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职能
1.调查了解和检查民族、宗教、侨务、对台事务、旅游等有关方面法律、法规及其他具有法律、法规效力的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
2.加强调查研究,熟悉和掌握全市民族、宗教、侨务、对台事务、旅游方面的基本状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提出意见和建议;
3.听取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
4.承办全国、省人大常委会有关民族、宗教、侨务、对台事务、旅游方面的法律草案征求意见的工作;
5.承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交办的有关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
6.负责涉及本部门业务的同级“一府两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7.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