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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7年监督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17-05-23 来源: 作者:管理中心

根据《濮阳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安排,现制定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监督工作计划。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8项)

1、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6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专项工作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宗教工作基层组织建设情况专项工作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3、听取和审议市法院关于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情况专项工作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内务司法委员会、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4、听取和审议市法院执行攻坚情况专项工作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内务司法委员会、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5、听取和审议市检察院关于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情况专项工作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内务司法委员会、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6、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情况专项工作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7、听取和审议市政府依法行政专项工作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内务司法委员会、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8、听取和审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情况专项工作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经济委员会、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7项)

1、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经济委员会、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6年财政决算和2017年1-7月份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财政预算委员会、常委会财政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3、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6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财政预算委员会、常委会财政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4、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6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财政预算委员会、常委会财政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5、听取和审议开发区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拟安排在2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财政预算委员会、常委会财政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6、听取和审议开发区关于将油辛庄城中村改造村民安置房项目政府购买资金纳入财政支出预算的报告。(拟安排在2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财政预算委员会、常委会财政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7、听取和审议开发区2016年本级财政决算和2017年1-7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财政预算委员会、常委会财政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5项)

1、检查文物保护法及我省实施办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报告拟提请4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2、检查邮政法及我省实施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报告拟提请6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经济委员会、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3、检查气象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报告拟提请6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4、检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及我省实施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报告拟提请6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5、检查马颊河保护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报告拟提请10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四、组织专题调研(6项)

围绕高速及干线公路等重大交通设施建设情况、新型化工基地建设情况、2017年重点民生工程、推进“放管服”改革、美丽乡村建设情况、机动车停车服务与管理情况等热点问题开展专题调研。(专题调研由相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相关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有关工作。)

五、组织专题视察(9项)

围绕我市“七五”普法决议贯彻实施情况、社会治安立体化防控体系建设情况、脱贫攻坚情况、创建森林城市情况、“互联网+现代农业”情况、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情况、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情况、高速铁路建设情况、政府投资的场馆等重大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视察。(专题视察由相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相关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六、组织开展工作评议(1项)

对“一府两院”有关部门进行工作评议。(工作评议拟提请12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会同相关委办室负责组织实施。)

七、主任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的其他监督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