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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乐县人大常委会视察《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16-06-20 来源: 作者:崔淑霞
    6月6日,在南乐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申进章的带领下,部分机关各委办科负责人、县人大代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检查组,深入马颊河西吉七水质自动监测站、马颊河湿地公园、濮阳宏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林牧业养殖厂、县污水处理厂等地,实地视察马颊河水质状况、环保新材料研发、养殖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污水处理等有关情况。检查组建议:一是党政部门要承担起保护环境的责任,在宣传保护环境的深度和广度上下功夫,并抓大不放小。二是加大举报奖励力度。有关人员要敢于举报、揭露严重破坏环境的行为,环保部门要给予举报者物质奖励,鼓励全民行动起来,努力形成“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生动局面;三是建立健全联合执法体制机制。环保部门要联合水利局、农牧局等部门,经常开展常规执法或专项执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