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评估濮阳市地方立法权工作
10月29日,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新民一行莅濮,对我市申请立法权进行评估。上午在市人大机关第一会议室召开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兰峰,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刚,市委常委、秘书长王保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成定伟、邹东波,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徐福成出席了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各位副秘书长,全国人大代表李连成及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调研室、法工委、内司工委负责同志,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市立法咨询顾问团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李刚代表市委在致辞中对王新民一行莅濮表示欢迎,对省人大法工委长期以来给予濮阳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他指出,当前濮阳经济正处在赶超发展的关键时期,但也面临着经济发展、城市建设、文化提升、社会管理的推进与法律法规建设滞后的矛盾,濮阳立法项目较多,立法需求迫切。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对申请地方立法权工作高度重视,保证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地方立法权的获批,将对解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诸多瓶颈问题,推动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徐兰峰全面汇报了我市申请立法权工作开展情况。他说,我市高度重视地方立法工作,认真组织落实地方立法相关事宜,积极做好各项筹备工作,市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配合、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立法格局初步形成。目前,我市具备与开展地方立法工作相适应的立法能力,具有迫切的立法需求和较好的立法人才队伍。如果省人大常委会能够赋予我市地方立法权,我市将按照全国人大和省人大关于地方立法的规定和要求,制定完善好一套立法程序,把我市地方立法工作纳入规范化立法轨道;结合我市实际,多方征求意见,制定好一部届内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选择好一个突破口,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制定出符合我市实际的地方性法规;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的立法工作队伍,为我市地方立法工作提供可靠的政治组织保证。
全国人大代表李连成和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市立法咨询顾问团负责同志在会上作了发言。
王新民认真听取了我市关于申请地方立法权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详细了解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立法需求、立法能力及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等情况,并到法工委及其法规科、备案审查科进行实地察看,对我市申请立法权的各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下一步如何开展立法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为我市全面启动地方立法工作指明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