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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环境保护法”市县联动执法检查动员会
发布时间:2017-04-26 来源: 作者:管理中心


     4月27日上午,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环境保护法》市县联动执法检查动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卢志勇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城工委主任王子臣主持会议。市政府副秘书长史绪浩、市环保、住建、发改等有关部门和县区人大常委会、县区环保局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按照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定于2016年4月—9月对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省、市、县三级人大常委会联动执法检查,坚持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发现并解决影响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环境问题,推动环境保护法得到全面贯彻执行。按照执法检查计划安排,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将于近期到我市进行检查。
    为全面落实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部署,推动环境保护法在我市的贯彻执行,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了此次会议。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城工委副主任李红领宣读了《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市县联动执法检查的实施方案》,市政府副秘书长史绪浩代表市政府作了表态发言。
    卢志勇副主任在讲话中指出,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党中央的重大部署。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我们党确定的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阶段。小康全面不全面,生态环境质量是关键。目前,我市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形势仍十分严峻。人民群众对清新空气、干净饮水、安全食品、优美环境的要求越来越强烈。生态环境恶化及其对人民健康的影响已经成为突出的民生问题,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扭转环境恶化趋势,使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总体改善,是“十三五”确定的主要目标,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必须用绿色发展引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一场深刻的绿色变革,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顺利实现。
    卢志勇强调,环境保护法是环境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是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新环境保护法颁布实施仅一年多的时间,就对法律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充分体现了省、市人大常委会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高度重视,对人民群众呼声的积极回应,必将对环境保护法的全面实施、环境领域突出问题的解决起到重要推动作用。
    卢志勇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大力宣传、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重点检查法律基本制度和重要规定的落实情况推动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要积极配合人大工作,做好自查整改,提高执法水平、增强执法效果。各县区人大常委会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能,深入有序开展好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促进法律法规正确实施,为建设天蓝、地绿、水净、气爽的美丽濮阳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