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纪要
2016年6月17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濮阳市人大常委会议室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兰峰主持会议。会议听取审议了深化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预防和惩治职务犯罪、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施情况、城乡规划工作情况四个专项工作报告和《义务教育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报告,表决通过了《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评议办法(试行)》草案、委员辞职和人事任免案。现纪要如下:
一、关于深化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工作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凤兰所作的“深化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专项工作报告。会议认为, 深化司法公开,是人民法院依法履行职责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司法公正、破解司法难题、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措施。会议要求,全市法院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深化司法公开的重要意义,健全和完善司法公开的长效化机制,进一步完善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不断扩大司法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提高司法公开的社会影响力。同时,要将深化司法公开作为倒逼法院改进工作、提升司法水平的有利契机,推动法官提升素质,提高办案质量,以便更好地树立司法权威,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二、关于预防和惩治职务犯罪工作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石朗贵所作的关于预防和惩治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反腐倡廉建设永远在路上”,预防和惩治职务犯罪,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能之一,全市检察机关要充分认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做好本项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加大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宣传力度,认真总结经验,完善制度,构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长效机制,积极探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有效途径,逐步建立起有特色、有亮点、有创新的预防职务犯罪格局,努力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同时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在严厉打击职务犯罪的同时,突出警示教育,实现打击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为濮阳改革发展稳定营造健康有序的社会秩序。
三、关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社局党组书记谢传芳代表市政府所作的我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施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会议认为,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既可以扩大就业、增加居民收入,又有利于促进社会纵向流动和公平正义。市政府要加强政策宣传,增强全民创业意识和创新思维,激发大众创新创业活力。要充分发挥政府作用,制定创业创新中长远规划,完善宏观政策,细化操作细则,强化对大众创新创业的引导作用。进一步推动政府部门、科研院所、产业园区、金融机构等协同运行,形成“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创业创新孵化链条,加快建设高层次创业孵化基地,着力打造一批分布合理、功能齐全、资源共享的创新创业服务平台,提升创业创新的水平和能力。不断创新科技金融产品,拓宽融资渠道,加强创业创新扶持力度。借助“互联网+孵化器”,促进创业创新载体建设提质增效。
四、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贯彻实施工作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大教工委副主任张红军代表执法检查组所作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报告。会议认为,全面贯彻义务教育法是一项重大而长期的任务,2006年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实施后,我市全面普及了城乡免费义务教育,成绩值得肯定,但也存在经费不足、师资力量薄弱、教育发展不均衡等问题。市政府及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深化教育领域改革,不断加大政府投入,切实改变办学条件,使教育更加符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要,更加符合广大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期盼;要按照“保基本、补短板”要求,“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尽快解决城区学校教师力量不足的问题,逐渐从规模扩展、条件改善向内涵发展迈进,做到学校规划建设和城镇化进程相适应;要维护教育公平,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缩小城乡之间、学校之间的差距,从根本上提高义务教育保障水平。
五、关于城乡规划工作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城乡规划局局长潘顺恩代表市政府所作的关于城乡规划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会议强调,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发展的蓝图和依据,也是各级政府指导城乡建设和实施宏观管理的重要手段。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城乡规划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力度,力求在更高层次上增强规划管理意识;要进一步完善城乡规划体系,理顺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的关系,注重各项规划的衔接配套,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要进一步严格规划实施,切实做到先规划后建设,严厉打击各类规划违法行为,强化规划的刚性约束;要进一步理顺城乡规划管理体制,完善城乡规划议事决策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之间的协调机制,实现城市管理的集约与高效。要鼓励规划的创意与创新,避免“千城一面”,从技术层面对建筑特色和风貌进行引导,鼓励差异性建设,以体现我市厚重的历史文化积淀特质。
六、关于《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评议办法(试行)》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选工委主任魏巍星所作的《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评议办法(试行)》(草案)的起草说明并表决通过了该办法草案。会议认为,对“一府两院”及其工作部门进行工作评议是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行之有效的监督形式,通过工作评议,可以更加深入查找、剖析被评议单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其整改落实,有利于促进 “一府两院” 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法律法规和市委决策、人大各项决议决定的贯彻实施。会议要求根据审议意见修改完善后,尽快组织贯彻与实施。
七、人事任免
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郭德录委员辞职案,分别听取了市人大选工委主任魏巍星、市公务员局局长张瑞起、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凤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石朗贵所作的提请任免人员情况介绍并进行了逐人表决,根据任免表决结果,会议决定任命:谢传芳为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孟福堂为濮阳市环境保护局局长。任命:马英杰、邓舒、袁磊为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海波为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位进生、马新民、酒尚宾、李书兆为濮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决定免去:董跃进的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王耀卿的濮阳市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梁臣朝的濮阳市水利局局长职务。免去:郭德录的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朱进庄的濮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会议随后举行了颁发任命书和宪法宣誓仪式。会议要求被任命的同志,认真践行“两学一做”要求,切实增强宪法意识、公仆意识,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增强履行职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工作中严格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努力争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濮阳不断创造新的业绩、作出更大贡献。
出席:徐兰峰 成定伟 邹东波 张礼杰 卢志勇
闫西良 管永国 赵国强 田自岭 王子臣
王玉蕊 王培强 王雁鸿 牛锁成 司进卿
史军林 刘 兵 刘百宽 安新建
李建文 杨久林 张天和 张洪江 罗继江
赵志敏 高金宝 常聚普 崔旭光 魏剑锋
魏巍星
缺席:渠成让 刘 翠 李连成 张海洲
郭德录
列席: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李 刚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王凤兰 马英杰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石朗贵 曹提忠 张殿北
市人大机关 王胜英 张海录 盛建国
张瑞芬 李延臣 张红军 李红领
赵庆军 陈政南 卢玉军 韩健鹏
市人社局 谢传芳 张瑞起 张改成
市人社局 谢传芳
市环保局 孟福堂
市教育局 朱世泽
市城乡规划局 潘顺恩
县区人大 张宏江 程清彰 张耀华 赵培海
王春华 徐景印
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6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