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职能
1、调查了解和检查财政、审计、税务等方面法律、法规及其他具有法律、法规效力的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
2、初步审查市人民政府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审议的预算草案、决算草案、预算调查方案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以及关于市级财政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3、承办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大会预算审查委员会有关预算审查方面的具体工作。
4、负责市人民政府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备案的财政预算及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监督的具体工作。
5、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对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调查;经主任会议批准,可以对重大建设项目预算资金、专项资金、预算外资金等使用情况进行调查。
6、听取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
7、承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交付办理的有关议案、批评、建议和意见。
8、承办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的工作。
9、办理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