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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人大网”信息编辑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7-04-05 来源: 作者:管理中心


    为加强“濮阳人大网”运行管理工作,使之运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发挥对外宣传、对内服务等功能,根据《濮阳市人大机关保密制度》等规定,结合机关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管理
   市人大常委会调研室负责市人大网站信息的收集、整理、加载以及专题的编辑工作。机关各委办室、县(区)人大常委会、开发区人大工委各设一名网站信息员,负责本部门、本单位信息数据的采集、编辑及报批工作。
   二、信息编辑要求
    1、时间要求。网站信息员一般应于事件发生或活动结束后2天内,将本部门工作信息资料发送至市人大调研室电子邮箱:pyrddys@163.com。本人没有参与的应督促本部门其他同志做好这项工作。工作信息应附照片资料,一般不超过3张。
    2、信息编辑。力求简洁、规范、准确,数字、单位、人员须核对无误,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应交代清楚,信息字数要在150字以上。
    3、审稿签发。一般信息资料的发布,需经本部门领导审核,分管副秘书长核稿、签发后,方可发布。重要稿件报秘书长审批。
    4、转载稿件。转载栏目由调研室每天从河南日报、濮阳日报等报刊和中国人大网、中国人大新闻、河南人大网、濮阳政府网等官方网站采集,转载时须注明出处,原则上只作格式上的编辑。
    5、多媒体稿件。图片、视频、音频稿件,由网站管理员对其内容、文字说明、背景、画面、人物以及放置位置等进行编辑,并标上“濮阳人大网”LOGO图标。
   三、其他措施
    1、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网站信息编辑工作会议,分析、解决前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落实近期网站建设任务。
    2、奖励制度。每年对“濮阳人大网”信息编辑情况进行总结考核,根据上载信息数量、质量等要素进行打分,对优秀单位及个人给予适当奖励。
   附件:濮阳市人大网站信息发布审批表

     濮阳市人大网站信息发布审批表.doc  

                                                                                      2012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