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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创新发展的调研和思考
发布时间:2017-04-25 来源: 作者:管理中心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从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对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作出重大战略部署,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了新目标和新要求。积极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创新发展,充分发挥人大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已经成为当前的一项重大历史命题。根据市委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就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创新发展这一课题作了专题调研和认真思考。
    一、积极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我市的生动实践
    自1984年设立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以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地方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为推动我市民主法治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特别是去年以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我市的生动实践,在以下几个方面作了积极探索。
    在代表大会方面,改进人代会表决方式,已连续两年对各项报告和议案进行电子系统表决,保障了代表更好地履职尽责、表达意愿。表决设立濮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7个专门委员会,形成了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配套运行的工作机制。组织新当选的人员进行宪法宣誓,使新当选人员受到了一次忠诚履职的责任激励,也使全体与会人员经历了一次现场法治教育。代表提出的“加强市城区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加快城区水系建设、持续做好河道净化维护工作”被大会确定为议案,开创了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议案监督的新局面。
    在地方立法方面,自去年我市拥有地方立法权以来,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发挥立法主导作用,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的工作理念,在广泛征集立法项目、深入调研立法需求的基础上,确定将《濮阳市马颊河生态保护条例》作为首个实体法立法项目。今年以来,通过召开全市立法工作会议,对马颊河干流、支流进行实地调研,组织召开专题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形成了《濮阳市马颊河生态保护条例(草案)》。草案已经市委常委会第189次常务会议审议,目前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制定相关配套解释材料,确保今年年内审议出台。
    在监督工作方面,改进过去大而全的监督方式,把监督重点放在年初政府工作报告中所承诺的有关全市重大事项上来,逐项进行跟踪监督。审议出台了《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评议办法》,今年拟对10个市政府组成部门干部开展工作评议,计划用3年时间,将常委会任命的政府部门负责人全部评议一遍。研究制定《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并对专委会成员进行业务培训,为专门委员会履职尽责、发挥作用提供保障。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机制,审议出台了《濮阳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
    在决定重大事项方面,通过法定程序作出决议决定,及时把市委的重要主张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和统一行动,加强对决议决定实施情况的跟踪监督,有力推动了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今年常委会审议出台了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办法,明确了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性质,规范了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的程序,并首次制定了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年度工作计划,从路径上解决了困扰实施重大事项决定的问题,在推动决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
    在依法任免方面,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相统一,不断探索任免工作的新途径、新方式,完善任前考试、供职发言、任前询问等制度,保证了国家机关协调高效运转。去年审议出台了《濮阳市国家工作人员宣誓办法》,对我市宪法宣誓活动进行了统一规范,向宪法宣誓已成为我市所有公职人员就职时的“规定动作”。全面推行被任命人员在市主要新闻媒体和市人大门户网站公开就职承诺制度,增强履职意识,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监督。
    在发挥代表作用方面,不断完善代表工作制度,创新代表履职和服务平台,丰富代表活动内容和形式,代表参与管理地方国家事务的能力不断提高。我市建设的104个“人大代表之家”已全部投入使用,实现了我市五级人大代表的全覆盖,为代表联系群众提供了良好的工作环境。组织开展“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专题活动,动员全市各级人大代表积极投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对重点代表建议进行满意度测评,在濮阳日报和市人大网站公示测评结果,促进政府有关部门切实改进工作,推动了相关问题的解决。
在县乡人大建设方面,去年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后,各县(区)人大积极主动向同级党委汇报,取得支持,共增加了21名专职委员。各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除个别临时调整出现空缺外,已全部专职配备。各县(区)新设立专门委员会20个,组成人员92名。各县(区)在人员编制紧张的情况下,都给人大机关增加了人员编制,有效缓解了人大机关工作力量薄弱的问题。如华龙区增加了12个编制,濮阳县增加了9个编制,台前县增加了5个编制。本届以来,县(区)、乡镇人大干部交流到党委、政府118人,进一步调动了人大机关干部的积极性。
    二、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是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社会共识需要深化。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其内涵非常丰富,包括国家权力的归属,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途径,国家机关的职权分工和责任等,所有的国家机关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都负有责任。但在现实中,无论从国家层面还是地方层面,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系统研究还远远不够,一提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许多人认为那只是人大机关的事,与其他机关无关,这种认识严重地阻碍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创新实践。要大力深化全社会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知,真正形成牢记根本政治制度的共识,是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的当务之急。
    二是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增强。监督工作是人大行权中最基础、最常规的动作,也是保障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最高层次的法律行为。当前,人大监督重点还不够突出,监督议题与濮阳改革发展中心任务贴得还不够紧;实施监督过程中,指出问题的多,提出有效对策的少,监督与支持的结合还不够紧密;对监督发现问题的整改问效还不够有力,监督手段综合运用还不够,特别是法律赋予人大的刚性监督手段运用较少,人大监督缺乏刚性约束和权威。此外,对人大任命干部的任后监督方法不多、力度不够,存在“重任命轻监督”的现象。
    三是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机制有待健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多年来,濮阳人大在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上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总的来看,决定工作“短板”现象尚未得到切实改变。如人大与“一府两院”在重大事项的边界界定上还不尽一致,对提请审议程序、工作流程等缺乏清晰明确的工作对接协调机制,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的选择性、随意性还比较大;党委决策、人大决定、“一府两院”执行的运行格局还没有真正确立,地方重大事项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是代表主体作用有待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代表依法履职、发挥主体作用,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活力之源、力量之基。尽管目前代表履职意识有了明显提高,代表主体作用有了新的体现。但总体上看,代表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代表履职现状与法律的要求、选民的期望还存在不少差距。如有的代表把代表职务当作一项荣誉,而不是一种责任,成了“荣誉代表”;有的代表联系选民不主动、不经常,服务选民少、为民代言少,成了“挂名代表”;有的代表只关心本职、不关心大局,对事关全局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了解不深、研究不透,提出议案建议抓不住要害,质量不高。
    五是县乡人大组织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对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决策部署,我们还有很多与上级要求和形势不相适应的地方。如转岗到人大工作的专职委员不占人大机关编制的要求尚未落实,专职委员比例多数没有达到60%以上的要求。县级人大机关内设委办室较少,多为7个左右,与省、市设置不衔接。在人员编制上普遍较为紧张,部分县(区)仍有一些机构为“一人委”。乡(镇)人大往往只设主席一人,工作人员绝大多数是兼职。在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工业园区没有人大派出机构,存在人大监督盲区。
    三、加快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
    一是思想理念要与时俱进。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就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作了全面而深刻的阐述,提出了一系列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为我们做好地方人大工作提供了思想指导和行动指南。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不仅是保证人大工作的正确方向,也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特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党的领导、民主集中、依法有序、协调制约、有机统一等内在优势,是符合中国国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我们既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也要与时俱进地完善人民代表制度,要通过点点滴滴的努力,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优势充分发挥出来。
    二是行权履职要与时俱进。一要依法开好法定会议。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代表大会、常委会议事规则,加强会议的组织协调和服务保障,保证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更好地发挥代表大会、常委会会议的决策功能,不断提高议事水平和会议质量。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坚持执行人大职务优先原则,优先出席人大会议,严格遵守会议纪律,进一步提高审议质量。“一府两院”及其部门的负责人,应按规定到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回答询问。对长期不按规定出席会议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并向党委报告、向有关部门通报。要探索和完善人大代表列席、公民旁听、会议直播等制度,不断提高人大及其常委会议事决策的公开化程度。二要着力发挥立法推动作用。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深刻认识搞好立法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立法在平衡、调整、规范各种利益关系中的重要作用。强化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加强立法工作组织协调,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防止地方保护和部门利益法制化。拓展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积极邀请公民参与立法调研、听证、评估等,增强法规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切实提升立法质量。三要进一步增强监督工作实效。更加注重监督工作成效,紧紧围绕改革重点领域、群众重大关切,选好角度、把好力度,创新监督方式,增强工作协同,打好监督组合拳,求深求实求成效。要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聚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监督落实好我市的“十三五”规划纲要。要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和监督”的要求,把政府性收支包括债务全部纳入人大监督视野,逐步把“财权”关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铁笼,推动预算全口径、参与全方位、监督全过程的实现,最大限度地激发出我国人民代表大会政治制度应有的活力。四要依法做好重大事项决定工作。充分认识人大决定重大事项就是转化和执行党的意志,科学构建党委决策、人大决定、政府执行的权力运行格局。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理清需要提交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清单,构建配套工作机制,完善决策工作程序,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加强对人大决议决定执行情况的跟踪督查,推动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五要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要以推进代表工作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化为方向,进一步推动代表工作提升发展。严把代表入口关,加大代表履职培训,强化代表履职保障,不断提高代表能力素质。健全代表履职激励和约束机制,实施优秀人大代表连任制度,完善代表履职登记和辞职制度,强化群众监督,激发代表履职热情。持续深化人大代表之家、代表服务平台建设,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积极推动事关改革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和群众切身利益等问题的有效解决。
    三是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要与时俱进。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在明年初县乡人大换届时,进一步优化县(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确保将专职组成人员比例提高到60%以上。认真贯彻实施地方组织法,借鉴外地成功做法,在我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工业园区设立人大工委,确保人大监督时间上不断线,空间上不留空白。认真落实县级人大主任、副主任以及转到人大工作的专职委员不占人大机关编制的要求,进一步充实人大机关工作力量。全市各级党委把人大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和交流纳入本地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建立完善人大干部合理流动、能进能出、良好循环的机制。
    四是自身建设要与时俱进。新形势新任务对加强人大自身建设、增强履职能力提出了新要求。我们要紧紧围绕民主政治领域改革的重点任务,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人大工作制度体系,持之以恒抓好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推动地方人大工作创新发展。围绕建设权力机关、代表机关和工作机关,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职能作用,提高常委会履职能力。进一步加强人大组织建设、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敢于担当、勤勉敬业的干部队伍,不断提高人大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创新发展,是党在新时期为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我们做出长期的坚持不懈的努力。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围绕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行认真思考、大胆探索、努力实践,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为推动我市新一轮赶超发展、加快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濮阳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