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县区人大 >> 南乐县
南乐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十一次会议
发布时间:2016-07-05 来源: 作者:管理中心
    南乐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7月5日在县人大会议室召开。
    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张耀华主持。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张自钦,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谷胡玺、宋俊君、张鸿艺,县人大常委会委员申进章、晁瑞祥、邵永俊、苗锐等出席会议。县政府副县长刘玉林、县法院院长马鸿斌、县检察院检察长周韶迅,人大各委办负责人,部分县直单位负责人,12个乡镇人大主席,部分人大专门委员会委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李在庐辞去县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听取和审议了县检察院关于预防职务犯罪情况的报告、县政府关于就业创业情况的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县政府关于环保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