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常委会会议听取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汇报
2017年4月19日,七届市委第18次常委会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兰峰出席了会议,副主任邹东波首先汇报传达了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精神。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于4月11日在郑州召开,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谢伏瞻出席会议并发表了重要讲话,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李适时专程到会授课,规格高、规模大、要求严,在我省历年立法工作会上尚属首次。谢伏瞻阐述了做好新形势下地方立法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肯定了全省地方立法工作取得的成绩,指出了提高立法质量遵循的原则和途径,强调了党委领导、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重要作用以及加强立法工作队伍建设提高立法水平的必要性。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文慧在立法工作会议上总结了去年全省立法工作取得的成绩,对今年全省立法工作进行了安排,表扬了《濮阳市马颊河保护条例》质量较高、社会反响较好,对当地生态文明建设和实现绿色发展意义重大。邹东波副主任还汇报了《濮阳市戚城遗址保护管理条例》立法工作情况。这个条例已经列入省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计划,是经市委同意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的我市2017年的立法审议项目之一,市人大常委会正在协调推进条例的起草和审议工作,保证如期完成审议和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市委常委会会议充分肯定了我市地方立法工作一年来所取得的成绩,市人大常委会在短时间内制定出台了《濮阳市马颊河保护条例》和《濮阳市地方立法条例》两部法规,今年还要出台《濮阳市戚城遗址保护管理条例》,这些工作成绩多次受到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表扬,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市委对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是满意的。市委常委会要求,地方性法规的意义在于实施,市政府要在四月底前召开《濮阳市马颊河保护条例》贯彻实施动员大会,并在会上传达贯彻全省立法工作会议精神,要抓紧时间制定相关配套规定,大力宣传保护马颊河的重大意义,使《濮阳市马颊河保护条例》得到有效实施。市委常委会会议还对《濮阳市戚城遗址保护管理条例》立法工作提出了建议,对调整濮阳市立法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副组长提出了意见,对市人大常委会立法机构和队伍建设提出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