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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召开马颊河保护立法工作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7-02-07 来源: 作者:管理中心


    2016年3月8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马颊河生态保护立法工作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邹东波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高金宝主持。市政府法制办、市水利局、环保局、国土局、林业局、规划局、农牧局、市政局、住建局、综合执法局和华龙区、濮阳县、清丰县、南乐县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业务科长,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全体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上,马颊河生态保护相关的市直单位和县区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围绕本地、本部门管理职责、执法依据、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发言。
    最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邹东波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此次会议标志着马颊河生态保护立法工作正式启动。一要充分认识立法工作的重要意义。马颊河具有农田灌溉、行洪排涝、城区景观等多种功能,加强马颊河生态保护立法工作,将保护治理措施通过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强化生态保护,有效解决水质污染问题,还群众一河清水是我们的责任。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对马颊河保护进行立法,符合濮阳实际,反映了人民呼声,回应了人民群众的期待。二要全面了解,明确方向。通过座谈交流,大家各抒己见,对马颊河保护立法工作建言献策,从不同角度提供了上位法依据,就如何立法提出了一系列具体建议和意见,为我们下步立法提供了参考,使我们对马颊河有了一个全面的了解,对立法要解决的问题基本形成了共识。三要精心组织,确保立法质量。立法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多、程序性强。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要加强组织协调、参谋服务,各部门要积极参与、全力配合,严格调研、起草、论证、审议等各环节管理,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集体智慧,确保立出一部高质量的法规。
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高金宝要求:一要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发挥主动性。各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     提高认识,切实负起责任,强力组织推进,确保立法工作顺利开展。二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保证立法质量。要坚持问题导向,解决现实问题;要坚持从大局着眼,进行统盘考虑;要坚持适度超前,体现前瞻性,确保法规出台后真正科学管用。三是要坚持市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配合,精心组织推进。各单位要尽快组成强有力的起草班子,组织业务骨干进行学习研究,抓紧时间拿出本单位的立法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