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乐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十三次会议
发布时间:2016-11-17 来源:
作者:丁宋涛
11月2日,南乐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十三次会议。
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张耀华主持。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张自钦,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谷胡玺、宋俊君、张鸿艺,县人大常委会委员申进章、晁瑞祥、苗锐等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曹拥军,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李继峰,县法院院长马鸿斌、县检察院检察长周韶迅,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负责人,部分县直单位负责人,11个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了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听取和审议了《南乐县人民政府关于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南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城居民饮水问题及第二水厂建设情况的工作报告》、《南乐县人民政府关于依法行政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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