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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濮阳开发区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发布时间:2017-04-28 来源: 作者:管理中心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河南省预算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财政预算委员会对《关于濮阳开发区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濮阳开发区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财政预算委员会认为,2016年,开发区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新发展理念,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依法组织收入,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加强重点领域财政投入,保障和改善民生,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全年预算执行情况良好。但预算执行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财政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还需优化;财政资金管理和监督还需加强等。这些问题应当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财政预算委员会认为,2017年开发区预算安排和工作部署,符合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指导思想明确,工作重点突出,为实现预算的措施比较适当,坚持了依法理财、突出重点、稳步改革、注重绩效的原则,是可行的。建议常委会同意关于开发区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开发区2017年本级预算(草案)。
    为更好完成2017年财政预算,做好财政工作,财政预算委员会建议:
    (一)加大招商力度,进一步培植财源。发挥财政资金支持和引导作用,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充分利用国家级品牌优势,围绕培育新材料、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展链式招商,积极培育发展一批稳定优质财源,提高财政收入可持续能力。落实好国家税制改革和结构性减税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二)优化支出结构,推进民生持续改善。要着力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对社会事业、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项目的投入力度,实施精准扶贫,提高困难群众生活水平,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增加民生项目资金供给。要厉行节约,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 “三公”经费。
    (三)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实效。要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格控制预算调整和追加。要强化对重点投资项目建设资金监督,规范资金使用监控程序,建立跟踪问效和绩效评价制度。扎实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推进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