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7-04-11 来源: 作者:管理中心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6年的主要工作

      2016年,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领导下,坚持依法作为、创新作为和务实作为,人大工作取得了新的突破和进展。全年共召开常委会会议9次,审议地方性法规2部,听取专项工作报告13个、议案建议办理情况报告8个,听取计划、预算、决算、审计报告10个,开展执法检查4项、专题调研19次、视察活动17次,对11个政府组成部门进行工作评议,听取专题调研报告14项,作出决议决定13项,对30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86人次,顺利完成了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全市改革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新贡献。
      一、站位全局、维护核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
      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市委对人大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听取常委会党组工作汇报,研究部署人大工作。常委会进一步健全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常委会党组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依法按程序做好相关工作,确保人大工作在市委的领导下顺利进行。
      县乡人大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常委会抓住中央和省、市委进一步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重大契机,积极推动中央18号和省委24号、市委22号文件精神在我市落地见效。成立督查组,专题督查中央和省、市委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在南乐县召开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现场推进会,着力推动解决制约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重点难点问题。截至目前,县区人民代表大会全部设立了财政、法制等专门委员会,人大机构进一步健全;各县区普遍核定增加人大机关工作编制,人员力量得到充实和加强;街道办多数设立了人大工作机构,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除个别临时调整出现空缺外,已全部专职配备。县乡人大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行使职权,助推了经济社会发展。全市人大工作和建设迈上了新台阶。
      二、维护公平、保障公正,积极推进依法治市进程
      坚持科学立法。2015年底,省人大常委会赋予我市地方立法权。常委会认真落实法治体系建设主体责任,深入开展立法项目调研,编制完成了2016年立法计划和“十三五”立法规划,开启了濮阳民主法治建设新征程。在2016年立法项目的确定上,积极响应市委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市城区生态水系建设问题,确定《濮阳市马颊河保护条例》为我市首部地方性实体法规立法项目。
      5月5日,常委会组织召开全市立法工作会议,成立立法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市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发挥重要作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地方立法工作机制。组建法规起草组,先后对马颊河干流、支流进行10余次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讨论会、听证会25次。《濮阳市马颊河保护条例(草案)》形成后,在濮阳日报、濮阳人大网全文刊载,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和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濮阳市马颊河保护条例》,并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2017年5月1日起实施。这是我市制定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在濮阳市民主法治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条例》的出台,从根本上为我市马颊河环境治理提供了法律保障,将在打造宜居环境、推进生态建设、实现绿色发展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为规范我市地方立法活动,提高立法质量,常委会组织起草了《濮阳市地方立法条例(草案)》,这是我市地方立法活动的总依据。《条例》草案对地方性法规的起草、调研、论证、审议、表决等相关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已经两次常委会会议审议,列入本次大会议程,提交各位代表审议表决。此外,常委会还积极推进《濮阳市戚城遗址保护管理条例》、《濮阳市建设工程扬尘防治条例》的立法调研和论证评估。我市地方立法工作逐步走上了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的轨道。
      推进严格执法。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报告,支持政府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营造法治化的市场环境。开展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督促政府完善教育资源布局,加大教育经费投入,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开展消防法执法检查,要求强化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合理规划消防设施布局,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开展种子法执法检查,推动政府加强种子种苗管理,加快我市种业产业化进程。开展河南省中医条例执法检查,督促政府加强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我市中医药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修订并审议通过《濮阳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一年来,共接收报备的规范性文件30件,全部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了审查备案。
      推动公正司法。听取市法院推进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的报告,督促市法院完善司法公开制度,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组织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审理,督促审判机关以公开促公正。听取市检察院预防惩治职务犯罪的报告,要求市检察院完善机制、健全制度、整合资源,加强涉及民生改善以及腐败多发易发重点领域的职务犯罪预防。做好信访工作,引导群众依法行使权利、表达诉求、解决纠纷,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163件,来访386起、集体访28起,接访1089人次,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
      促进全民守法。听取市政府“六五”法治宣传教育决议执行情况和“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报告,作出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要求政府不断完善普法机制,突出宪法宣传教育,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提升法治宣传效果。坚持和完善被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宪法宣誓制度,促进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带头学法,引导全体公民自觉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支持、参与全市法制宣传周、纪念国家宪法日等活动,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三、不忘初心、真挚为民,奋力推进“四个濮阳”建设
      促进富裕濮阳建设。常委会密切关注新常态下经济运行,着力推动我市经济发展提质增效。听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视察炼化一体化、文23战略储气库、郑濮济高铁濮阳段、范台梁高速、引黄入冀补淀工程等省市重点项目,推动政府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振发展信心,优化投资结构,加快转型升级。围绕推动创新驱动,听取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报告,视察我市化工产业基地规划、项目落地推进工作,调研企业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督促政府多措并举推进“三去一降一补”,优化企业发展环境,营造创业创新氛围,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围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听取农村土地确权登记情况报告,跟踪问效“三权分置”改革情况,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和农民持续增收。听取金融业发展情况报告,开展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专题调研,提出要创新金融服务、优化信贷结构、分类指导帮扶,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听取粮食流通工作情况报告,要求创新粮食流通方式,加强粮食市场监管,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常委会高度重视智慧城市建设,就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与三次产业深度融合等提出意见,推动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依法加强对预决算审查监督,推动政府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支出安排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支持审计机关加强审计监督,督促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促进政府管好用好财政资金。通过上述工作,有力促进了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促进文明濮阳建设。为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建设文明濮阳的决策部署,常委会专题调研全面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情况,督促有关部门持续抓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讲和宣传阵地建设,教育和引导市民崇尚文明、传承美德、弘扬正气,不断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聚焦我市交通拥堵、停车难等问题,听取城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报告,两次专题视察市城区路段信号灯、标志标线设置和停车场建设情况,提出优化路网结构,规范交通标识,加快停车场建设,强化交通执法等意见。跟进了解“一带一路”对接情况,听取开放招商工作报告,专题调研省商检驻濮机构、海关分支机构设立情况,要求进一步强化招商意识,做好平台搭建、产业融合、贸易便利等工作,不断提升招商引资成效。围绕推动开放发展和更好地接受周边自贸区辐射,听取台辉高速公路鲁豫界至范县段项目实施情况汇报,跟踪郑濮济高铁濮阳段建设推进情况,提出进一步打通对外开放高速通道的审议意见。濮阳国际杂技文化产业园是全国首个以杂技为主题的文化产业园区,也是省级文化改革发展试验区核心项目。常委会专题视察该产业园建设进展情况,督促政府采取有力措施,尽快解决影响产业园整体建设遗留问题。听取全市旅游产业发展情况报告,要求政府创新文化旅游发展体制机制,加大文化旅游资源整合力度,不断提高我市文化旅游行业服务质量和水平。
      促进和谐濮阳建设。常委会高度关注社会和谐稳定,专题视察调研公安机关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情况,提出要进一步提升“满天星”视频监控系统技防水平,切实增强社会治安综合防控能力,助推“平安濮阳”建设。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报告,视察我市危化品生产运输管理情况,强调政府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坚决消除事故隐患,切实为人民群众构筑安全防线。聚焦民生事业,听取医疗体制改革工作报告,视察破除城市公立医院“以药补医”机制和开展分级诊疗试点情况,要求政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医保、医药、医疗联动,发展大健康产业,进一步提高全市医疗卫生保障水平。听取加强农村标准化学校建设工作报告,督促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大农村教育投入力度,持续提升农村中小学教学水平和教师队伍素质。着眼于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专题调研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入学情况,要求统筹城区义务教育资源配置,采取降低门槛、简化入学手续等措施,切实保障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听取食品安全监管、畜产品质量安全报告,视察“三小”专项治理情况,要求有关部门从基层基础、源头重点、薄弱环节抓起,健全监管机制,落实主体责任,强化专项整治,推进食品监管体制的完善和提升。专题听取居民饮用水安全情况报告,要求供水企业定期在市级主要媒体公布水质指标,让人民群众及时了解饮用水质量。对房地产“去库存”进行专题调研,支持政府实施房地产新政,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视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督促政府按照“双联四推六覆盖”的要求,分类施策、统筹推进,确保如期完成脱贫目标任务。
      促进美丽濮阳建设。常委会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围绕让城市更宜居、让生活更美好的工作目标,借力省市县三级人大联动,对环境保护法开展执法检查,听取大气污染防治情况报告,督促政府严格环保执法,坚持“六控”并举,加快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对秸秆露天焚烧、汽车尾气和燃煤小锅炉超标排放等影响大气质量的突出问题,加大整治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改善我市生态环境质量。在深入一线调研、实地查看海绵城市建设情况的基础上,听取中心城区水系建设工作报告,要求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水环境治理力度,重视和加强水资源的系统规划、保护控制和科学利用,立足水文化,做好水文章。听取城乡规划、城市管理、棚户区改造、筹资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报告,督促政府抓住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城市建设机遇,加快第四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进程,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之间的协调机制,不断提升城市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听取乡村公路村村通建设管理工作报告,提出要进一步提升农村公路建设标准,提高通行能力,健全管理养护长效机制的建议。视察调研特色小镇和美丽乡村建设情况,督促有关部门加大资源投入,提高建设标准,完善管理机制,全力打造更多的宜居宜业宜游的特色小镇、美丽乡村。
      四、依法履责、勇于担当,加大对“一府两院”重大事项的监督
      完善重大事项规定。修订完善了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一府两院”重大事项的规定,对讨论决定“一府两院”重大事项的原则、范围进行了界定,明确了需报请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的三类34项重大事项,规定了重大事项提出的形式、主体、时限,重大事项的审查、决议决定的执行、审议意见的办理等操作流程,进一步完善了党委决策、人大决定、“一府两院”执行的权力运行格局。
      依法决定重大事项。首次听取市政府关于2016年需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的报告,要求政府加大工作力度,认真抓好落实。两次听取预算调整报告,分别作出决议,督促政府完善举债融资机制,严格限定举债程序和资金用途,确保政府性债务规模适度、风险可控。支持政府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批准关于废止《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同意市城区内有限制地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的议案。为适应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和工业园区加快向多功能新城区发展的趋势,保障区内选民充分行使民主权利,常委会依法作出关于设立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和工业园区人大工作委员会的决定。
      评议政府重点工作。依法对政府组成部门开展工作评议,是2016年常委会确定的一项重要工作。常委会选择工作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多、社会关注程度高的市发改委、教育局、公安局、财政局、环保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牧局、卫生局、安监局、食药监局等11个单位作为首批工作评议的对象。评议内容突出民生事业、重大项目建设、优化服务三大重点,围绕化工产业基地规划、城区道路交通管理、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破除城市公立医院“以药补医”机制、机关干部转变作风干事担当和服务群众情况等23个专题展开。
      为扎实推进评议工作,常委会组成6个评议调查组,深入评议对象所在单位、二级机构,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工作档案、与干部职工谈话等,了解评议对象的工作;到办事窗口暗访,体验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和办事效率;走访被评议部门所服务的对象,组织填写评议调查表;在濮阳日报、市人大网站发布公告,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共召开各类座谈会25次,面向我市102个单位、112名人大代表发放调查问卷,听取了近千名群众的意见,共收集到各类问题和建议196条。在集中评议过程中,组织开展专题询问,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直面问题,与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现场互动。常委会按照“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格次,对11个被评议部门的工作进行了投票测评。被评议部门认真对待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和具体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要求,逐条逐项抓好工作落实。通过工作评议,进一步强化了政府组成部门接受监督的意识,激发了干事创业、敢于担当的热情和斗志,对推进政府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良好效果。
      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不断完善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供职发言、任前询问、宪法宣誓等制度。坚持在市级新闻媒体刊登被任命人员就职公开承诺,督促牢记神圣职责、接受人民监督。去年,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83人次、接受辞职2人、决定代理市长1人。依法做好代表资格审查和代表补选工作,补选省人大代表2人,终止市人大代表资格18人,确认市人大代表资格11人。
      五、创新方式、强化服务,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推动代表议案办理。在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加强市城区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加快城区水系建设、持续做好河道净化维护工作”被确定为大会议案。常委会综合运用督促检查、座谈交流、审议报告等方式,连续两年跟踪督办。对于加强市城区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议案办理工作,针对承办单位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推动力度不大、进度较为滞后等问题,常委会依法作出决议,要求相关部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统筹协调,严格执行我市城区农贸市场规划,按照规划布局和时间节点积极推进,确保按时完成市城区农贸市场建设任务,给人大代表和全市人民一个满意的答复。就加快城区水系建设、持续做好河道净化维护议案办理工作,常委会在肯定城区水系规划建设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明确提出雨污分离建设滞后、城乡结合部污水处理设施不足、污水直排量大、马颊河和金堤河水质有待改善等突出问题,要求政府加快治理体制改革,加快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进度,实施雨污分离工程,推进我市生态水系建设。
      督促代表建议落实。及时交办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提出的311件建议,选择“解决城区停车难、加大雾霾治理、实施水系连通工程建设海绵城市、加大对现有实体制造业支持力度”等4件建议进行重点督办,组织代表全程参与督查,专题听取办理情况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有力推动了建议办理工作。
      发挥代表之家作用。常委会把“代表之家”建设作为深化代表工作的重要抓手,着力在规范运行、提高实效上下功夫。组织“代表之家”建设现场观摩,开展星级“代表之家”评选活动。各县区不断增强“代表之家”的平台承载力和服务功能,通过开展“尽职责、做表率”、“ 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等专题活动,充分调动了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去年,全市各级人大代表通过“代表之家”开展活动335次,提出意见建议263条,为群众办实事好事126件。“代表之家”已成为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履职、联系群众的重要平台,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的问题。
      加强代表培训工作。借助全国人大培训平台,分两批组织人大代表和人大机关干部开展集中培训。坚持为代表订阅《中国人大》、《人大建设》业务期刊,积极协调“一府两院”向代表寄送相关资料,为代表行使权力提供便利。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邀请代表参加人大各类会议和重要活动500余人次。改进代表集中视察组织方式,深入了解“一府两院”工作,为代表审议大会各项报告、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作好准备、打好基础。
      六、改进作风、强基固本,不断提升自身履职能力
      突出思想政治建设。定期组织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省十次党代会和市七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在人大工作中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提升把握大局、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推动我市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
      持续强化作风建设。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委会领导带头讲党课,做好学习研讨、召开民主生活会和整改落实等工作。定期深入联系重点企业,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积极投身精准扶贫活动,指导包扶村解决基础设施等民生问题。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注重加强制度建设。常委会坚持不懈抓会风会纪,会议出席率显著提高。建立常委会组成人员发言记录制度,会议审议准备更加充分,审议质量明显提高。完善常委会党组工作规则,规范党组议事决策程序,切实发挥党组领导主体作用。健全完善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使人大工作更加有章可循。
      推进履职能力建设。坚持集体学习制度,邀请上级人大领导和专家学者讲授立法法、监督法和预算审查等相关知识。组织召开全市人大宣传调研信息工作会议,开展人大好新闻、优秀调研成果评选活动,推进人大工作理论和实践创新。组织开展系列文体活动,营造人本、亲情、高效的人大机关工作氛围。
      此外,常委会还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和省人大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代表视察及立法征求意见等工作。组织召开全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对换届选举工作及时作出安排部署。通过工作联动等方式,加强对县区人大工作的联系指导。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常委会取得的成绩,是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体市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工作人员辛勤工作的结果,是“一府两院”和各县区人大密切配合的结果,也是社会各界和全市人民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各位代表,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立法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监督工作实效有待进一步增强,发挥代表作用的途径有待进一步拓展,履职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完善,为人民代表服务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等。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改进。

2017年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常委会总体工作思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围绕市七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人大制度优势,认真履行人大法定职能,聚焦民生事业发展、重大项目建设、政府职能转变、推进司法公正等,督促“一府两院”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期盼,和全体人大代表一起,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濮阳的创新实践,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2017年常委会主要工作安排:
      一、认真行使法定职权,切实增强履职实效。一是加强立法工作。主动适应改革和发展需要,充分发挥立法引领作用,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开展《濮阳市戚城遗址保护管理条例(草案)》立法调研。组织召开《濮阳市马颊河保护条例》贯彻实施动员大会,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出台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推动《条例》贯彻落实。二是加强监督工作。充分发挥人大监督的特点和优势,抓住我市经济新方位中的突出问题不放,加大监督力度,强化监督问责,提高监督实效。围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听取和审议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脱贫攻坚推进情况报告,开展预算法执法检查,继续抓好对计划、预算、决算、审计工作等法定项目的审查监督,对旅游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围绕打好濮阳“四张牌”, 听取和审议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土地资源开发及管理利用情况报告,开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执法检查,视察调研产业集聚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情况。围绕深化改革开放,听取和审议投融资体制改革、开放招商工作、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市法检两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情况报告,对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办法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困,听取和审议政府十二项重点民生工程进展、宗教工作基层组织建设、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水污染防治等报告,开展邮政法、气象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机动车停车服务与管理情况,抓好去年决议决定、审议意见、评议意见和2项议案办理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围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视察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建设、“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执行情况,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加强和改进人大信访工作。三是评议“一府两院”重点工作。完善评议程序,充实评议内容,增强评议实效,监督和支持“一府两院”更好地为企业、为基层、为群众提供热情、高效、优质的服务,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四是做好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和人事任免工作。重点审议、监督2017年“一府两院”提交常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依法作出决议决定。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的有机统一,进一步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二、努力深化代表工作,充分激发主体活力。围绕市七次党代会决策部署,精心组织代表开展系列主题活动。不断完善代表议案建议精准交办、重点督办、满意度测评等工作机制,切实解决重答复、轻落实等问题。完善代表履职激励机制,评选表彰优秀人大代表。继续开展星级“代表之家”评选活动,进一步发挥“代表之家”作用。加强代表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代表履职水平。邀请更多代表参与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工作评议等活动,为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提供广阔舞台。
      三、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履职担当能力。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人大机关落地生根。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职能作用,拓展常委会履职的深度和广度。加强机关工作科学化、精细化、信息化管理,切实提高服务保障质量和水平。加强人大理论研究工作,不断推进人大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继续贯彻落实中央18号文件和省、市委意见,协助市委持续抓好相关事项的落实。深化完善提高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水平,健全乡镇人大主席团、街道人大工委定期接待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工作机制。加强对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风清气正、圆满成功。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市人大常委会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依法履职、开拓进取,不忘初心、继续前进,认真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加快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濮阳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