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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贾祖贫检查我市《文物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
发布时间:2017-04-13 来源: 作者:管理中心


 

    3月30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贾祖贫带领由部分常委会委员和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成员组成的执法检查组,对我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深入到市城区、濮阳县和南乐县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发掘现场,对我市文物保护工作进行了现场调研,听取了有关负责人和专家的讲解,深入了解了我市文物保护情况。市文广新局和部分县区负责同志陪同检查。
    3月31日,执法检查组召开汇报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张瑞芬主持会议,贾祖贫副主任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听取了文广新局、发改委、规划局、住建局、财政局、公安局、工商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等部门负责人的工作汇报,深入讨论了我市文物保护方面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贾祖贫指出,我市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文物是我们宝贵的资源。要切实把文物保护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体制改革,纳入各级领导责任制。以我市项目谋划为契机,会同相关部门集中谋划一批文物保护项目,加大争取资金力度,积极争取国家、省对我市文物保护项目的资金支持,并拓宽经费筹措渠道,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捐赠和投资文物保护事业。同时,要加大对文物保护法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强文物管理和调查勘探力度,保护拯救濒危文物,加大对民间博物馆的支持管理力度,把文物保护法的要求落到实处,促进我市文物事业的良好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