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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无小事
发布时间:2017-04-27 来源: 作者:管理中心
    “辛辛苦苦几十年,一把火烧到解放前”,火灾事故往往造成重大的人身和财产损害。因此,消防安全是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群众安居乐业。
    濮阳是一个石油化工城市,易燃易爆企业较多,火灾事故风险较大,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镇化率不断提高,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区域火灾隐患增多,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也有待提高。为了深入了解全市消防安全情况,濮阳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专题调研组,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邹东波带领下,到范县濮城镇调研了基层消防网格化管理、敬老院消防设施建设及易燃易爆企业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和消防站建设情况,现场查看了市城区部分商场、网吧、城中村及大型企业等消防重点区域,并视察了中原油田消防支队、市消防支队指挥中心、特勤中队的建设情况,查阅了相关资料,听取了市公安局、市发改委等10个重点部门的汇报,全面了解了全市消防安全的情况。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近年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广泛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安全工作格局,大力推进基层消防网格化管理,不断加强消防组织、设施、装备建设,火灾预防和灭火救援能力不断提高,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一是消防安全责任体系逐步完善。落实“政府统一领导”要求,建立健全市、县、乡三级政府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同时,强化对各县(区)、各行业的督导检查。落实“部门依法监管”要求,充分发挥防火安全委员会作用,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不断完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监督机制,联合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98次,排查单位13326家,发现整改火灾隐患18725处,形成了“行业系统联动、加强源头管控”的良好局面。落实“单位全面负责”要求,强化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探索推进重点区域联防协作机制,建立了8个商业区域联防组织,12个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巡查组织,统一培训、固定人员、固定时间开展交叉互查,目前已开展8次。落实“公民积极参与”要求,组建消防志愿者队伍,落实火灾隐患有奖举报投诉机制,鼓励群众积极参与消防安全工作。
    二是防火救灾能力不断提升。消防经费投入逐年增长,2016年批复3649.07万元,较上年增长8.4%。不断完善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在优化现有消防装备器材的基础上,不断提升灭火救援能力,投入1325万元购置了适用于高层建筑灭火和大型火灾救援的消防车和消防远程供水系统。
    三是火灾隐患整治成效明显。 认真排查易燃易爆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学校幼儿园、养老福利机构等19.2万家,发现火灾隐患24.4万余处,督促整改火灾隐患22.1万余处。针对乡、村、街区等基层火灾隐患场所,开展居民楼院、沿街门店、“九小场所”排查活动,清理违规住宿人员1.33万余人。尤其是针对居民住宅小区,采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防控等专项治理活动,加强对居民住宅小区的消防安全管理。严厉打击消防违法行为,除曝光严重隐患单位外,临时查封单位899家,责令“三停”175家,拘留606人。严格履行行政许可职能,2016年上半年受理审核项目99个,办结74个,受理验收项目86个,办结62个,开业前检查53个,提供消防技术服务,出具火灾原因认定书310份。
    四是不断创新消防宣传形式。除利用电视台、濮阳日报等主流媒体开展消防公益宣传外,还利用沙画视频等艺术形式,开展各类主题宣传和火灾警示月集中宣传活动,加强宣传效果。不断创新宣传模式,在全省率先组织彩钢板房对比燃烧和电动自行车火灾试验,并制作成专题片,在电视台、户外视频中广泛播放。同时,每个消防大队配备一台投影仪,每周深入社区、广场开展宣传。2016年已累计宣传536场,发放宣传彩页20余万份,受教育群众15万人次。
    五是不断加强消防队伍建设。加强消防队站建设,在原有7个基层消防大队基础上,新规划建设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开发区、长庆路及各产业集聚区消防站10个。大型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创新发展。如中原油田消防支队,现有专职消防人员577人,在担负油田东濮老区、普光新区、内蒙探区油气生产和油田职工生活区的消防安全的同时,还担负着内蒙中康、延长油矿、天然气分公司川渝管理处、管道储运分公司聊城输油管理处、北海LNG码头的消(气)防委托服务,将消防服务推向市场,其下辖的消防职业培训学校,集业务培训、技能考核、实战演练、业务研讨、比武竞赛为一体,是国内门类最齐全、功能最强大、最贴近实战的消防应急救援培训基地。目前油田消防支队正在筹建全国危化品应急救援基地、实训基地、竞赛基地三大基地,其中,危化品应急救援基地建成后,救援范围将以濮阳为中心,向外辐射1000公里,届时,将不仅大大提升濮阳市的灭火救援能力、扩大濮阳的影响力,而且将为社会专职消防队伍开辟一条崭新的发展途径。
消防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虽然,全市的火灾防控保持平稳态势,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致灾因素明显增多,火灾发生几率和防控难度相应增大,再加上一些地区、部门和单位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公共消防安全基础建设同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消防安全保障能力同人民群众的安全需求不相适应,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同现代社会管理要求不相适应,消防安全工作还存在着薄弱环节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全社会的消防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消防宣传主要是公安消防部门承担,其他行业部门消防宣传不到位,尤其是机关、企事业单位消防宣传、消防演练缺位,相当一部分人不会使用灭火器具。不少居民消防安全意识不强,缺乏自防自救和逃生知识,不会扑救初起火灾的现象比较普遍。
    二是部分区域消防规划建设还不同步,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有待加强。虽然全市已经编制了消防规划,但是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与房屋开发、路政管网建设不配套、不同步。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新建道路,没有按规划同步建设消火栓。部分乡(镇)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缺少消防设计规划,消防设施不配套。油田总部区域长庆路以东、106国道以西道路,如玉门路、大庆路、茂名路、文化路、盘锦路等没有市政供水管网,均没有建设消火栓。按规划我市应建消火栓2330个,实有1576个,缺建754个。
    三是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尚有差距,监管力度有待加强。居民小区消防车通道、消防间距、疏散通道被占用、堵塞、封闭现象依然存在,楼道门口摆放自行车、电动车充电、楼道摆放杂物等现象仍然普遍。农村小作坊消防隐患较大,部分农民仍使用不符合消防要求的彩钢板建房。一些职能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监督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还不强,一些单位对消防部门的隐患整改通知敷衍塞责,进展缓慢,有的建筑工程不经消防审核就擅自开工,不经消防验收就擅自开业。
    四是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火灾隐患突出。在调研中发现,城中村消防隐患较多:一是没有接入自来水管网,没有公共消防设施,居民防火措施仍依靠用缸、用桶存水;二是消防间距较小,消防通道狭窄,有的还被堵塞;三是沿街门店住人情况仍然存在,尤其是住2人以上情况较多,私拉乱建现象较为普遍,易燃彩钢材料搭建房屋问题仍然突出。上述情况在未改造的城中村普遍存在,尤其是边拐、马拐、前合等村问题突出,一旦发生火灾,灭火救援工作很难有效进行,将会造成严重的生命财产损失。
    五是消防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除现役消防力量外,全市7个消防大队专职消防监督员17人,工业园区、示范区、中原油田没有消防监督机构,新设计建设的产业集聚区消防站没有现役编制,急需发展社会专职消防力量。
消防安全任重道远
    “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为保证濮阳消防安全形势更加稳定,经济社会更加有序发展,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全民的消防意识。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把消防法律法规作为“七五” 普法的重要内容,把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的教育培训纳入干部学习培训范围。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青少年儿童、企业、商圈、社区和农村的消防宣传教育,强化防火、灭火、逃生自救等消防知识、技能的教育培训,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更广泛地组织开展各类防火逃生演练活动,不断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二是切实落实消防规划,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要严格按照《消防法》第八条和《省消防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将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做到公共消防设施与其他公共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设计、同步建设。对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没有配套建设消火栓的道路,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立即着手配置消火栓,并杜绝新建道路不同步建设消防设施情况;乡镇、村要加强农村消防水源建设,同步规划建设公共消火栓或消防取水点;对油田自行建设给水管网、没有消火栓的区域,市政府要督促相关部门及单位,制定改造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解决消火栓缺失问题。
    三是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监督运行机制。按照《省消防条例》第十五条、十六条、十七条规定,严格落实综合楼、商住楼和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或管理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明确责任人,联合开展居民小区消防安全综合整治,集中解决电动车摆放、充电及占用、堵塞消防通道、损坏小区消防设施等一系列问题;明确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的消防安全职责,及时发现督促整改农村火灾隐患;充分发挥防火安全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强化部门行业监管,市政、住建、房管、工商、安监、商务、民政、文化、教育、卫生、旅游等部门要严格履行相应职责,作好本行业的消防安全工作,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多部门齐抓共管,加强对易燃彩钢板经营使用的监管,坚决杜绝易燃彩钢板用于商住房建设;公安消防机构要强化对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对未经消防审核(备案)、未经消防验收就投入使用的建设工程严格依法查处。
    四是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大力整治城中村消防隐患。《河南省消防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区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对城中村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根据需要建设和改造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车通道,有条件的,配备必要的消防装备。根据濮阳的具体情况,建议全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一要认真排查城中村消防通道狭窄及被堵塞情况,确保消防通道畅通;二要着力整治沿街门店住人及私拉乱建现象,减少火灾隐患,降低火灾风险;三要加强城中村消防供水建设,制定切合实际的消防建设改造方案,并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实施,努力提高城中村预防应对火灾的能力。
    五是进一步壮大消防力量,全面推动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发展。市政府要切实重视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对正在规划建设的10个消防站给予应有的财力、政策支持。公安消防部门在加强自身消防队伍建设的同时,要切实加大对社会化消防队伍的指导培训,充分发挥中原油田等企业消防队伍的作用,进一步提高战斗力,更好地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