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濮阳市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濮阳市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士提出意见。
一、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大以来历次中央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稳增长保态势,调结构促转型,夯基础创优势,办实事惠民生,有力地促进了经济企稳回升、稳中向好。在此基础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为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和进一步保障改善民生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2016年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收支情况。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为86.48亿元。根据中央和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全市各级政府对年初预算进行了测算调整,调整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为82.86亿元。受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营改增”全面实施、石油天然气量价齐跌、民间投资增速大幅下滑、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口径政策调整和土地出让收入锐减等众多不利因素影响,财政收入特别是税收收入下降较多,全市财力缺口较大。经各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调整为70.58亿元,实际完成72.16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2.2%。其中,税收收入完成53.97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税收比重为74.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183.17亿元,执行中,加入上级补助、结余结转、调入资金等因素,调整后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226.42亿元,实际完成221.57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7.9%。
●市级收支情况。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2016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为33.61亿元,根据中央和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调整为33.77亿元。因市级税收收入缺口较大,经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调整为24.55亿元,实际完成25.54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4.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57.49亿元,执行中,加入上级补助、结余结转、补助县区等因素,调整后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55.48亿元,实际完成53.8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7%。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市级收支情况。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2016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27.64亿元,由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少等原因,经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调整为10.94亿元,实际完成11.03亿元,为预算的100.8%。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27.64亿元,经批准调整为10.94亿元,执行中,加入上级补助、结余结转、调入一般公共预算使用等因素,调整后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8.21亿元,实际完成7.71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3.9%。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市级收支情况。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为394万元,实际完成
394万元,为预算的100%。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为394万元,实际完成394万元,为预算的100%。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收支情况。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59.89亿元,实际完成49.93亿元,为预算的83.4%。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为56.44亿元,实际完成47.28亿元,为预算的83.8%。当年收支结余2.64亿元,滚存结余41.93亿元。
●市级收支情况。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8.75亿元,实际完成6.99亿元,为预算的80%。支出预算为6.75亿元,实际完成6.11亿元,为预算的90.5%。当年收支结余8835万元,滚存结余13.03亿元。
预计全市财政可实现收支平衡。上述收支数目均为快报数,目前正在汇编2016年财政收支决算,待省与市、县结算后,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情况。
(二)2016年政府债务情况
2016年,省财政厅核定我市政府债务限额199.89亿元。其中,市级政府债务限额130.27亿元,县区级政府债务限额69.62亿元。
汇总统计,2016年全市各级政府债务余额为167.79亿元。其中,市级政府债务余额109.43亿元,县区级政府债务余额58.36亿元,各级均不超债务限额。
(三)2016年财政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面对多重困难和挑战,各级财政部门团结拼搏、克难攻坚,主动服务大局,认真履职尽责,努力抓好关键点,创新生财聚财用财方式方法,财政发展改革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1.全力稳增长保态势。加大投入力度,拓宽投入渠道,积极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统筹整合各类资金,集中财力办大事、保重点。
●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建设。筹措资金22.9亿元,确保开州路北延、大庆路南延、106国道污雨水管道铺设、范台梁高速及生态水系治理、中心城市综合提升等工程顺利实施。筹措资金10.4亿元,支持市文化宫、图书馆、杂技艺术学校、烈士陵园等重点项目建设。筹措资金21.5亿元,支持城中村、棚户区等改造。筹措资金28亿元,按时支付城建融资本息和工程建设款。
●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把握上级政策要点,全力争取国家和省重点项目资金支持。2016年申请地方政府债券资金88.7亿元,其中市本级使用28.9亿元,全市债务结构进一步优化,重点项目及民生支出资金需求得到有效保障。
●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全面落实新一轮规模更大、受益更广、措施更精准的减税降费政策措施,累计为企业减负11.8亿元。争取先进制造业专项资金1479万元、企业信贷风险补偿金1500万元,为14家企业发放“助保贷”4630万元,为34家企业提供过桥还贷资金3.1亿元,有效缓解企业资金压力。筹措资金3880万元,支持企业改革改制、重大科技专项、创新能力及平台建设。筹措贴息资金3388万元,支持发放小额担保新增贷款6.9亿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安排招商引资专项资金1000万元,支持一批重大项目落地。筹措贷款增量奖励资金907万元,引导金融机构支持产业集聚区建设。
2.加大民生保障投入。进一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全市财政民生支出完成172.84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8%。
●全市教育支出完成43.78亿元。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实现城乡统一,实施扩充城镇义务教育资源五年计划,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免除50.5万名学生义务教育学杂费和教科书费用,资助3.4万名经济困难寄宿生。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实施职教攻坚二期工程,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学费全免。
●全市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32.15亿元。城市、农村低保每人每月补助标准由225元、115元提高到240元、132元。五保分散、集中供养每人每年补助标准由2800元、3800元提高到3000元、4000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再提高7%,实现“十二年连增”。为全市6万余名80周岁及以上老人发放高龄津贴4610万元。筹措资金1521万元,对困难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进行补贴。继续提高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出台《濮阳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一次性困难救助管理办法》,新增救助资金1251万元。筹措资金1亿元,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和创业引领计划,深入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扶持。筹措资金2708万元,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全市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完成27.63亿元。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全覆盖,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380元提高到42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40元提高到45元。为3.5万名农村妇女免费进行“两癌”筛查。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和医疗卫生人才培养,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水平。落实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政策。
●全市科学技术支出完成2.19亿元。筹措资金3376万元,支持实施重大科技专项、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等。创新财政支持方式,推动开展“科技保”“科技贷”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融资,支持中小微科技企业发展。筹措资金500万元,支持市农科院试验基地设施建设。筹措资金333万元,支持科普带头人和科普示范社区等建设。
●全市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完成3.15亿元。筹措资金8581万元,实施重点文化惠民工程,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加强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筹措资金313万元,支持舞台艺术送农民,杂技团、豫剧团送戏下乡。筹措资金706万元,支持文化体育设施免费开放。
●全市住房保障支出完成8.35亿元。筹措资金3.5亿元,支持棚户区改造和货币化安置、保障性住房建设。筹措资金2000万元,为困难群体、农民进城和大中专学生等发放购房补贴。筹措资金9053万元,支持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10%提高到12%。
●全市公共安全支出完成12.22亿元。支持提高政法机关执法办案能力,加强平安濮阳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施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等。
●全市节能环保支出完成2.66亿元。筹措资金8392万元,重点支持涉及民生的大气污染防治和环境治理。发放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1770万元,做好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
3.提升“三农”发展水平。不折不扣、全面落实财政惠农强农政策,着力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全市农林水事务支出完成34.26亿元。
●全面落实惠农强农政策。筹措资金4亿元,在全省首批兑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补贴农田368万亩。筹措资金7673万元,兑付农机购置、小麦“一喷三防”及棉花价格改革等惠农补贴。筹措资金1.49亿元,支持粮油生产大县扩大生产。筹措资金1836万元,支持县域金融机构新增涉农贷款118.7亿元。筹措资金730万元,支持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筹措保费补贴资金6028万元,推动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
●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筹措资金1.3亿元,支持农田水利建设。筹措资金1.65亿元,新改建农村公路615公里。筹措资金2000万元,支持现代农业项目建设。筹措资金1.25亿元,支持现代农业园区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筹措资金4420万元,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224个。筹措资金6109万元,支持美丽乡村试点建设。筹措资金2400万元,支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筹措资金2649万元,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
●支持脱贫攻坚行动。突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做好2016年度扶贫项目的汇总、报备工作,争取上级扶贫专项资金1.9亿元,市级安排扶贫专项资金8000万元,重点支持“百企万户”产业扶贫、农业产业化扶贫等,带动6万余名贫困人口增收。发放生活补贴1094万元,支持大学生村官干事创业。
4.深化财政管理改革。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安排部署,建立完善财政重点改革和重点工作任务台账,科学谋划改革思路,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健全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组成的政府预算体系。编制2016—2018年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初步建立了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6.7亿元,用于稳增长保民生等重点领域,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市直部门全部公开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内容更加细化规范,提高了预算透明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
●推动涉企财政资金基金化改革。设立100亿元规模的濮阳浦银豫资PPP城市发展基金,重点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设立1.2亿元规模的现代农业发展基金,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发展。
●全面落实税制改革政策。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自2016年5月1日起,全面启动“营改增”试点改革,全市1.2万余户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实现增值税全覆盖,直接减税1.01亿元。
●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全市共发布PPP项目55个,总投资470.2亿元。其中,5个项目入选财政部项目库,41个项目入选省财政厅项目库,13个项目成功落地,总投资131.1亿元,各项工作位居全省前列。
●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全面落实中央、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要求,出台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的意见,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分类纳入预算。加强对政府债务的统计分析和动态监控,着力防范债务风险。
●加强财政监督。严格遵守《预算法》《会计法》等财经法律法规,按程序、按制度、按规矩理财办事,全面提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对预决算公开、涉农资金、小金库治理等11项工作进行了检查。全市政府采购预算金额9.7亿元,合同金额8.2亿元,节约金额1.5亿元,节约率15.5%。完成政府投资项目估算、预算、结算等388个,送审金额103.1亿元,审定金额87.3亿元,审减金额15.8亿元,审减率15.3%。严格按照程序规定,做好机关公务用车改革,共拍卖成交公务用车542辆,总价1586万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全面完成。
过去的一年,各级财政部门面对严峻收支矛盾,坚定信心,保持定力,积极应对复杂局面,全力克服重重困难,预算执行总体平稳,财政稳增长保态势惠民生职能作用较好发挥。成绩的取得,是市委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市政协及代表委员们严格监督、精心指导的结果,是各级各部门以及全市人民艰苦奋斗、共同努力的结果。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我市财政收入中低速增长与财政支出刚性增长之间的矛盾日益加剧,收支平衡压力越来越大;财政保障能力还不能完全满足各项事业快速发展的资金需求;部分支出结构不够优化、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等问题依然存在。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二、2017年预算(草案)情况
当前,经济财政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各项财政减收增支因素十分集中。收入方面,国家将实施更加积极有效的财政政策,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落实“三去一降一补”要求,继续大幅度减税降费等,这些政策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减轻企业负担的同时,也将大幅减少财政收入。支出方面,增支政策多、刚性强。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卫生等民生政策补助标准,推进脱贫攻坚,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确保到期债务按时还本付息等,都需要大幅增加支出,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但经过多年发展和积累,我市一批大事要事扎实推进,重大项目相继建成,发展支撑更加坚实,产业结构不断优化,经济实力将会进一步增强,这为做好财政工作奠定了基础。今年机遇大于挑战,希望多于困难。我们必须顺应形势发展变化,既要坚定信心,紧紧抓住有利条件,奋发有为;又要保持清醒头脑,积极应对复杂局面,开拓进取,牢牢把握财政工作的主动权。
2017年全市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并加力增效,支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努力发挥财税政策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经济转型升级和培育发展新动力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和民生改善支出,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带动作用,增加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防范财政风险,支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为与“十三五”规划和市七次党代会提出的赶超发展目标相衔接,并给实施积极财政政策、落实上级减税降费政策预留空间,经过认真测算分析,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增长目标按8%安排,高于全省收入增幅0.5个百分点。需要说明的是,这个目标是指导性的,各县区应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充分考虑减税降费等因素,实事求是安排收入目标。
按照依法理财、积极稳妥、有保有压、突出重点、公开透明、注重绩效的原则,对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如下:
(一)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1.收入安排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财力收入36.31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08亿元,增长6%;加入上级补助收入14.78亿元(返还性收入1.42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0.39亿元,结算补助收入2.97亿元)、盘活存量资金2571万元,减去上解支出3.55亿元、补助县区支出2.26亿元。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具体项目情况:
●税收收入18.04亿元,增长8.2%。其中:增值税7.41亿元,企业所得税9840万元,个人所得税1.07亿元,资源税1.16亿元,城市维护建设税2.04亿元,城镇土地使用税1.50亿元,契税1.77亿元。
●非税收入9.04亿元,增长2%。
2.支出安排
按现行财政管理体制算账,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36.31亿元。主要项目是:
●教育支出8.89亿元;
●科学技术支出4068万元;
●农林水事务支出1.75亿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5亿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9亿元;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83亿元;
●住房保障支出1.29亿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7亿元;
●公共安全支出3.64亿元;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880万元;
●节能环保、交通运输等支出2.63亿元;
●预备费6800万元。
(二)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市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5.25亿元。主要收入项目是: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800万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3500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160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30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3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3亿元,污水处理费收入1950万元。
按照“以收定支、专款专用、收支平衡”原则,全部安排支出。
(三)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
根据对市级国有企业经营情况的统计调查,对经营稳定能够实现利润的国有企业,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7万元,预算支出17万元,主要用于支持企业发展。
(四)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
市级六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7.28亿元,预算支出16.30亿元。预计基金当期收支结余9766
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4.48亿元。主要项目是: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44亿元,预算支出1.85亿元;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09亿元,预算支出8362万元;
●工伤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947万元,预算支出2660万元;
●失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32亿元,预算支出1.22亿元;
●生育保险基金预算收入994万元,预算支出1397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预算收入12.03亿元,预算支出11.99亿元。
以上预算安排的具体情况详见《濮阳市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市级预算(草案)》。
三、2017年财政工作重点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又是贯彻落实省十次党代会精神和市七次党代会精神的第一年,做好财政工作意义重大。各级财政部门将围绕以下重点,全力发挥职能作用,推动全市新一轮赶超发展。
(一)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围绕经济运行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创新方式,加大投入,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1.支持农村脱贫攻坚战。一是加大扶贫投入。用好新增政府债券额度,继续加大涉农资金统筹使用力度,支持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二是创新扶贫方式。做好产业类、民生类项目的筛选申报,争取上级扶贫产业投资基金支持,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和产业扶贫,建立贫困人口脱贫增收长效机制。三是加强资金管理。落实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和扶贫资金分配监管问题责任追究细则,及时掌握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动态,对套取、骗取、截留、滞留扶贫资金等违规违纪情况,加大问责力度,责任追究到人。
2.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对接省级各类产业投资基金,整合本级涉企财政资金,引导金融及社会资本支持传统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继续安排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扩大“助保贷”和过桥还贷资金规模,进一步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一是推动新型化工基地建设。支持解决招商引资、产业布局、企业注册、税务分享等问题,着力打造全国重要的石油化工基地。二是支持先进制造业。对接省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基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引导带动金融及社会资本支持重点产业集群发展。三是支持现代服务业。重点支持旅游、电子商务、新型文化业态、文化产业、科技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发展。四是支持现代农业。调整优化现有涉农资金支出结构,创新财政支农方式,带动金融及社会资本支持“三农”发展。加快推进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和运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积极运用现代农业发展基金,支持高成长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大做强。转变农业保险支持方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五是支持网络经济发展。对接省“互联网+”基金,支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现代物流业发展,推动实体经营向网上经营延伸。
3.支持创新驱动发展。一是安排相关专项资金,支持重点实验室研发平台和众创空间等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建设,引导金融及社会资本支持科技企业发展。优化整合各类科技专项资金,推动科研经费管理体制改革,引导金融及社会资本加大科技投入。二是落实《濮阳市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团队)创新创业若干规定(试行)》,支持高端人才引进、培养、扶持、激励,为企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三是发挥“科技保”“科技贷”和知识产权质押担保资金作用,引导金融及社会资本支持科技创新和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
4.支持深化国企改革。落实“三去一降一补”重点工作任务,妥善处置“僵尸企业”,积极化解过剩产能。用好就业创业相关政策,做好职工分流安置工作。支持驻濮央企省企“四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
5.支持环境治理。一是突出保障重点。统筹安排资金,继续支持大气污染防治,开展黑臭水体治理,推进国土绿化,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二是完善补偿机制。认真落实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机制和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及时兑现财政奖惩措施,强化对大气和水污染防治的激励约束。三是支持节能减排。落实新能源项目推广应用补助政策,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
6.支持基础能力建设。一是支持现代交通体系建设。统筹运用债券等资金,支持郑濮济高铁、范台梁高速、孙口黄河大桥等重点项目建设,构建内通外联、便捷高效的综合交通体系。二是落实支持产业集聚区加快发展的财政政策,重点支持集聚区提高承载能力和服务水平。支持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加快发展。三是统筹安排债券等资金,支持市城乡一体化市政道路群、市污水处理厂扩容、地下综合管廊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7.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一是支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落实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措施,加快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二是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运用好新型城镇化基金,大力推广PPP模式,重点支持棚户区改造、海绵城市、道路交通等城镇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二)支持保障改善民生。按照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的思路,扎实细致做好社会托底工作,扩大群众获得感。
1.支持稳定扩大社会就业。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着力促进重点群体就业。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健全就业创业政策,支持高校毕业生等就业群体尽快实现就业。
2.提高各类社会保障群体补助标准。城市、农村低保补助由每人每月240元、132元分别提高到不低于250元、142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不低于78元提高到80元。散居孤儿和机构供养孤儿补助标准分别达到700元和1100元。适当提高企业职工养老金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水平。
3.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420元提高到45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45元提高到50元。建立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年人均筹资不低于60元。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公立医院药品实行零差价销售。
4.支持提高教育发展水平。扩大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范围,实现贫困县全覆盖。提高职业院校生均拨款标准,高职高专达到1.2万元、中专达到6700元。通过财政奖补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和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完善高中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全面实施高中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完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5.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继续鼓励支持农民进城购房。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提高公共租赁住房使用效益。
6.深化收入分配政策制度改革。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进一步完善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有关政策,推进落实基本工资正常调整机制。
(三)加强财政管理改革。围绕重点改革任务,采取有力措施,健全工作机制,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1.落实财税体制改革要求。按照国家部署做好相关税制改革工作,发挥税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调控作用。落实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市城区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划分。
2.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加强项目库建设,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2017年取消关于排污费、水资源费等以收定支、专款专用的规定,对相关领域支出统筹安排保障。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统筹力度。扎实推进预决算公开,严格落实预决算公开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除涉密信息外,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和单位都应按规定公开本部门和单位预决算。
3.清理整合专项资金。严格控制新设专项资金,取消政策到期、预定目标实现、绩效低下等已无必要继续实施以及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专项。继续加大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力度,严格控制同一方向或领域的专项数量,对政策目标相似、资金投入方向类同、资金管理方式相近的项目予以实质整合,切实减少专项资金数量。
4.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严格落实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政策,对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形成的结转超过一年的、上级财政预算安排形成的连续结转两年及以上的结转资金,按规定全部收回财政统筹使用。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的运转类支出一般不办理结转,结转两年以内的财政资金可根据实际情况比照上述规定收回财政统筹使用。按照财政政策取向,合理确定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规模。
5.强化预算绩效监督管理。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加快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安排机制,完善考核与激励机制,进一步强化支出的责任意识和效率意识。
6.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严格执行《预算法》和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强化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各级政府债务余额一律不得超过省政府批准的债务限额。将政府债务收支分类纳入预算,债务支出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妥善处理存量政府债务,按时完成置换工作。继续编制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完善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应急处置机制。
7.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加强收入预算执行分析研判,强力推进综合治税,加强对建筑、餐饮、医药耗材、物流等纳税主体及房产税、车船税、契税等小税种的管理,堵塞跑冒滴漏;严格执行非税收入目录清单,做到应收尽收。同时,防止和纠正收取“过头税”以及采取“空转”方式虚增财政收入的行为,切实维护财经秩序。规范转移支付预算下达方式,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规范性。坚持财政过紧日子,支持经济社会发展过好日子。严格控制预算调整事项,年度预算执行中除救灾等应急支出以及市委、市政府新批准的重大事项外,原则上不再追加预算。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压缩会议费等非急需、非刚性支出。
8.创新财政支持方式。一是创新投融资模式。健全完善市级政府投融资决策管理体制,推动投融资平台转型升级,推动建立资源与资金、投资与项目、举债与偿债相匹配的良性运作机制。二是积极推进财政涉企资金基金化改革。推动财政资金由无偿使用转为有偿使用,引进专业管理机构市场化运作实施,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撬动作用。三是加快推广PPP模式。规范创新项目运作,推动项目落地实施。四是引导驻濮金融机构支持地方发展。凡是贷款规模大、增长快,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大的金融机构,财政部门可扩大在该金融机构的财政性资金存款规模,推动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
9.统筹推进其他管理改革。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合理拨付和调度资金,提高财政资金运行效率。加强财政专户资金管理。清理整顿预算单位银行账户,除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的账户外,逐步取消其他账户。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出租出借管理。改进政府采购方式。加快预算评审转型。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加强会计管理。推进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加强资金使用监督检查,完善检查手段,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提高检查质量,强化结果运用。
各位代表,做好今年的财政发展改革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坚定信心、砥砺奋进,改革创新、攻坚克难,努力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濮阳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