,濮阳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邱国让主持会议,副主任宋留宝、张宏江,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李留宽、郭俊彪出席会议。
县政府副县长胡聚兵、县人民法院院长张勇、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韩德岗,县人大常委会各委、科、室负责同志,部分乡镇人大主席、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2014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列举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2015年县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和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反渎职侵权工作的报告。
结合有关议题,会议提出具体要求。会议要求:在办理代表建议方面,县政府及职能部门今后要进一步深化对办理代表建议工作的认识,进一步加大办理力度,进一步创新办理措施,不断改进办理工作方式;在依法行政工作方面,要继续坚持不懈的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之以恒的完善依法行政工作体制机制;在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列举问题整改情况方面,加大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和责任追究力度,对审计出的问题,要明确责任,督促落实,对严重违纪违规的有关责任人要进行责任追究,树立审计监督权威,确保审计工作质量;在反渎侵权方面,加强与有关部门特别是纪检、审计部门以及行政执法机关的联系,拓宽案件线索渠道,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大力查处危害民生的渎职侵权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在县级预算调整方面,财政部门要再接再励,继续努力,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科学编制2016年度财政预算,同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增收节支,为拉动全县经济增长筹措更多的资金,通过增加财政投入促进经济增长,增加财政收入,增加全县的社会财富,改善民生,提高全县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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