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纪要
发布时间:2016-10-22 来源: 作者:管理中心

2016年10月21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在濮阳市人大常委会议室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兰峰主持会议。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开放招商、智慧城市项目建设、城市管理工作情况三个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审议了一类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表决通过了《濮阳市马颊河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和关于废止《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同意市城区内有限制地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决定(草案)。现纪要如下:

一、关于市政府开放招商情况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商务局局长康合斌代表市政府所作的我市开放招商情况专项工作报告和市人大专题调研组提交的关于我市开放招商情况的调研报告(书面)。会议认为,近年来,全市招商引资工作虽然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也存在项目引进结构不优、投资环境有待优化、精准招商有待加强等问题。会议要求,市政府要进一步创新招商方式,加强对境内外各龙头企业产业布局、投资趋向的跟踪研究,选择有投资意向的大企业、大集团进行重点推介、重点跟踪,精准招商、定向招商,着力招大引强;要解放思想,围绕我市产业基础,研究制定招商引资规划和激励政策,坚持招商项目领导分包责任制;要综合施策,进一步优化服务环境、税费环境、亲商环境、融资环境,加强招商引资队伍建设;要严格项目土地配置的审核,防止出现圈地占地现象,提高土地利用率;要招外、扶内并重,进一步加大对本地企业的扶持力度,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同时,在招商引资工作中,要坚持项目开发与保护群众利益并行、推进项目与安置工作齐抓共进,自始至终做到安民、惠民、富民。

二、关于智慧城市项目建设情况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工信委主任薛炳海代表市政府所作的智慧城市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专题调研组提交的关于智慧城市项目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书面)。会议认为,智慧城市建设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市政府要加快制定出台我市智慧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和顶层方案,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建设,加强与通讯等单位的沟通协调,积极建设功能完善、高效便捷、上下兼容的濮阳大数据中心和云平台。政府各相关部门要整合资源、数据共享,拓宽“智慧城市”服务领域,创新和完善政务服务模式,提升政府综合服务功能,提高服务公众的能力和水平。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全面整合、充分利用电信网络、交通运输、国土资源、地理数字、卫生养老、电子政务等各种社会资源,努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要学习借鉴其他地区“智慧城市”建设的经验和做法,加大资金投入,引进培养人才,协调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支持智慧城市建设,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确保智慧城市建设加快推进。

三、关于城市管理工作情况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城市管理局局长冯勇代表市政府所作的关于城市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专题调研组提交的关于城市管理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书面)。会议认为,城市管理是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关系民生、关系稳定、关系发展的系统性工程。市政府及城市管理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采取强有力措施高效推进工作。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保障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使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二是要进一步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不断健全城市精细化管理长效机制,建设法治城管,坚持依法行政;三是要进一步深化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使更多的市场资源进入到公共服务和管理项目中来;四是要加强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宣传、引导和监督,推动广大市民参与城市管理,形成“城市管理、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关于一类建议办理及满意度测评

会议听取了市工信委主任薛炳海所作的“关于加大对现有实体制造业支持力度的建议”办理情况、市公安局局长李军信所作的“关于解决城区停车难问题的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会议认为,今年我市建议交办以来,各承办单位高度重视一类建议办理工作,着力在解决问题、狠抓落实上下功夫,一类建议办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涉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正在逐步解决,会议要求办理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的办理质量,把办理工作的着眼点放在解决问题、取得实效上,真正做到代表满意、群众受益。

五、关于《濮阳市马颊河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和废止《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同意市城区内有限制地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的决定(草案)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高金宝所作的关于《濮阳市马颊河保护条例(草案)》审议修改情况的报告和市政府副秘书长、法制办主任史庆林宣读的关于废止《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同意市城区内有限制地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的议案并表决通过了两个议案。会议认为,《濮阳市马颊河保护条例》是我们濮阳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制定出台的首部地方性法规。二审表决后,要依照法定程序抓紧汇报、积极协调,确保在11月份的省人大常委会上能够顺利获得批准,实现我市立法工作的“开门红”。为了治理大气污染,市政府拟于近期出台禁止市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但是,2006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出台的《关于同意市城区内有限制地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尚有效力。为了维护国家机关的权威和法制的统一性,会议决定废止2006年的限放决定,烟花爆竹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市政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我市实际制定具体办法,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出席:徐兰峰 成定伟 邹东波 张礼杰 卢志勇 闫西良
   管永国 赵国强 渠成让 田自岭 王子臣 王玉蕊
   王培强 王雁鸿 牛锁成 司进卿 史军林 庄 铭
   刘 翠 刘百宽 安新建 李连成 李建文 杨久林
   张天和 张洪江 罗继江 赵志敏 高金宝 常聚普 
   崔旭光 魏剑锋 魏巍星
缺席:刘 兵 张海洲   
列席: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郭奎立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姬生强 
   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张殿北  
   市人大机关  王耀卿 周元增 张海录 
         赵桂清 盛建国 李延臣 
         张红军 李红领 王善民 
         陈政南 卢玉军 韩健鹏
   市政府副秘书长、法制办主任  史庆林  
   市工信委主任  薛炳海
   市公安局局长  李军信
   市商务局局长  康合斌
   市城管局局长  冯 勇
   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潘顺恩
   市城管执法局局长  武林军
   市金融办副主任  马国文 
   县区人大  宋留宝 贾建岭 张自钦
         赵培海 王天陆 苏本献


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6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