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宋殿宇为濮阳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6-09-19 来源: 作者:管理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的有关规定,濮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宋殿宇为濮阳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