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立法工作 >> 立法审议
邹东波副主任带队向省人大法工委汇报《濮阳市马颊河生态保护条例》起草情况
发布时间:2017-02-07 来源: 作者:管理中心
    2016年7月11日,邹东波副主任带领法工委主任高金宝、副主任卢玉军等,赴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专题汇报《濮阳市马颊河生态保护条例》起草工作情况,就有关问题进行请示。
    省人大法工委主任关少峰对《条例(草拟稿)》非常重视,亲自组织三个法规处的处长,对《条例(草拟稿)》进行了认真研究,并给予了充分肯定,提出了表扬。认为《条例(草拟稿)》选题很准,结构合理,很有地方特色,很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法条的体系设计、章节布局和内容设置都很好,夸奖濮阳市的立法工作不亚于郑州、洛阳,在全省是一流的。对下步工作,关少锋主任要求:一是按照省人大法工委各位处长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形成法规草案;二是充分发挥政府在立法中的重要作用,一审前,市政府要召开常务会议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并书面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三是认真贯彻党委领导立法工作的要求,在一审前提请市委常委会进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