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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对《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市县联动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17-04-26 来源: 作者:管理中心


    7月12日,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卢志勇带领执法检查组就我市《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市人大常委会部分常委会委员和市人大代表参加执法检查。市政府副市长徐慧前、市政府副秘书长史绪浩陪同检查。

    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到濮阳县污水处理厂、潴泷河黄河路桥、市第三污水处理厂、五一路盘锦路工地、书香苑小区施工工地等处,现场察看我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河道水污染治理、道路和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等情况。下午,执法检查组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市环保、发改、住建、财政、教育、水利、农业畜牧、工信等部门关于环保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详细了解我市《环境保护法》贯彻落实和大气、水污染治理的相关情况。
    卢志勇指出,小康全面不全面,生态环境质量是关键。目前,我市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形势仍十分严峻。人民群众对清新空气、干净饮水、安全食品、优美环境的要求越来越强烈。生态环境恶化及其对人民健康的影响已经成为突出的民生问题,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
    卢志勇强调,环境保护法是环境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是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要牢固树立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环境、环境质量就是生活质量、保障环境就是保障民生的理念,切实抓好工业、城建、农业等重点领域治理。他指出,当前我市环境保护工作压力较大,加强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和水污染防治工作刻不容缓。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大力宣传、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做好法律基本制度和重要规定的贯彻落实。要积极配合人大工作,做好执法检查后的整改工作,提高执法水平、增强执法效果,为建设天蓝、地绿、水净、气爽的美丽濮阳做出应有贡献。
    徐慧前副市长在发言中首先代表市政府对市人大常委会、市人大代表关心关注环境保护工作表示感谢,对我市环境保护工作的现状做了客观分析,对下一步市政府就做好环境保护工作要采取的措施做了简要汇报。
    在4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环保法执法检查动员会之后,我市五县两区人大已经先后组织开展了执法检查活动,有效推动了环保法的贯彻实施。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周元增,常委会委员王子臣、张洪江、安新建,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卢玉军,市人大城建环保专门委员会委员张国臣、李俊丽,城工委副主任李红领参加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