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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17-04-25 来源: 作者:管理中心
    为学习借鉴外地市在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方面的先进工作经验,加快我市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步伐,2015年11月9日—16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卢志勇带领调研组,赴南宁、贵阳、遵义等市,就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切身体会到了这些城市在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海绵城市建设、城区绿化美化、环境资源保护等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效,使调研组成员受到了一次深刻的生态文明理念教育,深深感受到了这些地市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超前的规划和谋划、创新的思路和理念、强有力的措施和保障机制、以及人民群众对“绿水青山”的期待和珍视,使我们开阔了视野,拓宽了思路,明确了方向,学到了许多有益的经验和做法。
    12月8日,卢志勇副主任又带领调研组先后深入到我市濮水公园、濮上河闸、第二污水处理厂、水库管理办公室、龙山、马颊河铁路桥等处,现场进行了实地察看。通过看进度、听汇报,详细了解了我市生态城市建设推进情况。
    现将调研情况综合报告如下:
    一、调查研究过程
    市人大常委会生态文明建设调研组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卢志勇带队,市人大常委会城工委、市住建局、市城区河道治理办公室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自11月9日至16日,历时一周,先后到南宁、贵阳、遵义、赤水(遵义市下辖县级市)等市,就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情况、海绵城市建设情况、城市建设管理和环境资源保护立法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在调研中,调研组通过与当地人大常委会召开座谈会交流、听取当地相关部门情况介绍、深入当地规划展览馆和湿地公园进行实地参观、收集相关文件资料等形式进行学习。在调研途中的火车上,考察组成员纷纷发表意见,就调研中的感受和收获进行交流,梳理总结出适合我市借鉴学习的工作意见和建议。
    二、外地市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基本情况
    南宁、贵阳等市高度重视生态城市建设,始终把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作为推进城市现代化、提升城市竞争力的根本动力,以“想干、敢干、快干”的精神,创新思路、创新举措,把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工作推上了新台阶,为内地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提供了范例。
 广西南宁市享有“中国绿城”“中国水城”的美誉,是第一批“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在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评审中获得全国第一名。同时,南宁也是全国水生态文明试点城市、水环境治理优秀范例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多年来,南宁城市规划建设始终坚持以改善民生、促进城市生态文明可持续发展为方向,着力解决制约城市发展的水资源、水安全、水生态、水环境问题,通过充分发挥城市绿地、道路、水系等对雨水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提高城市防涝排涝减灾能力,削减城市径流污染负荷,缓解城市水资源压力,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南宁突出原生态保护、因地制宜选择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科学选用下沉式绿地、植草沟、雨水湿地、透水铺装、可渗透路面等低影响开发设施,可以有效缓解城市内涝压力,大幅减少水环境污染,是城市建设理念的根本性转变。南宁市的经验可以说是做足了“水文章”。其中的下沉式绿地和可渗透路面铺装尤其适合在我市进行推广。
    近年来,贵阳市的大数据产业和生态文明建设已经成了这个西南大都会的两张亮丽名片。当前,建设生态文明是贵阳市变生态资源比较优势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势和城市文明建设优势,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核心。发展大数据产业也使贵阳市成为了国内智慧城市建设的领军城市。贵阳市人大于2013年2月出台了《贵阳市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条例》,是国内首个以立法形式明确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目标、以法律形式保障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工作持续推进的城市,切实实现了城市建设目标“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贵阳市人大常委会为了保障该条例的落实,定期组织执法检查,认真督导落实。这是值得我市学习借鉴的一条重要的工作经验。
    遵义市位于贵州省北部,是贵州第二大城市,也是环保部命名的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自2007年启动创模工作以来,遵义市坚持“生态立市、绿色发展”理念,把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遵义的重要载体,敢为天下先,积极探索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大力组织实施河道改造、污水处理、垃圾处理、机动车尾气检测工程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对主次干道柔化改造、推行建筑工地和渣土运输规范化管理,加强城区绿化建设等综合整治措施,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充分保障资金投入,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迈上新台阶,全面提升了环保能力水平。遵义市所属的赤水市和湄潭县已经成功创建国家级生态县。目前,遵义市已经启动了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创建工作。
    三、外地市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先进经验
    (一)转变思路、创新理念,坚持生态战略不动摇
    南宁等西南几市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发展战略、发展目标、发展思路都较好地体现了他们的生态特色,注重将高品质的生态环境作为稀缺要素和重要生产力,有力地引导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他们始终把生态立市和以人为本统一起来,把改善民生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出发点、落脚点和结合点,坚持用民生需求来“倒逼”生态文明建设,用民生改善的成果来衡量生态文明建设的成效。
西南几市市委、市政府充分认识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是统一的,在生态文明建设实践中,不走拼资源、拼环境的老路,较好地处理了“金山银山”和“绿水青山”的关系,努力找准科学发展与发挥生态优势的结合点,把握生态保护与开发的平衡点,培育生态经济增长点,在科学保护的前提下,在环境承载力的范围内,积极促进经济生态化、生态经济化。
    (二)统筹谋划,扎实推进,围绕既定目标不放松
制定符合生态文明理念的城市规划,并且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贵阳市委、市政府把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以规划为龙头,为生态文明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制度基础。贯穿生态文明理念的《贵阳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规划》,于2012年11月12日通过国家发改委批复。
    南宁明确总体规划的编制要将海绵城市建设作为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方面,贯穿城市总规编制的全过程。专题编制海绵城市规划和设计导则,明确技术路线、技术指标及标准、维护及管理要求等。明确城市新建、改建、扩建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要按海绵建设技术要求进行设计建设,落实透水铺装率、下沉式绿地率、绿色屋顶绿化面积比例这三项控制指标。
  (三)创新制度、强化保障,健全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
    1、建立了责任保障机制。2012年,贵阳市整合市环保局、林业局、园林局,并将市文明办、发改、工信、住建、城管、水利等部门涉及生态文明的相关职责划转,组建贵阳市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负责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等工作。
南宁市一直把“生态立市、环保优先”发展战略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近年来,南宁市陆续出台了《南宁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与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的制度文件。
遵义市成立了以市长为主任、分管副市长为副主任的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制定了委员会成员联席会议制度、年度工作审议、环境保护违法案件移送、环境保护违法行为联合查处和信息互通等议事决策制度,形成了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共同参与、上下统一行动、各方齐抓共管,共同解决环保难题的局面。
    2、建立了考核评价机制。实施生态文明创建“一把手”工程,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各级各部门一把手负总责。2008年1月11日贵阳市各大媒体重要位置刊登《贵阳市建设生态文明城市责任分解表》。责任内容涉及9个方面共138项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主要任务。与以往不同的是,每一项的第一负责人均被逐一落实在市四大班子一把手和市委其他常委、市政府各位副市长名下,并明确了责任及完成时限。南宁市出台了《南宁市领导干部环境保护工作实绩考核暂行办法》等。
    3、建立了法律追究制度。为了保障和促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2010年1月8日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的《贵阳市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条例》的基础上,修改为《贵阳市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条例》,经2013年2月4日贵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13年3月30日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批准,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以立法的形式来保障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持续推进,贵阳是全国首例。
    四、我市生态城市建设的基本情况
    自2014年下半年,中共濮阳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设生态城市以来,市、县两级政府和城市建设相关部门坚持把生态城市建设作为践行群众路线、提升城市形象、改善城市生态的一项重点工程来抓,认真落实《濮阳市生态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濮办〔2014〕47号),大力实施,积极推进,全力推动城区河道综合治理、截污治污工程、龙湖建设管理、龙山绿化等自然生态建设项目,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水系建设持续推进
    市政府已经按计划编制完成水系建设规划,构建了“九河贯城、九湖映城、五泽润城”的水系规划体系。按照这一规划的要求,市政府大力推进城区河道综合治理、引黄灌溉调节水库建设和岸线绿化、濮上河河道开挖、截污治污工程、生态湿地建设等工程项目,为生态水系的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1、城区河道综合治理景观初现
自2013年开始,我市全面实施濮水河、新老马颊河城区段共38.9公里河道的综合治理工作。三年来,市政府及住建、城管、水利、环保等部门精心组织、大力实施、强化督导,围绕截污治污、拆除违章建筑、清淤疏浚、环卫整治、设施建设、景观提升和长效管理,全面实施了濮水河、新老马颊河城区段综合治理。工程累计拆迁沿河围墙9300米、建(构)筑物等设施共14万余平方米,清淤土方80余万立方米,滨河道路建设完成35公里,新建污雨水管线34公里,新开挖河道6000米,建设亲水平台25个,绿化面积14.8万平方米,沿河修建了群众体育场地7处,有效修复了河道生态功能、提升了河道景观效果,基本实现了“通、净、绿、亮”的治理目标,将城区河段打造成了集休闲、文化、经济等功能为一体,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亲水景观,已经成为我市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2、引黄灌溉调节水库成功蓄水
引黄灌溉调节水库是国务院批准建设的重点水利工程,也是市委、市政府为解决我市水资源紧缺问题、保障农业灌溉、完善城市水系、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而实施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工程总投资20.7亿元,水库占地8264亩,水域面积3.51平方公里,总库容为1800万立方米,工期历时两年半,已于2014年9月正式蓄水。目前,水库配套工程建设和沿线绿化工程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水库建设管理机构健全,管理制度基本完备。该水库的建成投用,对于我市打造生态宜居家园、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提高城市品味有着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二)绿系建设成效明显
绿地作为城市的“肺”,是城市生态系统中具有自净功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美化城市景观、改善人居环境、吸收降解城市污染物、净化大气环境、降低噪音等方面,具有其他城市基础设施不可替代的作用。
    近年来,我市大作“绿”文章,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开展了示范区水库龙山绿化志愿行动,高标准实施龙山和水库岸线绿化建设,完成大庆路、胜利路、黄河路、濮阳县南环等道路绿化及濮水公园改造提升工程;完成世外桃源绿地(苏北路与马颊河滨河路西南角)绿化供水管线铺设、桃树栽植、草坪花卉播种;完成濮水河(胜利路—第三濮清南)、马颊河(建设路—汤濮铁路)河道及滨河绿地绿化;共新增改造绿地155万平方米,栽植乔木灌木12万株,模纹地被1000余万株,播种草坪及宿根花卉75万平方米。
    五、我市生态城市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市生态城市(自然生态)建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期盼相比,与打造“北方水城、中原绿都、生态宜居之城”的生态城市建设目标相比,仍有较大差距,我市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工作依然任重道远。
    当前,我市生态城市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仍然比较粗放,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亟待推进;二是城区水系连通工作进展缓慢,“九河”“九湖”和“五泽”仍然停留在概念阶段;三是城区河道命名工作不够透明,没有做到公开广泛征集意见,没有充分体现濮阳历史文化积淀和传承,群众满意度不高;四是老马颊河油田段水体污染和河道脏乱差现象没有得到明显改观,群众意见较大;五是城区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污水收集和处理能力亟待提高;六是城区绿系建设品味不高,龙山和龙湖岸线绿化工作进展缓慢,没有形成应有的景观效应。七是对生态城市建设工作重视不足、投入不够,发动群众广泛参与生态文明创建工作不够深入,群众性生态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不够丰富。
    六、对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几点建议
    近几年来,我市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跳出濮阳”看濮阳,使我们充分认识到我市在生态文明城市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将外地先进工作经验和我市具体实际相结合,调研组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第一,建设生态文明,必须普及生态文明理念。生态文明理念是一种先进的理念,必须为广大群众所掌握,才能变成生态文明建设的巨大力量。市政府要通过宣传、引导,使生态文明理念得以普及,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提高广大干部群众主动参与保护生态环境的自觉性,尊重市民对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决策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实现城市共治共管、共建共享,促进经济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双丰收、双提升。
    第二,建设生态文明,必须高度重视生态城市建设。党的十八大报告把生态文明建设建设摆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高度,明确提出了五位一体的战略部署,要求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保护生态环境、进行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关系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民意所在、民心所向。生态环境问题日益成为最关心的民生问题,从“盼温饱”到“盼环保”,从“求生存”到“求生态”,从“期待金山银山”到“期待绿水青山”,甚至连最基本的天蓝、地绿、水净、气爽也成了群众的梦想,成为了中国梦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对人民群众和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落实《濮阳市生态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濮办〔2014〕47号),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城市。
    第三,建设生态文明,必须抓好经济结构调整。树立什么样的理念,就要求有什么样的经济结构。蓝天白云、绿水青山是可持续发展的基础。良好的生态环境本身就是生产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山银山”和“绿水青山”的论述,创造性地回答了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之间的关系,有助于深刻把握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规划、自然资源永续利用规律和生态环保规律,破解人与自然日益突出的尖锐矛盾。建设生态文明要以发展生态经济作为物质基础,发展生态经济要求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生态亲和型的现代产业体系。有了“绿色制造”,才能“制造绿色”。我市要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生态服务业,改造提升特色优势产业,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产业生态化和协调发展。
    第四,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解决我市城市建设中的顶层设计问题,坚持规划先行,科学编制《濮阳市生态文明总体规划》,将生态文明理念贯穿于我市第四轮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编制的全过程,专项规划要充分衔接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要求,及时开展修编工作,明确技术指标,严格规划约束。规划经过批准后要严格执行,一茬接一茬干下去,防止出现换一届领导、改一次规划的现象。
    第五,建设生态文明,抓好海绵城市和环保模范市创建工作。我市要积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坚持以海绵城市和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建设为载体,按照绿色循环低碳的理念科学编制地下管线综合规划,大力推进我市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供水节水设施建设、燃气供热设施建设、地下管线建设、生态园林建设,进一步提升污水和垃圾处理能力,深入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为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提供有力的基础设施保障,尽快把我市建设成中西部地区生态文明城市的典范市。
    第六,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强化法律保障。当前,我市已经获批地方立法权。建议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加强调查研究,就我市城市建设和管理、环境资源保护等方面制定立法计划,利用多种渠道广泛征求立法项目,积极研究出台有关我市生态文明城市建设、龙湖建设保护管理、环境噪声污染防治、饮用水源地保护、湿地公园保护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坚持依法管市、依法治市,以法律的形式保障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持续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