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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乐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十二次会议
发布时间:2016-10-13 来源: 作者:管理中心

    9月28日,南乐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十二次会议。
    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张耀华主持。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张自钦,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鸿艺,县人大常委会委员申进章、晁瑞祥、邵永俊、苗锐等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曹拥军,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李继峰,县法院院长马鸿斌、县检察院检察长周韶迅,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负责人,部分县直单位负责人,12个乡镇人大主席以及部分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孟洪泽、李善戎同志辞去县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决定免去魏焕显同志县监察局局长职务、免去苗占西同志县审计局局长职务、免去周自杰同志县环保局局长职务;决定任命杨瑞峰同志为南乐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苗占西同志为南乐县监察局局长、周自杰同志为南乐县审计局局长、胡胜杰同志为南乐县环保局局长;任命苏志权、李忠明、张晓飞、任珊、崔晓艳同志为南乐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学前教育开展情况的工作报告》、《县政府关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情况的工作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县政府关于农信社改革贷款的议案》、《县政府关于南乐县201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工作报告》、《县政府关于南乐县2015年财政决算和2016年1-7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工作报告》、《县政府关于2016年县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县政府关于南乐县2015年县级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